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古城,北京華宇元典資訊服務有限公司

前段時間,我在朋友圈裡寫了這樣一段話:

2018,「AI+法律」該降降溫了

《三體》中說,“給歲月以文明,而非給文明以歲月。” AI+法律,也需要這樣的思省。

正如大家所看到的,2017是 AI+法律起步之年。初起步即備受關注,每有活動必談AI,每談AI必會涉及那本經典書籍:《法律人的明天會怎樣?》。

我是在2015年接觸這本書的,當時AI的概念僅僅在學術界流行,尚未輻射到法律行業,討論最多的是【網際網路+法律】,設想最多的是透過網際網路做【法律資訊與資訊的連線、律師與使用者的連線、律師與律師的連線】,也因此衍生出了諸多網際網路+法律的創業主體。

經過這一輪網際網路+法律的洗禮,法律這個傳統的行業開始嘗試轉變,與潮流接軌,不再侷限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之中,開始主動【對外做連線,對內談變革】。

但這一輪網際網路+法律觸及到了法律行業的根本嗎?

以商業法律服務為例,目前提供法律服務的主體仍是律師事務所,其服務也還是【私人定製】的模式;雖然律師與律師之間的交流與活動增多,但彼此之間真正的開放機制還需要繼續探索;律師開始注重在網際網路渠道的宣傳和獲客,但其作業方式還是以往的形態;法院系統引入了微信庭審、微博直播,但案多人少、裁判標準較難統一……仍然有待進一步解決。

網際網路+法律的概念雖然撬動了該行業的外殼,讓大眾形成了初步認識,但根本的變革並未完全完成。

2017年AI+法律的概念開始【接棒】,承擔起網際網路+法律未能完成的任務。

2015年看了《法律人的明天會怎樣?》後,我開始對書中提出的種種設想充滿了期待,但一直到2017年初,書中提出的【電子法庭、法律新職業、線上法律服務系統、法律開源、內嵌式法律服務】等新發展還是沒有蓬勃落地,我們所能感受到的法律行業的變化更多的是在做內容運作與網際網路渠道的搭建。

2017年,AI+法律開始成為法律行業討論的熱門話題,法律人的明天似乎在AI的加持下很快就能實現。此時我回過頭再看這本書,其中的很多內容分明就是對AI環境下法律行業變革的【精準預測】。

比如:電子法庭開始試點;法律知識工程師成為第四類法律人;以淘寶為代表的ODR處理模式顛覆了傳統的商品糾紛處理方式,讓線上的大規模糾紛得以透過簡單的方式批次得到解決;面對AI+法律所需要的大量資料,有人提出建立開源社群來解決資料採集的問題;智慧汽車上路,有設想讓交通法律法規轉化為程式碼內嵌至智慧汽車中使法律成為了智慧系統的一部分……

這麼來看,法律人的明天真的要到來了。似乎《法律人的明天會怎樣?》這本書讓大家看到了AI+法律可以做到什麼程度、會實現什麼效果、對傳統法律人造成了什麼影響,這一切都很明朗。

但或許我們忘了一個重要的因素,這個因素叫做

【時間】。

我很贊同這句話:

從事高科技領域的人都能精準地說出未來是什麼樣的,這其實是最簡單的部分,難的是知道它什麼時候來,以及誰會去做。

法律人的明天必然會實現,也會以AI的方式實現,但什麼時候會實現,需要五年、十年,還是二十年?正確的發展路徑是怎樣的?

在2017,這股言必談AI的行業熱潮不僅僅啟發了大家對此的興趣,我們還要看到,它也讓一些人對於過度宣傳產生了反彈,於是負面的聲音漸漸出現,有人戲謔地說,我看到的都不是人工智慧,更像人工智障。這樣的話令真正的研發者非常憂慮,因為它反映了過度宣傳正在透支業界的好奇,與使用者的信心。

2018,我們需要了解,AI+法律是一條長路,此時的產品都還處在相對初級的形態,有的甚至還是概念,正在萌芽。

如果我們【站在終點看起點】,或許會覺得目標還很遙遠,其實不必沮喪,我們所經歷的是別人已經經歷過的。AI技術的發展也會經歷技術發展的共同歷程。

2018,「AI+法律」該降降溫了

2017,我們共同經歷的是AI+法律從概念提出到過高期望的峰值,但這種過高期望如果沒有相應落地的產品做匹配,必然會得到一個結果:期望越高,失望越大。雖然我們對AI+法律有很多設想,但實際中AI技術與法律行業的融合並不是一件輕鬆事,還需要克服重重的障礙:

首先一個障礙就是

【資料孤島】

。眾所周知,AI技術的三大支撐是【資料、演算法、算力】。我們可以對法律行業做個分層:

公檢法司的資料有所積累,這也是AI+法律從公檢法司發軔的主要原因,但目前公檢法司的資料融合還有待提升;

法律服務領域可以分為公共法律服務和商業法律,公共法律服務的提供主體在政府,從148法律諮詢到法律公證、法律援助、司法救濟等,這類資料的採集涉及多個政府部門的協調以及與工商、金融、人社等部門的對接,目前也處於剛剛起步階段;

商業法律服務的提供主體主要是律師事務所,而律師事務所的業務資料、諮詢資料、律師能力資料這些都是秘而不宣的,難以透過外部採集的方式收集。

這些現實障礙形成了一個一個的資料孤島,無法實現【多維度、大批次、多來源】的資料需求。而這個問題的解決不是一家、兩家公司能夠獨立解決的,有賴於探索資料流通的方案,依託全行業的力量共同打通資料孤島,實現資料的融合。

其次,AI+法律的發展受限於

【法律行業資訊化】

的水平。以法檢行業為例,華宇服務於法檢資訊化十餘年,深知統一的資料平臺、電子卷宗等等資訊化基礎工作是智慧化的基礎。

而在商業法律服務領域,AI所需要的資訊化的基礎並不具備,多數律師事務雖然引入了OA系統,但更多是基於管理的需求而非業務需求,律師的業務資訊大多仍以紙質卷宗的方式呈現,律所內部也缺乏專職的知識管理人員去做業務知識的梳理和資訊化的轉化。律師事務所這一主體,資訊化這一步尚未走完,也就很難拿到AI的門票。

在2017年的行業論壇上,大成律師事務所上海辦公室的鄒志強律師的一席話讓我們印象深刻,他說,大成希望與海外辦公室合作實現技術上的彎道超車,但是經過探索和評估,發現基礎的自動化、資訊化建議,是不可逾越的一步,必須要紮紮實實投入。

2016年底元典向律師界免費開放了元典律師工作平臺,以這款自帶大資料的雲端辦案輔助平臺,支援律師團隊和個人從進度+工時+日程+品控。。。。各方面對案件/非訴專案進行進行視覺化管理,並與元典智庫等眾多工具打通。有很多律師不解地問我們,

為什麼這個平臺是免費的?

其實答案很簡單。作為一家研發智慧法律產品的公司,如果律師們還沒有實現辦案的線上化、資訊化,缺少這樣的底層工具輔助,那麼智慧產品也就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首先為行業搭建好基建設施,智慧化才有下一步的生機。

第三,AI+法律還受限於

人才

的培養。AI+法律需要既懂法律又通技術的跨界人才,而傳統的法科教育或者職業教育中的培養目標並非這樣的複合型人才。2017年末,華宇助力清華法學院成立了【法律與大資料研究中心】,攜手北大法學院成立了【法律人工智慧研究中心】,我們欣喜地看到這樣的人才培養正在起步。

我們要讓法律人與技術人員共同組成團隊,在【做中學,學中通,通中融】,相互融合、相互吸收,真正打造出一批既懂法律又通技術的跨界人才。元典成立一年半,【融合】從第一天起就是我們團隊文化的關鍵詞,其中探索既有成功,也有挫折,它如同行業基建的搭建,亦非一日之功,需要持續的投入和探索。

第四,AI+法律還需要實現

【法律知識圖譜】

作為AI實現的底層支撐。

做AI+法律的融合先要從底層知識圖譜起步,這是元典過去一年半的探索方向和經驗。法律不是一種客觀存在,而是人類擬製出來的【規則】。元典的願景,是讓機器逐漸習得法律認知能力,但法律本來就是混沌、複雜、存在矛盾爭議、邊界不明的擬製存在,如果缺少法律知識圖譜的構建,機器的學習便會迷失道路。

透過種種普及與呼籲,業界在2017年普遍接受了這個理念,但是,法律知識圖譜真正要構建成熟,又需要大量的時間與人力,而且需要的是優秀的專業法律人的投入。

其實技術的發展路徑都是相通的,技術成熟曲線已經為我們展現了AI+法律下一步的趨勢是什麼。當然在趨勢面前,我們不能無所作為,靜待趨勢的來臨,而應該做的是打通孤島、填補資訊化基礎、培育跨界人才、研製法律知識圖譜,去克服AI+法律的種種障礙。但這些都需要【時間】,請給智慧法律以時間去打基礎,而不要為智慧法律加碼去炒作概念。

作為一家從事智慧法律產品研發的企業,在2018年伊始說,AI+法律該降降溫了,似乎是一件自砸飯碗的事,但實際上,我們想說的是,在宣傳的喧囂之外,真正能夠帶來改變的,永遠是踏踏實實的研發和產品,而過度的宣傳,在最初的喧騰後,反而會消耗業界寶貴的信心。

2018,願熱度退去,泡沫消散,願我們既有探索的耐心,也有面對的誠實,願我們正視AI+法律的真實當下,迎接它的可能未來。

道路漫長,你我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