私拿捐贈衣物,是否構成盜竊?法律薈2019-01-06 20: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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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題主的描述,筆者對私拿捐贈衣物的行為,分以下兩種情況進行分析,僅供參考:

一是私自拿回別人捐贈出去的衣物的行為,對這種行為的定性比較清楚,根據《刑法》關於盜竊罪的定罪標準,我們綜合全國各地的情況,將這個標準定為經濟價值超過1000元的財物。如果是盜竊數額未達到法定立案標準,不以犯罪論處,多次盜竊但有部分次數盜竊物品價值未達到立案標準的,發生在一年以內的盜竊行為應累計計算盜竊數額;但對於一年內入室盜竊或在公共場所拔竊三次以上,雖不夠立案標準,也應按多次盜竊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如果是私拿的衣物價值超過了盜竊罪的立案標準,那麼久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了。

二是私自拿回自己捐贈的衣物,這種情況比較複雜。如果是在捐贈現場,在受捐贈單位的工作人員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拿回衣物,筆者認為這不是犯罪行為;但是,如果受捐贈單位已經將相關物品打包、整理完畢,進行了妥善的管理,此時,私自取回就有可能涉及盜竊罪了。因為,這種行為已經侵犯了另外一個主體的合法佔有權。

希望上述建議對你有所幫助和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