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角度出發,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對城市交通事故的影響程度如何?陳head2015-07-26 10:55:51

謝邀。

看了題主的問題我久久吃不下早飯,連走路都恍恍惚惚,以至於今天過馬路的時候連闖3個紅燈都沒注意。還好,沒死,還提前趕到圖書館了呢QVQ

看來闖紅燈確實是有好處的,在死不了的前提下可以節省大量時間。

額,當然了,好像聽到好幾句:“尼瑪作死呢?!”=_=

有行人參與的交通事故中,不論哪一方(機動車或行人)違反了交通規則,受害最嚴重的一般都是行人,其結果輕則輕傷,重則喪命。於是在這類事故中,無論是不是行人違反了交通事故,由於行人處於弱勢的地位,表象上的責任的歸因往往是不對稱的。於是形成了弱勢一方反而有更多的砝碼。這也是所謂“碰瓷”現象出現的原因:機動車司機因為不想耽誤時間,或是稍微的心虛,想給點錢了事,就會使碰瓷者有利可圖。

機動車司機比行人有更高的規範程度:經過駕校培訓、嚴格的懲罰制度等。而行人即使知道簡單的行路規範也往往選擇無視,因為目前為止還沒有非常剛性的處罰措施。這樣在行人的價值衡量中,寧願選擇高效率,而看輕了因不顧自身生命安全而對交通秩序的破壞。而所謂的“不顧自身生命安全”的理論基礎是:反正丫不敢撞我。這種極其自私的想法,實際上反映的是

社會人不完全的城市化

人的城市化,一定程度的反映在理性化。而在行人的理性思考中“效率”尤其是個人效率排在了第一位。機動車司機也不能很好的利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是寧願選擇“破財免災”。我們的城市一天天建設起來,公共設施日趨完善,但是,生活在城市中的”城市人“卻沒有將物質文明所應該產生的規範內化。所以看似一個交通問題,背後反映的卻是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嚴重脫節的問題。其影響程度也許不只是秩序和安全的破壞。

以上。

社會學角度出發,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對城市交通事故的影響程度如何?fionayoo2015-07-26 11:21:39

謝謝邀請。因違反交通規則而導致的交通事故具體有多少,這個要查查資料才知道。不過我們也可以反過來想想——遵守了交通規則卻還是發生了交通事故的機率有多大?我們會發現,大部分交通事故的發生都是因為違反了交通規則,要麼司機違規,要麼行人違規。但是題主問的是【行人違規對城市交通事故的影響】,雖然看到這問題的第一反應是要靠資料來回答,但是懶得找資料了,題主可以自己去找找。本渣就從其他方面說說自己的理解吧。

在中國,行人違規比較典型的一種現象就是【過紅綠燈的時候不是綠燈亮了才可以過,而是湊夠一坨人就可以過了】學社會學的人應該都聽說過從眾心理和責任分散效應。【綠燈還沒亮,但是他們都過去了,那我也過去吧】這就是從眾心理。【反正大家都在闖紅燈,怕什麼,我也闖。】這大概就是責任分散效應。這裡講的責任分散跟法不責眾大意相同——反正大家都闖紅燈,追究起來也不是追究我一個人,難道把這麼多人都治罪嗎?(說的有點嚴重,但是大概意思你懂我懂大家都懂)

說回題主的問題——行人這樣違規,對交通事故的影響有多大呢?要具體回答好像還是要看資料……但是從【從眾心理和責任分散效應】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還是挺嚴重的——他能闖紅燈我也能闖,你闖我闖大家闖。細思恐極啊……這時候就要看大家的素質了——等自己的綠燈,讓他們闖紅燈去吧。

所以這影響到底有多大呢?我總結自己的回答就是——大體依國民素質而定,具體要看資料。【他違規那我也違規】,這種從眾式的違規蔓延開來還是能影響挺多人的,尤其是大家違規都成了習慣的時候,對交通事故的影響可能會很大。但是具體的,題主還是去找資料吧←又說回資料了,求不打╭∩╮】

社會學角度出發,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對城市交通事故的影響程度如何?Ceertz2015-07-27 12:33:20

看到這個問題似乎有點晚了,不過在這裡說一下自己的看法也未嘗不可。

如果把世界上的人話分為兩種人:遵守規則的人,不遵守規則的人,你會覺得哪種人更好或者更壞?這裡牽涉到了規則,自然要對這種規則說明一番。題主您說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對城市交通有何影響。交通規則是為了讓城市執行得更好,破壞了這種規則無疑會讓城市變得更壞。

但城市已經足夠壞了,堵車大機率不是因為行人沒有遵守交通規則吧?個人對城市的影響是微乎其微的,借用城市社會學中一大研究正規化:人類生態學的觀點來看,行人,交通,司機作為交通生態中的個體,他們是互相依存,共同影響的,行人對於規則的破壞影響很可能是多米諾骨牌效應的;而從新都市社會學來看,行人與交通就是互相沖突的,為了兩方的相安無事,才有這些規則的誕生。一方破壞規則,勢必會引發衝突。

兩方博弈之間,受傷的是弱勢的一方,因為破壞規則的行人並不是一個群體,是“少數人”,交通事故可能導致的是堵車,連環撞車,也可能是行人受傷,甚至死亡。

自然也有答主說這是契約社會,用契約解釋也未嘗不可。

問題的實質不在於影響交通的程度 而在於行人在問題中天生處於弱勢地位,在為了更多人的利益而制定的規則下,這樣的犧牲是受到默許的。沒辦法,沒有這樣的規則,社會和民主就很難運轉起來。

社會學角度出發,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對城市交通事故的影響程度如何?Dong John2015-07-28 23:44:44

感謝邀請。

看到了樓上說是一個社會學問題也是一個法學問題,我正好是法學本科社會學master。然並卵。。。儘量不用任何專業術語或者我們常說的知識權力,文化任意性來解答。

首先想思考下社會學能不能回答這個問題。基本上現代社會學,應該說從孔德和斯賓塞之後吧,不再嘗試建立社會結構,不再進行預言,而是轉為解釋現存的社會現象和社會現實,並且透過理論分析之,這也是一種所謂從立法者到闡釋者的轉變。

所以這個問題可能過於泛化,過於預言性,應當交給熱衷於預言人類行為或者規劃人類行為的心理學,經濟學,金融學乃至政治學(批判政治學之前的部分)來解答比較合適。

在缺乏社會學意義上實證研究的情況下,我可能只能從社會學角度進行一些理論分析。當然,不管是社會學還是法學,都有不同的甚至相悖的理論可以嘗試分析這個問題,其分析結果也可能是截然相反的。

我比較推崇的一個理論認為任何的社會現實都是由多樣的人類的,非人的,社會性的,技術性,物質性和象徵性的行動者共同合作構成的。在無法透過實證研究定位每個行動者的特殊性之前,比如交通規則是怎樣具體規定的,機動車駕駛員是不是普遍守規則的,CCTV佈置的是不是完善,很難就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這一個角度來給出一個可信的結論。所以在這裡從這個理論的角度出發,我可能不得不理論上反對上述所有結論 (其實心裡是支援的)。

如果我們簡化這個問題,比如把語境限定在中國,英國和德國這幾個國家,把違反交通規則簡化為行人過馬路走不走人行橫道,闖不闖紅燈 (畢竟行人殺上高速比較少見),那麼這個問題或許是可以討論的。

比如在中國,我認為很可能完全沒有什麼顯著性影響。因為我們的行人和機動車都有對方隨時會不守規則的預期。行人很可能在任何沒有直接撞車威脅的情況下橫穿小馬路,或者不遵守紅綠燈。所以我們的機動車在這些地方的行駛是審慎的。同時,我們的機動車也很少遵守過人行道減速慢行,禮讓行人,或者轉彎讓直行這樣的交通規則 (如果沒有直接的紅綠燈),所以我們的行人也從來沒有產生過機動車會特別合規的預期。特別是右轉不用看紅燈這個設定,讓機動車幾乎不可能禮讓行人,只能見縫插針。我們的行人隨時警惕著人行道上殺來一輛車的情況,因而也隨機應變的產生著一套相應的不合規的行為方式。因為雙方的預期很可能本就是不合規的。換言之,交通法規規定行人和機動車互動規範的相關準則,特別是行人部分,很少被嚴肅的執行。 並不是說不執行,大部分人在大路口還是會看紅綠燈和交通協管員的,因為不看紅綠燈直闖屬於自殺行為有點。但是在任何可以不守規或者個人判斷不守規是安全的情況下,行人和機動車都會盡可能的不守規。所以我認為,不遵守交通規則,只要沒有到自殺的程度,就不會產生顯著性影響。

在英國,就過馬路問題來說,英國式過馬路比中國式過馬路完全有過之而無不及。因而機動車的預期比較明確。但是機動車是比較守交規的,在沒有紅綠燈但是有人行道的情況下,或者轉彎碰到直行的情況下,他們一般是不搶的,都是讓行的。因而如果英國機動車突然不守規則了,會對交通事故產生重大影響,但是行人不會。

在德國,我其實沒有去過,但是在某一門課上專門討論過這個問題,德國大妹子說:難道你不能隨便橫穿馬路麼?。。。我只能說無法置評了。

如果從法學角度來簡要分析,有一句古話“徒法不足以自行”。或者犯罪學家貝卡利亞說過,刑罰的效用不來自於嚴厲性而來自於確定性。所以,在法律和交警同志們能夠確保大部分不守交規橫穿馬路的行人都被罰款20元——其實不用20元,5元都行——之前,可以認為關於行人的交規對行人沒什麼效用。機動車對行人也沒什麼過高的所謂“合理性期待”。所以行人不守交規,只要沒有達到闖高速的程度,應該也不會對事故產生重大影響。

相反,假如行人普遍都特別不守交規了,以至於機動車產生了對於行人不守交規的普遍期待,那麼我認為在一個小的事故高峰之後,事故數量會急速下降。因為交通肇事相關的賠償和懲罰(如果構成犯罪)幾乎是確定性的,所以如果機動車預測行人肯定不守交規,我猜測其要麼選擇駕駛時比交規所要求的更加審慎,要麼會選擇公共交通。所以,假如行人不遵守交規到了一定程度,很可能事故發生率會下降,或者私家車持有率下降,公共交通利用率上升,北京變得更加不擁堵空氣更乾淨我也能搖上號。當然,這是極端情況,比如大家都去二環上散步了。

社會學角度出發,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對城市交通事故的影響程度如何?資源社群2021-06-25 10: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