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以租代徵有什麼危害?土地觀察員2017-11-29 17:10:51

以租代徵是一種嚴重的違法佔地行為。所謂“以租代徵”,就是透過租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擅自擴大建設用地規模。其實質是規避法定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在規劃計劃之外擴大建設用地規模,同時逃避了繳納有關稅費、履行耕地佔補平衡法定義務。

近年來,隨著城鎮化建設的飛速發展,一些地方為了刺激經濟,盲目搞建設,加快上專案,一些企業急於擴大生產,置國家關於土地使用的法律法規於不顧,與農民簽訂一個簡單的租地用地協議後,便在集體土地上建設廠房、住宅。這些租地協議,有的是企業私自與農民簽訂,有的是政府出面租用集體土地,但不管怎麼說,這都是一種嚴重違法的行為。

以租代徵搞建設的情況非常普遍,特別在城鄉結合部,幾乎成了一種司空見慣、見怪不怪的現象。只所以如此,是因為很多人都覺得以租代徵有利於改善農民生活、有利於提升地方政績、有利於提高租地企業的經濟效益,似乎是“三贏”,對誰都有利。

農村土地以租代徵有什麼危害?

對此,廣大農民朋友一定要瞪大眼睛,一定要看好盯緊自己手中的土地。把土地一紙協議出租出去,一簽往往都是三十年二十年,租用者每年支付高於原土地產量的租金,看似解決了面朝黃土背朝天的生活,生活得到改善,但是由於租賃合同的違法性,這種以租代徵的行為將會對農民造成很大的傷害,切不可頭腦發熱上當受騙。

第一種危害是:耕地建廠有損害,恢復耕種困難大

。農民土地租出去之後,用地單位便會在耕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築,有的廠子還會產生大量汙水、殘渣,直接滲入地下、埋到地裡,對耕地造成巨大的汙染,甚至給農田造成永久性損害,租用到期後,很難恢復耕地用途,有的根本無法恢復。

第二種危害是:政府嚴查要毀約,損失自擔沒處說

。隨著國土資源部嚴肅查處以租代徵行為,很多透過以租代徵方式取得農民土地的建設專案被緊急叫停,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也被強拆,要求重新恢復耕地用途,而恢復耕地用途費用很大,往往是由出租土地的農民來承擔,因為以租代徵本來就是一種違法行為,農民對自身損失也是無處說理。

第三種危害是:種糧補貼收入高,出租他人難得到

。近年來,中央取消農業稅,推行種糧直補政策,再加上糧食價格逐年上揚,農民的種糧的收益逐年提高。但是,對於出租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的農民來說,種糧直補貼難以得到,只能看著別人逐年提高收益。

第四種危害是:租金少給起糾紛,法不保障討要艱

。一些農民與企業簽訂租地協議,說是隨著糧油價格的上漲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逐年增加租金,但一些企業不落實協議,不提高租金,甚至對原有租金還缺斤短兩。由於法律對以租代徵的協議不認可,造成很多租地農民討要租金十分困難。

第五種危害是:假借簽字私徵地,錯在對方維權難

。這種危害對農民造成的損失最大。一些不良企業工廠與政府裡的個別人員相互勾結,拿著農民同意租地的協議,謊稱農民同意徵地,並私自辦下土地徵用手續。這雖然是對方有著明顯過錯,但木已成舟、米已成飯,很多失地農民都在走著艱難的維權之路。

農村土地以租代徵有什麼危害?

因此,廣大農民朋友一定不要被暫時的利益迷住了雙眼,堅決反對以租代徵的違法行為,土地流轉一定要搞清對方的土地用途,依法徵用要注重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千萬不要上當受騙、佔小便宜吃了大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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