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列是對美國權威辯論教材《論證與辯論》

(ARGUMENTATION AND DEBATE 8th edition)進行的重新翻譯。該書曾於1996年由河北大學出版社出版,原名《辯論與論辯》。]

譯者按

本章同樣是全書最核心的兩章之一,上篇介紹價值辯論,下篇介紹政策辯論。

對政策性辯論已有一定了解的讀者需特別注意以下概念:優勢不合題、根屬性的攻擊方式、可行性、PMN、通吃劣勢點、劣勢點的滑坡、相抗計劃的競爭性、相抗計劃和推定優勢、哲學批判等。

原版教材中第8版和第12版,在本章和上一章的編寫上差異較大。鑑於這兩章內容極為重要,其核心內容我將按照第12版的內容進行重譯。有興趣的讀者亦可對比兩個版本,從而獲得更全面的理解。

本章內容

I. 反方辯案的目的

Ⅱ. 價值性辯論的反方辯案

-A。 攻擊合題性

-B。 攻擊標準

-C。 攻擊重要性

-D。 攻擊獨有性

-E。 攻擊應用利益

-F。 攻擊解決力

-G。 提出價值弊端

(上篇)

——————————

(下篇)

Ⅲ. 政策性辯論的反方辯案

-A。 攻擊合題性

-B。 攻擊需求性

-C。 攻擊根屬性

-D。 攻擊解決力

-E。 攻擊優勢

-F。 提出相抗計劃

-G。 提出哲學批判

練習

第十三章 制定反方辯案

翻譯:吳家麟

Ⅲ. 政策性辯論的反方辯案

同價值辯論方案一樣,在政策性辯論中,反方負有反駁的責任,必須攻擊正方提出的辯案。反方知道正方將提出「需求性」、「根屬性」、「計劃和解決力」、以及「優勢」議題。想要獲勝,反方就必須成功反駁至少一個正方的案內議題,或至少贏得一個反方提出的案外議題。當然,反方若能建立一個連貫自洽的政策立場以之抗衡正方的政策立場,贏面就會大很多。特定辯案的建構以及特定議題的提出,顯然應視辯題、可獲取的證據、可用的論證、對手的辯案、場上的動態,以及聽眾的態度、興趣、智力情況而定。

所有反方辯案都應根據正方的具體辯案進行量身定製。反方應在其潛在武器庫中挑選合適的潛在議題,並將其建構成對於對方具體辯案威脅最大的辯案。舉例而言,儘管攻擊一個議題成功(例如可行性)反方就能獲勝,但辯手們應記住:合格的正方會預料到可能的進攻並做足準備。因此,鑑於比賽結束之前反方很少能確信自己已贏得一個議題,因此最佳的策略是攻擊正方辯案中所有的薄弱環節。反方應將最主要的攻擊放在對手最薄弱的環節,例如,不僅僅攻擊可行性,而是進一步提出小幅修正現狀或是相抗計劃,並證明對方的計劃弊大於利。

A. 攻擊合題性

所有的其他議題(需、根、解),在辯論中都是相互關聯,環環相扣的,唯獨合題性(Topicality)是一個獨立的議題。因為合題性是一個先驗議題(a priori issue),如果評委認定計劃是不合題的,那麼他通常就不會考慮其他議題而直接判負正方了。在政策性辯論的所有環節中,關於合題性的問題是一個「僅僅與計劃相關」的問題,即:計劃是否能體現辯題字面上要求的政策行動。如果反方贏得合題性議題,那麼一般來說他們就能贏比賽。不像其他議題則是互相關聯的,合題性是一個反方可以不考慮正方的需、根、解,一擊必殺的議題。

當辯論論證說某一個計劃是不合題的,他們的意思是對方的計劃是對「辯題要求的政策」的不合規、不合理、或不恰當的體現(embodiment)。在法庭上,律師可能就某一份證據、一個問題、或一種論證對於當前案件的相關性提出異議。一旦法官支援此異議,那麼就意味著該項內容會被法庭排除在外。在議會辯論中,主席可以認定某些評論或提出的修正案與當下議會討論的議題無關,因此以「違反程式」為由拒絕考慮。(這一規則的強度有強有弱,例如美國參議院並不要求參議員的評論必須與議題相關。)在學術辯論中,合題性議題通常是一項絕對的決勝議題(absolute voting issue),一旦反方贏得這一議題,評委就將判他們獲勝。哪怕在一些不那麼正式的場合下,理智的人們也會傾向於忽略不相關的論證。

1. 計劃的合題性(Topicality of the Plan)

我們之前說過,合題性指的是計劃是否是對「辯題所要求的政策行動」的合規以及公平的闡釋。對於合題性的首要檢驗是「只看計劃本身,不管其他」(plan in a vacuum)。計劃本身必須合題,至於其正當性、解決力、所產生的優勢等論證則不在合題性的考量範圍之內。

辯題「美國聯邦政府應每年將所得稅的一定的比例撥給州政府」就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案例。這一辯題的正方計劃中必須包含四個核心條款(mandates):1。 每年撥款;2。

一定比例的財政收入;3。 來自聯邦所得稅收入;4。 從聯邦政府給到州政府手中。如果四個核心條款中的任何一個缺失,那麼反方就具有了論證對方「不合題」的空間。

正方可能會在其計劃中加入一些與合題性無關的條款,以便其計劃得到順利實施。例如,在辯論上述「所得稅分享」的辯題中,一些正方規定分給州的所得稅不得用於:1。 作為匹配資金,用來匹配聯邦類的撥款專案;2。高速公路建設。我們強烈建議反方論證計劃的這些部分是無關合題性的,因此任何基於這些合題性之外條款所產生的優勢也是不合題的。反方關於此種合題性論證的有效結構如下節所示。

2. 優勢不合題(Extratopicality of the Advantages)

正方的優勢必須是採取正方計劃的直接結果。如果反方能夠證明某種優勢是不合題的,該項優勢就不能成為採納辯題政策的理由。

如果優勢來源於計劃中不合題的部分,正方就有麻煩了。在關於「稅收分享」的辯論中,一些正方要求各州把資金撥給公立中學,並聲稱提高教育質量是正方的優勢。反方針對這一辯案,通常能夠證明撥給公立中學的條款是不合題的,提高教育質量的優勢來源於這些中學獲得的資金,而非源自這一辯題的四個核心條款。他們同樣會論證,這一優勢不獨有於辯題政策。同樣的優勢可以透過聯邦政府直接專項撥款給這些學校解決,而不必用所得稅分給州的方式獲得。(譯者按:此時就意味著反方的立場是也要對現狀進行變動,而不是維持現狀下的憑空質疑。)

正如我們剛才看到的,「提高教育質量」的優勢是不合題的。然而我們也知道,合理的卻又無關合題性的政策要點可以放入計劃之中,以保證其得到合理實施。任何源於計劃中「無關合題性的政策要點」(nontopical plank)的優勢,其本身也是不合題的。例如,不允許分享的所得稅用於高速公路建設就是計劃的一個「合理的但無關合題性」部分。然而,如果正方聲稱「減少高速公路建設中的浪費」是一個優勢,那麼這種優勢很顯然是不合題的;因為其來源於計劃中無關合題性的政策要點。當然,這種情況下該利益也是不具獨有性的,因為即使沒有稅收分享政策,高速公路建設中的浪費也能被其他法律限制。

(譯者按:這裡應區分「計劃不合題」和「優勢不合題」在評判上的後果。

反方如果成功論證正方計劃的核心條款不滿足合題性,即計劃不合題,那麼正方就會輸比賽。

而正方的計劃核心條款如果滿足了合題性,但又增加了無關合題性的條款,並基於此產生了不合題的優勢,那麼其計劃仍然是合題的。反方論證優勢不合題成功,只能讓評委把不合題的優勢排除在考量範圍之內,但並不能直接獲勝。比賽的勝負還是取決於正方合題的優勢是否存在。)

B. 攻擊需求性

反方攻擊需求性議題(harm issue)可以選擇以下某種方式進行:1。指出正方沒有證明存在某種弊害(譯者按:「未獲得的利益」亦被視為一種弊害,請讀者注意);2。證明弊害不存在;3。削弱弊害;4。反轉弊害,即認為正方認為的弊害實際上是一件好事。

1. 需求不存在

極其罕見的情況下

,反方可以成功論證正方所指出現狀下的問題其實不存在。在辯論「美國聯邦政府應當控制國內能源的供應和使用」時,有的正方提出,聯邦政府應該禁止興建核電廠。他們指出現狀下正計劃興建核電廠,而他們的需求性則是:當我們擁有超過100家核電廠時,就會有無法承受的放射性物質洩漏或爆炸風險。許多反方會論證這種弊害不存在或不會發生。他們指出,核電廠是百分百安全的,核洩漏和爆炸是不可能發生的。他們援引證據指出民用核電廠從未發生過事故,並展開他們的論證提出,現在已有精心設計的防範措施以保障安全。切爾諾貝利核電站的事故其實是不相關的,因為該核電廠的安全防範標準低於美國的標準。關於這一議題的辯論給我們提供了一個很好的例子,告訴我們如何拆對方的證據。雙方都可以查詢優質的證據,而辯論的勝利則不可避免地會傾向能夠提出「最新、來源最權威、最能夠直接證明爭議焦點」的證據的一方。

2. 需求不重要

反方攻擊重要性(significance)的目的在於,證明需求性或正方優勢(即減去正方計劃所產生的弊端,以及減去反方的相抗計劃或小幅修正現狀所產生的利益後,剩下的利益)沒有重要到要採取辯題政策的地步。在許多辯論中,重要性和需求性的存在幾乎是同義詞,就如上面我們討論過的例子那樣。然而,一旦對於需求重要性的衡量存在問題,那重要性就會成為反方合適的攻擊目標。

反方通常會被建議同時去檢驗正方需求性的兩方面:質的重要性,以及量的重要性。如果正方有一方面做得不好就會遭到猛烈攻擊。在辯論「美國聯邦政府應顯著加強對於國內大眾傳媒的規制」時,一些正方論證說,高糖食品的電視廣告造成了兒童的齲齒問題。反方針對這一正方辯案,立即回擊說對方沒有證明齲齒髮生的數量,而用這種不知道數量的問題來要求政府立法規制大眾傳媒不具有合法性。在同一辯題中正方論證,電視暴力使得孩子們受到了不良影響。同樣的,反方馬上對重要性展開攻擊,正方沒有證明到底有多少孩子接受到了電視暴力,需求的數量不顯著,並且正方也沒有證明他們受到的影響是不良的。

在辯論「保障就業機會」的辯題中,正方通常會證明存在數百萬人的失業,因此滿足了量的重要性要求。反方辯手通常會提出以下論證來進行回擊:正方沒有證明失業會帶來什麼壞處,因而該需求缺乏質的重要性。他們繼而提出證據,論證許多失業的人有失業救濟金、糧票、以及其他福利可以領,也不是什麼壞事。因而,他們主張正方並未證,明失業的人受到了失業的傷害。

反方攻擊正方沒有證明需求質的重要性以及量的重要性,即可以攻擊其中之一,也可以兩者都攻擊。當然,通常情況下正方能成功證明某種程度的重要性。此時反方的任務就是去削弱正方需求的重要程度,以及證明其計劃將帶來的弊端,最終透過比較證明弊大於利。

3. 需求被高估

準備良好的正方通常能指出一個重要的需求領域並找到專家證據,以使得該需求得到最有利的展現。此時,反方的任務就只能是論證正方對需求重要性的評估過高,並舉出證據來證明這一點。如果能夠成功做到,那麼就能削弱正方需求所帶來的影響。

4. 反轉辯案

對正方需求性打擊最大的方式,是使用「反轉論證」(turnaround argument),又叫「反轉辯案」(case turn)。這是反方的一種進攻性策略,用來論證正方提出的需求弊害實質上對現狀而言不是壞事而是好事。例如,在辯論「美國聯邦政府應該對1964年的權利法案第七條進行立法修正,以增加更多對於種族或性別歧視的防範措施」時,正方提出許多現狀下發生的歧視案例。反方對此議題進行反轉,他們指出雖然歧視是惡的,但歧視的存在推動了被壓迫的人們結成組織進行活動,進而推動了草根運動,這一運動是自下而上的。在創造有意義的社會變革上,草根運動比正方自上而下的解決方案要有效得多。

C. 攻擊根屬性

反方通常使用兩類根屬性論證:1。 現狀下沒有內在的障礙(inherent barrier)阻止優勢的獲取;2。 現狀下沒有內在的缺口(inherent gap)阻礙了優勢的獲取。記住,一旦正方的根屬性非常強,那他們的解決力就有可能很弱,因為沒有計劃可以克服根屬性。強制認可權(Fiat)可以假定立法透過(implementation),但無法保證政策可行(workability)。此外,正方使用強制認可權來克服民眾態度上的偏見,或打亂既有的政治結構,可能會導致潛在的劣勢點。最後,如果正方沒有很清晰地指出為什麼計劃沒有實施,或問題產生的根源,那麼他們很可能錯過使得需求的弊害繼續存在的真正原因。

1. 現狀障礙的根屬

反方試圖證明,沒有正當理由採納辯題的政策,因為正方聲稱的優勢無需透過其計劃就能取得。在辯論「限制能源供應和消費」時,有些正方提出的計劃是,政府強制所有發電廠使用煤炭作為唯一發電的燃料,並透過MDH方法(Magnetohydrodynamic,流體動力學過程)來發電。他們論證說,這種使用廉價而又充足的煤炭來發電的方法比現狀下的發電方法要高效得多。他們宣稱現狀下石油作為主要燃料來發電,而石油作為一種重要資源經常面臨短缺;在實行了他們的計劃之後,石油就可以用到不可用煤炭來替代的其他工業上,因此這是他們政策的一個優勢。有些反方針對這類辯案就會指出,既然MDH這麼好,正方並未論證為什麼現狀之下電力行業還沒有出於自身的利益考量而採用MDH方法來發電。在使用了條件型論證(conditional argument)時,反方主張由於煤炭即充足又便宜,因此倘若MDH確實更高效,那麼顯然用這種方法發電的企業就會獲得更高的利潤,大家馬上都會採用這種方法,因此正方的政策計劃也就失去了立法的正當性(justification)。

正方面對這種論證很難迴應,除非他們找到證據證明MHD方法的啟動成本高昂,因為MHD的裝置非常昂貴,這是現狀下為什麼發電企業沒有采用這一方法發電的根屬障礙(inherent barrier)。成本太高導致企業要花費數年才能從這項變革中獲得利潤。因此,他們論證說,要獲得MHD方法的好處就必須採納辯題所提出的政策,由聯邦政府強制要求發電企業採取這一方法。

2. 現狀缺口的根屬

在辯論「大眾傳媒管制」時,有些正方主張電視暴力有害並指出現狀下法律存在的缺口允許了許多暴力節目出現在電視上。反方針對這一論證指出,法律缺口與弊害缺乏關聯性,因為有其他現狀可以控制暴力。他們論證說電視網和電視臺會對公眾壓力負責,並且提出了許多「由於公眾反對而被電視臺停播的節目」的案例來證明這一點。假設正方的需求是正當的,反方主張公眾壓力足以使得電視網和電視臺自行調整其節目。許多反方進一步透過小幅修正現狀的辦法來論證,提出自願性的手段來控制電視暴力。他們主張此種小幅修正現狀能夠獲取正方減少電視暴力的優勢,並可以避免增加政府控制的劣勢。

3. 小幅修正和變更現狀

小幅修正和變更現狀(Repairs and modifications)意味著正方找錯了需求的根屬性。此種方法給了反方捍衛現狀而又不接受現狀缺陷的策略方法。最終,小幅修正現狀有助於在比賽進行損益結算時削弱正方最終的需求或優勢。

反方可以使用兩種目的不同的小幅修正現狀的策略:1。 以此解決需求;2。 以此創造優勢。小幅修正現狀和大幅變動相比,其變動幅度更小;這種修正必須與現狀是連貫的而非矛盾的;這種修正必須有充足的先例在前;他們必須有能力在不對現狀進行結構性變革的情況下獨自產生效果。一般對於反方而言,小幅修正現狀的策略要優先於相抗計劃,因為它能提供一個與現狀更為一致的政策立場。(相抗計劃的細節我們將在後續章節詳細介紹)。

a. 以此解決需求

此類論證用於「反方不得不承認現狀存在缺陷」時,此時反方相信可以用現狀下的機制來修復。通常反方會首先尋求削弱正方的需求,然後才提出小幅修正的立場。例如,在辯論「美國執法機構應被給予較多的調查和起訴嫌犯的自由」時,反方論證說目前有關書籍等出版物的法律只要稍加修改就足以應對犯罪;所需的僅僅是增加資金投入就好。他們主張應投入更多資金用於1。增加更多硬體,諸如計算機一級移動互動中心;2。提高警察薪水,吸引和留住更多警官,提供在職培訓,以升級警力;3。增加更多的檢察官和法官,確保審判及時;4。提供更有效的獄中教育改造專案;5。提供更多的巡邏警察去監控罪犯出獄後的情況。他們論證說,這種小幅修正的組合計劃,現狀的法律下都有,能夠有效減少犯罪。

在辯論「全面醫療護理」辯題時,許多反方採取了有效的小幅修正措施。假如正方將其需求性縮小到「窮人負擔不起醫療護理」,反方就會迅速提出增加和擴大「醫療護理、醫療補助、免費診所、希爾伯頓法案的免費護理條款以及其他專案」。反方注意到,所有這些專案在現狀下已經存在,任何專案都無需進行結構性變動。

這兩個案例中,如果反方能夠提出執行他們小幅修正的資金量相對較小,並且能夠在不擾亂其他政府專案的前提下獲得,那麼他們就是真的小幅修正(Minor repairs)。但倘若所需的資金量巨大,並且需要大幅增加稅收或是大幅減少其他方面的政府資金投入,那麼反方就會被認為是「大幅變動」(Major repairs)了。這時,正方就有機會主張反方的提案將會帶來顯著的弊端(disadvantages)。

小幅修正或是大幅變動的界限,取決於不同的情境。小幅修正使用現狀機制下的方法,不明顯與現狀衝突或改變其結構。某個計劃提出,聯邦政府多花十億美元以加強警力很可能被認為是大幅變動。某位參議員有次嘲諷政府開支的規模時說到,「十億這裡,十億那裡,加起來很快就成了要命的錢」。用於增加警力的十億美元,即使放到最大的城市也必然會對現狀造成結構性的變動。

b. 以此創造優勢

這類論證用於反方相信正方所主張的優勢能夠透過不採取辯題的政策,而僅僅採用小幅變更(modifications)現狀的方式,以證明優勢不「獨有於」辯題的政策。辯手可能會選擇做出條件性的論證(conditional argument)並指出優勢可以僅僅透過小幅變更現狀來獲得,而無需透過正方的政策。倘若優勢能夠不透過採取辯題政策的方式獲得,也就失去了其被採納的合法性。

在辯論能源辯題時,有些正方試圖提出計劃來禁止使用煤炭來發電,並且強制使用核能發電。他們宣稱這一計劃的一個優勢是「使空氣更清潔」。反方針對這一辯案論證說,現狀下已經開始採取措施以潔淨空氣了,倘若我們只需要使空氣更清潔,那麼我們只要提高《空氣質量法案》中的標準就行,因為現在已經存在成熟的空氣清潔技術投入到了應用之中。因此,僅僅透過採納小幅變更現狀,我們就能獲得清潔空氣的優勢而無需採納正方的計劃,並且逃過正方核電廠計劃所帶來的劣勢,而這些劣勢點則是反方在其辯案中所著力證明的。

當然,反方在進行小幅修正或變更現狀時必須小心謹慎。多種小幅修正或變更的措施疊加在一起,正方就可以說:反方採取了這麼多修正措施,其實也認同了正方的需求性或優勢,因此我們應當採取辯題的政策來一勞永逸地解決問題。

D. 攻擊解決力

一般來說,反方總是試圖透過攻擊需求性和根屬性來削弱正方的優勢,然後繼續證明計劃不會帶來正方所宣稱的利益。

在攻擊解決力(Solvency)的論證中,反方試圖證明計劃無法實施,或是即使計劃完完全全如正方所設想的實施但仍然無法如正方所宣稱的那樣解決弊害或獲得優勢,因此優勢不夠顯著或不夠重要。例如,在辯論「為非農業工人提供年度工資保障」時,有些正方論證的需求性是:需要維持失業人群的購買力。他們援引了證據表明每年有數百萬人失業,然後提出一個根據工作年限保障就業人群年最低工資的計劃。反方論證說該計劃不具有解決力,因為正方需求性中引用的數百萬的失業人群是農業工人,而這批人是不在計劃之中的,因為他們事先已被辯題排除在外。反方提出證據證明,大多數失業人群在其上一份工作中的就業時間都低於一年,因此不夠年限來接受正方計劃所提供的年最低工資保障。該計劃所真正幫助到的「擁有一年以上工作年限的失業人群」數量極少,但正方在其需求性中所宣稱的人數卻達數百萬之眾。

在辯論「保障美國公民就業機會」時,有些正方提出了一個城市內部翻新建設的計劃,並宣稱他們的計劃能帶來為所有人提供就業崗位的優勢。反方針對這一辯案迅速指出,該計劃所創造的就業崗位並沒有為非熟練工和無法承擔重體力勞動工作的人「保障就業機會」。

1. 可行性(Workability)

反方攻擊可行性的目的在於,透過證明正方提出的計劃無法實施,從而反對辯題政策的透過。提出禁止個人持槍的辯手必須證明該法律具有強制力能克服根屬性,許多槍支的擁有者會保留槍支,為了實施禁令,實施機構目前很有可能不具備這樣違背私人權利行事的能力。計劃用核裂變來發電的辯手,或是計劃載人飛出太陽系的辯手都會面臨一個難題,那就是證明這些技術的有效性。

為了攻擊可行性,反方應該提出一系列簡明清晰、環環相扣的論證。在準備這一論證時,反方通常會制定出一系列簡案來針對正方的不同計劃。當他們一聽到正方所提出的計劃時,就能從合適的簡案中找到他們所需的檔案,並迅速針對性地回擊特定正方計劃。

在辯論能源辯題時,某正方引用了能源短缺的證據作為需求性,並提出「聯邦政府要求發電廠逐步淘汰石油和煤炭,建立太陽能發電系統」的計劃來滿足需求。準備良好的反方通常針對每種不同能源分別作了簡案。某反方針對這一計劃,引入證據提出瞭如下論證:

首先,太陽能發電不可行,因為(1)它從未被證明能夠投入大規模商業應用;(2)其發展潛力非常有限,因為有云層的覆蓋;(3)燃料電池法極其昂貴,令人望而卻步,因為這會把發電成本提高一千倍;(4)反射鏡法不可行的原因在於土地成本高昂,該方法需要相當於21個州大小的土地才能滿足正方的需求。

其次,核電不可行。因為(1)反應堆的建立需要很長時間,現在所有的核電廠建設週期都要兩到七年的時間,並且未來核電廠的建設時間會更久,因為其對生命和環境存在的風險性將帶來冗長的訴訟和聽證;(2)目前核發電所必需的鈾原料短缺,根本沒有那麼多鈾來滿足正方提出建設的核電廠數量。

第三,地熱能發電不可行,因為(1)可做商用的地熱能資源及其發展潛力非常有限;(2)這些資源分佈在地震多發區域,在這些地方鑽井獲取熱水將會導致地震發生;(3)目前銅資源短缺,這將導致在實際商業操作過程中無法將轉化出的電力遠距離傳輸。

反方證明所有這三種不同的來源都不可行,以此來證明正方的計劃無法解決其需求。

2. 計劃無法產生正方宣稱的優勢(PMN)

在進行此類論證時,辯手試圖集中證明計劃即使能實施,也無法完全達到正方想要的結果,因此不會產生正方所宣稱的優勢。通常來說,支撐根屬性的理由往往也是計劃無法成功的理由。反方應試圖找出這些會讓計劃被繞過從而無效的理由和機制。

在辯論「美國執法機構應被給予較多的調查和起訴嫌犯的自由」時,正方計劃允許國家和州的警方進行竊聽,並宣稱能夠產生的優勢是:由於竊聽錄音可被作為合法證據,更多的罪犯會被定罪。反方針對這一辯案,主張計劃無法產生優勢,因為罪犯也會假定他們的電話受到了監聽,並採取反偵察手法來繞過計劃。他們論證說,犯罪分子會(1)減少使用電話;(2)使用擾頻加密電話;(3)使用電子裝置來識別未被監控的電話並使用這些電話;(4)使用隨機挑選的公用電話;(5)使用經常變換的密碼;(6)使用經常變換的暗語或暗號;(7)使用經碎片化的記號和驗證。

在辯論「全面醫療護理」時,正方將其計劃指定為為所有公民提供免費醫療護理並宣稱能產生「為窮人提供更好的醫療護理」的優勢。反方主張該計劃無法產生優勢,因為(1)在農村和城市中的貧民聚居區行醫的醫師數量很少;(2)窮人缺乏支付往來「擁有大量醫師且具備行醫條件的地區」的交通費用;(3)許多窮人沒有意識到早期醫療護理的價值,不會主動就診;(4)許多窮人諱疾忌醫,除非病情特別嚴重否則不會就診;(5)許多上班的窮人害怕花時間接受醫療護理,因此也只有在病入膏肓時才會就診。

3. 優勢的重要性(Significance of Advantage)

即使某一優勢存在,反方同樣可能希望論證該優勢不夠有力或顯著。在辯論能源辯題時,有些正方提出禁止離岸開採石油並傳承能帶來保護環境的優勢:(1)石油鑽塔醜陋煞風景,取消之後景觀更好;(2)保護魚類;(3)阻止可能存在的石油洩漏導致的環境災難。反方針對這一計劃,主張優勢不顯著,因為:(1)石油鑽塔可能離岸數英里,在境內幾乎不為人所見;(2)石油鑽塔可為魚類提供餵養場所,實際上會提升該區域的魚類總數(注意,這裡反方採取了反轉辯案的方法,正方宣稱拆除石油鑽塔可保護魚類生命,反方將這一主張反轉為石油鑽塔可增加魚類數量);(3)石油洩漏很少發生,而即使在那些極少數過去發生了的案例中,野生物種的數量也會在兩年內恢復正常。

反方這裡主張,正方既沒有證明其優勢的質的重要性,也沒有證明量的重要性。即,離岸開採即沒有對環境造成損害,而且在任何情況下,石油需求的重要程度也顯著超過了微不足道的環境問題。

回想一下第七章中提到過的石棉的例子。許多人論證說校園建築中的石棉材料會對孩子造成致命的風險。反方可能論證說,1100萬學生中只有1人會面臨風險。正如經濟學家羅伯特·薩繆爾森曾所言,「(關於反方此類論點的)標準的反駁是:富裕的國家,比如我國,能夠負擔得起絕對的安全。但事實是我們負擔不起(因而反方的主張是合理的)。日常的成本會提高價格或稅收,我們的收入則相應受到了減損。如果我們因此獲得了大量的利益,比如更乾淨的空氣或健康的食物,那倒也無可厚非。但倘若我們換來的利益是微不足道的甚至根本不存在的,那就不行了。」

拯救一個孩子的生命可能很難被稱作是「微不足道的」。但比起數十億計的財政支出,一個人的生命是否仍然可以被作為一種顯著的優勢?這些錢又能否用其他方式進行化歸,從而用其來拯救數以千計或改善數以百萬計的生命?

E. 證明劣勢

「劣勢」(disadvantage)在絕大多數政策性辯論中,是反方最為重要的論證。這是因為劣勢是反方發起的進攻:他們論證採納正方計劃後將導致壞事的發生。反方此處的目的在於,透過證明採納正方的計劃將產生弊大於利的劣勢點,從而阻止正方的政策獲得透過。為了成功證明劣勢,反方應當提出一系列主張明確、邏輯縝密的論證。準備此類論證,和準備「可行性」以及其他反方攻擊點一樣,辯手們應當制定一系列的「簡案」以針對特定的正方計劃進行攻擊。

在辯論能源辯題時,正方的需求性是露天採礦破壞環境,計劃是禁止所有的露天採礦,並宣稱能夠達到改善環境的優勢。反方針對此辯案,論證禁止露天採礦將導致以下劣勢:(1)銅短缺(大多數銅都是經過露天採礦獲得的,而銅質電線對於發電廠的電力傳輸而言是必需品);(2)鐵短缺(大多數鐵也是透過露天採礦得來的);(3)加速石油短缺(因為有部分石油將被用來替代露天開採的煤);(4)增加電力成本(因為緊缺的石油以及更昂貴的深層煤將被用來替代露天開採的表層煤);(5)增加通貨膨脹(因為之前的劣勢點1-4);(6)增加失業(因為之前的劣勢點1-5);(7)增加塵肺病(因為正方的計劃將導致更多人在深井礦坑中工作);(8)增加礦難(因為在深層礦坑中工作必定會比露天採礦更危險);(9)對於進口煤的依賴,而這是不可靠的(因為目前國內深層煤的數量無法滿足需求,國外的煤資源則面臨禁運或限制出口,就像沙特限制石油一樣);以及(10)加速收支平衡問題(由於美元將大量流出境外以購買煤炭)。不論正方將禁止露天採礦對於景觀的優勢說得多天花亂墜,反方在論證這些劣勢點之後都能證明弊遠大於利。

在辯論美國對華貿易政策時,正方計劃終止中國的最惠國待遇以此迫使中國改善其國內人權狀況。反方針對這一辯案則論證如下劣勢:增加更多對人權的侵犯。他們主張,中國能輕易將其貿易轉移到不把人權和貿易捆綁在一起的國家,因此反而會拜託美國現有的束縛,導致更多人權慘案的發生。

當然,反方必須能證明劣勢。正如我們在第三章中所介紹過的,誰引入一個議題或論點,誰就必須負擔相應的單點舉證責任。

1. 證明滑坡

很有可能正方的計劃本身並不壞,反方試圖去證明該計劃包含了一些看似無害,但實際上會無形中向通向最壞結果的滑坡上踏出第一步。在辯論「大眾傳媒管制」辯題時,正方計劃禁止高糖食物的生產將很可能產生減少兒童齲齒、改善大眾健康狀況的優勢。當然,這些優勢本身是好事。反方針對這一辯案論證說,這將導致我們開啟滑向廢除憲法第一修正案的第一步;即,如果我們禁止高糖食品的廣告內容,下面將會有什麼內容受到禁止呢?這將開啟一系列危險行動的先例,例如禁止書籍和政治競選的廣告,必定會產生對言論自由不可接受的侵犯。總而言之,反方說,我們應該避免踏出滑坡的第一步,這可能導向明顯的不利後果。然後,正方就有義務證明其計劃邁出的步伐有限,不會滑下坡去,並且其計劃包含避免滑坡的防範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滑坡論證並不是反方的專利,也不是政策辯論的專利。在辯論「美國大學當前的教育實踐已不恰當地聚焦在了種族和性別議題」時,一些正方注意到許多學校採取了強調「言論政治正確」的規定。這些規定試圖減少種族或性別冒犯。然而,有些正方論證說這些強調「言論政治正確」的規定將導向廢除憲法第一修正案的滑坡;即,如果我們禁止此類冒犯,誰將會是下一個?這將開啟一系列之前已經說過的危險行動的先例。正方論證說,雖然我們可能會減少種族或性別的冒犯,但第一修正案保護了更大(更重要)的價值。

2. 證明通吃劣勢點

我們剛才介紹過的劣勢點只適用於攻擊特定的正方辯案。而正如我們介紹過的,通常在比賽開始前反方是不知道正方辯案的。在場上聽到正方辯案之後再做特定的研究和組織來反駁對方的辯案很可能為時晚矣。為了避免此種不利境況,有經驗的反方會提出「通吃劣勢點」(generic disadvantage),即可應用於多種可能面臨的正方計劃的劣勢點。在仔細分析了辯題之後,他們發現某種正方計劃中必定包含的條款。雖然他們無法百分百精確預估這些條款將以何種方式呈現,但他們能夠作出實際的預測。例如,在辯論「保障就業機會」時,反方發展出了一系列通吃劣勢點,以應對任何可能增加收入的正方計劃(正方為失業人群提供就業崗位,顯然會增加其收入)。這些反方論證說:(1)美國人的收入增加後,他們會吃更多的牛肉;(2)吃更多的牛肉將增加心血管疾病,導致數百萬人的死亡;(3)由於農民發現用穀物餵養牛肉有利可圖,將會有更少的穀物出口給欠發達國家;(4)數百萬欠發達國家的人會由於缺乏穀物而餓死;(5)缺乏穀物供應,將導致欠發達國家發起第三次世界大戰;(6)第三次世界大戰將導致全地球生命的終結,這真是一個無比巨大的劣勢。美國提升就業率真的會導致地球生命盡數毀滅嗎?這一議題實際上在打這一辯題時曾的的確確被辯論過無數次。正如我們之前在第九章中介紹過的,辯手必須做好準備來證明這些原因足以產生他們提出的結果。

正如我們在上一節講滑坡時曾提到的,反方在辯論「大眾傳媒管制」時,可以提出禁止含糖食物廣告的不利後果。反方發現這一針對特定辯案的論證同樣可以作為通吃劣勢來攻擊任何限制言論自由的正方計劃。反方可能不知道正方會禁止什麼,糖精廣告、色情讀物、電視暴力,或無數正方可能使用的其他變種。反方可以用憲法第一修正案的滑坡來攻擊所有正方此類的禁止行動,並主張正方的計劃將導致一系列侵犯憲法第一修正案所賦予權利的行動,開啟侵犯言論自由滑坡的劣勢要遠遠大於正方所主張的優勢。總之,將特定劣勢點透過恰當的方式轉化為通吃劣勢點的能力,是反方兵工廠中尤為重要的武器。

3. 伺機反轉

正如我們第十二章中介紹過的,有經驗的正方會對「將反方的劣勢反轉為己方優勢」的機會十分機敏。反方辯手也應當對己方論證的劣勢被對方反轉格外警惕,一旦發現某劣勢點有被反轉的苗頭就應該果斷放棄使用。一次成功的反轉不僅意味著反方丟掉一個劣勢,還意味著正方獲得一個優勢。同樣的,反方也應當對將正方優勢反轉為己方劣勢攻擊的機會格外敏感。

在第八章中,我們提到過一個反方二辯立論環節(2NC)提出的論證:工作分享計劃將導致罷工。反方論證說,這些罷工是正方計劃的一個劣勢。在正方一辯駁論環節(1AR),辯手試圖進行反轉:他提出證據證明,工會正是透過持續罷工來推動工作分享計劃的。他說道,該證據證明罷工的劣勢不會產生,反而這其實是一個正方計劃的附加優勢:勞資關係在正方的計劃中將會更加和諧,因為工會不會為了獲得工作分享而讓罷工繼續下去。根據規則,在駁論環節中不可以提出新的議題,但由於反方二辯在立論環節中提出了罷工的議題,正方一辯駁論時對這一議題進行反轉就十分順理成章了。

在辯論「提高石油進口稅率」時,正方主張能夠獲得降低國外石油資源依賴性的優勢。反方針對這一辯案進行反轉。他們主張如果石油變得更貴,就會迫使更多的核電廠得以建立,而這就帶來了新的劣勢點——增加核災難的風險。

4. 準備劣勢點的殼

為了允許更多的時間去提出和展開他們的論證,反方辯手通常會在一辯立論中以殼(shell)的形式來提出他們所有的論證。殼,是指對待後續辯論中待展開的論證的簡要概括。

F. 提出相抗計劃

相抗計劃(counterplan)是反方的一個強力策略,因為它把反方從為現狀辯護的立場中解放了出來,並將辯論中的某些論證空間轉移到了反方手裡。相抗計劃是反方提出的計劃,反方以此和正方的計劃進行比較,並證明它是一個更為優秀的替代方案。接受相抗計劃意味著拒絕正方計劃,反方因此獲勝。反方提出相抗計可能是解決正方需求的更優途徑,也可以是因為正方計劃阻礙了某個更優政策得以實施。相抗計劃的好處在於,它可以提供一種「既可以解決正方問題,又可以避免反方攻擊的正方計劃的劣勢」的方法。

1. 競爭性

相抗計劃和正方計劃相比,必須具有競爭性,或者說它必須能成為拒絕採納正方計劃的理由。競爭性可以透過以下兩種方式來證明。

a. 正方計劃和相抗計劃天然互斥

這意味著正方計劃與相抗計劃無法同時存在。例如,隨著共產主義在東歐的崩潰,有人主張美國應當從東歐撤軍。他們論證說,由於冷戰已經結束,駐軍已無必要性,撤軍可以節省經費以減輕國家債務。反方否決了正方的理由,並重新提出了不撤軍的理由:雖然冷戰已經結束,但戰爭的威脅比以往更甚。反方提出的相抗計劃是,美國應當增加在歐洲的駐軍。他們論證說,共產主義的崩潰導致了不穩定的局面,戰爭隨時可能在新近自由化了的國家中爆發。美國增加歐洲駐軍,可以作為避免此類戰爭的一個防範措施。顯然,美國在歐洲無法同時撤軍和增加駐軍,因而此類計劃天然互斥。

正方指出相抗計劃不具競爭性的辦法是,在其計劃中把相抗計劃吸納進來,論證說正方計劃和相抗計劃可以並行不悖。吸納(permuting),是一種對於競爭性的測試,是一種計劃與相抗計劃可以結合在一起的證明(而非主張)。正方如果能夠證明其計劃與相抗計劃不天然互斥,且同時實施兩者優於單獨實施相抗計劃,那麼就能贏得比賽。

b. 相抗計劃單獨實施比同時採納正方計劃和相抗計劃更好

相抗計劃通常情況下是透過天然互斥來建立的,然而證明競爭性的方法還有另一種途徑,那就是「淨效益」標準。在這種方法下,反方試圖證明單獨施行相抗計劃優於同時實施正方計劃與相抗計劃。即,相抗計劃能夠更好地解決正方的需求,或是單獨實施相抗計劃能夠避免正方計劃帶來的劣勢。

例如,正方主張心臟病是國內頭號殺手,因此我們應當再撥10億美元來研究心臟病。反方論證說,政府已經花費了數十億美元用來研究心臟病了,但收效甚微;而艾滋病則是更為緊迫的問題,因此我們應當把這10億美元花費在艾滋病研究上。有的正方針對這一相抗計劃提出,可以花費20億美元,既研究心臟病,也研究艾滋病。如果正方能夠證明同時採取其計劃與相抗計劃是可行的(他們並不天然互斥),並且同時採取兩個計劃比單獨採取相抗計劃更好(即擁有更大的淨效益),他們就能獲勝。

假定聯邦政府的預算有限,同時增加20億美元而又不毀滅性地削減其他重要專案的經費,或是大幅增加稅收從而損害經濟,是不大可能的。反方想要贏,就必須證明單獨支援艾滋病研究具有更大的淨效益。他們可以證明,增加超過10億美元的資金將會帶來某種劣勢。在打擊正方對於相抗計劃的吸納上,反方必須能夠成功反對正方的吸納標準,提出正方無法吸納相抗計劃的理由,或證明相抗計劃單獨實施更優。

反方可以透過多種方式論證相抗計劃是不合題且天然互斥的。例如可以論證相抗計劃應當被一個不同於辯題要求的政府所推行(比如用州政府而非聯邦政府);或是一個不同的機構來推行(比如用民間自願性組織,而非政府立法強制);或是有限的資金應被用於其他途徑(比如將太空太多經費花在火星上而非金星上)。在辯論「大眾傳媒管制」辯題上,反方的相抗計劃要求建立一個自願性組織例如國家廣播協會,而非美國聯邦政府,來規制電視行業。同樣地,在辯論「消費產品安全」時,反方的相抗計劃要求州政府而非聯邦政府來實施。

反方具有極大的空間和多種方法來制定不合題的相抗計劃,這部分內容我們會在「合題相抗計劃」一節中詳細介紹。事實上,一旦正方對辯題下了操作性定義,幾乎所有天然互斥的計劃都能夠作為相抗計劃。仔細檢驗辯題的問題域及其文字措辭,會很好地幫助反方選擇最有效的路徑。

反方必須證明其相抗計劃與正方計劃相比,很好地平衡了風險與收益。在辯論「大眾傳媒管制」時,反方要求國家廣播協會來管制電視暴力,他們通常論證說,這麼一來「喪失憲法第一修正案所賦予的言論自由」的劣勢會減輕。因為反方是透過由自願性組織實施,而非透過聯邦政府來強制執行的。在辯論「消費產品安全」時,反方提出州政府相抗計劃,論證應當由州政府而非聯邦政府來規制特定的消費產品。一旦計劃被證明是有問題的,那麼在全國範圍內執行將會產生更多弊端;而一旦這些計劃被證明是好的,那麼其他州也會自行採納。

2. 相抗計劃的整合

反方使用相抗計劃必須小心整合其立場。雖然相抗計劃是事先準備好的,但做出使用相抗計劃的決定卻通常應當在聽完了正方一辯的立論之後才做出。因為相抗計劃必須完全針對特定的正方計劃進行攻擊,這通常需要在辯論場上具有默契的辯手進行良好的合作才能辦到。反方辯手不僅要整合其相抗計劃以針對特定需求或目標,他們還要仔細整合對於正方計劃的攻擊,以確保己方辯手對於正方的攻擊不會同樣適用於自己提出的相抗計劃。

3. 條件型和預置型相抗計劃

條件型相抗計劃(conditional counterplan)是作為「如果……就……」這般條件性陳述的一部分被反方所提出的:如果現狀不能解決問題,那麼就採取相抗計劃;或者如果相抗計劃失敗了,我們仍然維持現狀。在提出此類辯案時,反方論證說(1)現狀能夠解決問題;(2)如果現狀不能解決問題,那麼就採取反方的相抗計劃。此類策略允許反方放棄相抗計劃,或放棄捍衛現狀,選擇何種立場取決於這場比賽中的論證交鋒到何種程度。

校園辯論的辯手採取這種方式之前應當考慮兩個重要的限制。第一,學術辯論的時間限制使得同時提出捍衛現狀和相抗計劃變得特別困難。第二,條件型的論證必須以非常清晰的形式得到呈現。對於清晰性的要求,在相抗計劃本身就非常複雜時,使得辯手面臨著加倍的困難。

反方同樣會提出預置型相抗計劃(dispositional counterplan)。此類相抗計劃是條件型相抗計劃的一種特殊形式,此時辯手所面臨的情況是預先制定好的而非臨時提出的。如果一個相抗計劃是預置型的,反方可能會主張除非他們能夠有力地迴應其相抗計劃的劣勢,否則他們將放棄相抗計劃。

4. 烏托邦相抗計劃

烏托邦相抗計劃中,反方在核心條款中提出國家或世界應當以無政府主義、世界政府、共產主義、威權主義、或其他進一步的策略或主張。這些策略比起聯邦政府或其他辯題中的主體能更好地解決問題。在辯論「保障就業機會」時,反方提出的烏托邦相抗計劃是,共產主義政府能比聯邦政府更好地提供就業保障。在辯論「美國聯邦政府應當加強對於外太空的探索和/或開發」時,反方會提出「世界政府」式的烏托邦相抗計劃。

對於反方來說,烏托邦相抗計劃意味著兩點:(1)烏托邦的定義是「一種理想狀態實現之地,尤其在法律、政府以及社會情況上」,當然對於特定計劃來說意味著更優,以及(2)烏托邦相抗計劃可能是超級通用論證(ultimate generic argument),因為它幾乎可以無限應用在各種正方辯案上。

但請注意,有些評委拒絕接受烏托邦相抗計劃,或是很容易被說服投票判負此類反方。他們堅持認為,此類相抗計劃是不受辯題限制的,也就是說它們可以用在反對任何正方政策上,因而教育價值存疑,辯手使用烏托邦式相抗計劃後就沒有需要也沒有動力再去對基於辯題的論證進行研究了。

5. 合題相抗計劃

一旦正方對辯題進行了操作性定義之後,幾乎所有天然互斥的計劃都為相抗計劃提供了空間。合題相抗計劃,是一種在辯題的某種定義方式下本身可被用作正方計劃,然而卻由於正方採取了另外的操作性定義之後變得不合題的計劃。換而言之,正方透過提出其計劃,設定了本場辯論的界限(parameters)。他們將辯題定義為其計劃,因此任何其他不同於其計劃的方案就都是不合題的了。一旦正方操作性地將辯題定義為其計劃,那麼反方可以使用合題相抗計劃了。

在辯論「美國應顯著增加對外太空的探索和/或開發」時,正方擁有極大範圍計劃空間。某正方說,我們定義「增加探索和開發」的意思是美國應在月球建立殖民地。該正方繼而提出一個詳細的計劃方案並且證明了該計劃將帶來的優勢。

某反方針對這一辯案,立刻接受正方的定義並且主張,由於正方操作性地將辯題定義為「建立月球殖民地」,那麼任何不建立月球殖民地的計劃就與新定義下的辯題不一致了,也就是說他們都可以作為相抗計劃使用。該反方隨後提出了他們的相抗計劃,該計劃要求美國建立許多載人或非載人的宇宙空間站以探測和提供對於「外星人靠近地球」的預警。反方之後也提供了詳細計劃和優勢的證明。

反方的這一計劃,顯然是合正方題的,也能作為一種正方計劃被提出。反方則論證說,相抗計劃顯然是不合題的,因為這與正方定義之後的辯題不符。該反方論證說,正方計劃和相抗計劃是天然互斥的,因為每個計劃都會花費超過一萬億美元的資金,不可能同時實施。反方主張其相抗計劃將提供更大的淨效益。正方則主張月球建立殖民地的經濟優勢更大。反方則宣稱對於外星人靠近地球的預警能拯救全人類免遭敵對外星人的毀滅。

聰明的辯手發現,熟悉此類相抗計劃有很大的好處,因為即使他們決定不使用合題相抗計劃,在他們的對手用時他們也能很好地進行對抗。

(譯者按:讀者須注意,使用合題相抗計劃同樣具有很大風險,因為有很大部分的評委拒絕接受合題相抗計劃。)

6. 其他相抗計劃

其他形式的相抗計劃包括:(1)延時相抗計劃(delay counterplan);(2)排除相抗計劃(exceptions counterplan);(3)計劃限縮相抗計劃(plan-inclusive counterplan)。延時相抗計劃是指在採取正方計劃之前先等待一段時間。延時的合理性,是基於避免立刻施行計劃所獨有的劣勢。排除型相抗計劃,是指採取正方的計劃但排除掉其核心條款中的某些實施範圍或人群。例如,在「公民權利」的辯論中,反方提出照搬正方政策但去除波多黎各、日本或美國本土。這些相抗計劃主張能夠避免這些群體或國家帶來的劣勢。所有兩類相抗計劃都屬於「計劃限縮相抗計劃」,其含義為將正方計劃中好的部分獨立打包成一個相抗計劃。

7. 相抗計劃和強制認可權

普遍(但非絕對)接受的觀點是,反方擁有一定的能力來假定政策的實行(即強制認可)。反方強制認可權的一種使用方法是假定權利互相對等:倘若正方能夠對聯邦政府的行動進行強制認可,那麼反方也可以。另一種使用方法是基於其他機構:倘若正方可以使用聯邦政府,那麼反方就可以使用州政府或聯合國。記住,強制認可權不是魔法,它只能假定常規的政策可以獲得透過(implementation),而不能規定政策具有可行性(workability)。

8. 相抗計劃和推定優勢

與反方強制認可權一樣,對於採取相抗計劃的反方,存在多種視角來看待「推定優勢」的歸屬。在一場辯論賽中,反方以現狀來反對正方(即維持或小幅修正現狀),那麼推定優勢在反方。但倘若反方用相抗計劃來反對正方,情況又如何呢?一種被普遍接受的理論認為,推定優勢在「政策風險最小、政策變動幅度最小」的一方。另一種理論認為推定優勢永遠不在支援辯題這一方。有些傳統的理論家論證說,一旦反方選擇了相抗計劃,就意味著他們放棄了推定優勢,推定優勢隨之將消滅或轉移到了正方身上。所有這一切都是可辯的,但反方主動論證說為什麼他們提出相抗計劃後仍然可以具有推定優勢是非常值得的。

G. 提出哲學批判

哲學批判(kritic),有時簡寫為「K」,是一種通常由反方提出的論證方式(偶爾正方也會提出)。這是一種挑戰哲學基礎的論證,或對於對手的政策及其含義進行倫理建構的應用。本質上,哲學批判是一種政策辯論中的價值弊端(value objection)。此類論證的結構和劣勢點的論證結構十分相似,並且被論證為一個絕對的決勝議題。哲學批判可能建立在攻擊對手政策表現的某些方面上,諸如語言、辯題或正方計劃潛在的預設等。

總體來說,當一個論證被認為是「批判的」,意味著他挑戰了傳統的權力結構。馬克思透過經濟基礎提供了批判性分析。某些後現代批評家主張,一個人思考世界的正規化或世界觀(包括對於諸多行動——例如辯論——的反映,而這些與重大的社會問題具有同樣重要的考量價值)為其所見之世界繪上了色彩。因此,既存的正規化,或者說論證和理解的方法,是服務於強化制度性框架,並因此強化既定權力集團的。批判主義的學者們喜好開放甚於封閉,設法打破殘酷苛刻的政權統治,因此通常主張對傳統的正規化進行解構,以支援新的認知和思考方式。這些論證目前在對於既存方法論的批判上十分有力,但在為決策和規則提供建設性選項上較為缺乏說服力。

哲學批判的一種論證形式是,開始先說明強制認可權只是一種辯論的虛擬設定,即使正方贏得了比賽,其計劃在現實中仍不會實施。因此,考慮「辯手在賽場上的行為、在參與者與觀眾面前使用的語言等」,較之考慮虛擬的政策實施,更具重要性和及時性。例如,反方可能選擇正方使用「他」來作為通用代詞這一現象,要求評委否定正方在賽場中所體現出的這種性別歧視思想(以此判負對方)。類似的論證可能基於對手的語言、證據、和/或所論證的立場具有某些異己化(otherize)個人或群體的傾向而展開,這種異己化根據受害者的某些特徵或屬性使他們受到孤立。例如,他們使用「核扯淡」(nukespeak)一詞來指代對核戰爭影響的討論,或是使用其他基於特定語言的方式去討論公共政策,這些都有可能使聽眾對許多重要的議題變得麻木。

另一種哲學批判的論證形式,質問辯題存在的前提假定,並因此反對正方基於辯題的具體計劃。例如,反方會論證說辯題(以及正方)基於政府來解決社會問題。但導致大部分世界性問題存在的恰恰就是「國家政府」本身,依靠國家來解決社會問題在哲學基礎上本身就是錯的。因此,正方基於國家來實行的政策也應當被拒絕。

反方辯手採用哲學批判的策略時,必須非常小心自洽性。為了攻擊國家的哲學概念、為了提出一個「世界政府」相抗計劃,卻把替代方案的執行機構命名為「美國聯邦政府某某委員會」;或為了批判男性通用代詞,自己卻在讀證據時使用「人類」(mankind)一詞,就有可能產生不自洽從而使得反方輸掉比賽。反方應當在論證的表述及所持的立場中,避免與其哲學批判不一致的潛在衝突或偽善行為。此外,如同所有反方的通吃策略一樣,解釋哲學批判對於特定回合及特定正方的應用(這就是關聯點,link)顯得尤為重要。

反方提出哲學批判論證應當清晰地指出其「替代方案」(alternative)。替代方案可能是一個包含了反方所提倡哲學的相抗計劃。然而,更可能的批判性替代方案是一個對於反方採取的「新的倫理基礎或前提」的清晰詮釋。對反方來說,如果哲學批判想要成功否定正方的政策,那重要的就是要能為辯論所涉及的議題提供一個更具競爭力的思考模型、框架、或方法。因此,反方提出哲學批判必須解釋清楚為什麼接受他們的哲學批判就一定要拒絕正方的政策(這就是影響力,impact)。

1。 兩支隊伍進行匹配,交換兩隊為第十二章作業所寫的正方辯案。作為反方,針對對手的辯案(即上次你們自己寫的)準備簡案。如果你辯論的是價值辯題,準備攻擊「合題性、標準、價值弊端」的簡案,以及相應的詳細論證。如果你辯論的是政策性辯題,準備攻擊「合題性、需求性、可行性、劣勢」的簡案,以及相應的詳細論證。

2。 繼續以上一題的形式進行練習,這次準備相抗計劃論證,包括所有必須的證據。

3。 進行辯論。將班級一分為二,一半人扮演正方,一半反方。假定你們所有人平時都在某餐廳吃飯。正方第一位辯手提供一個去其他地方吃的提議,包括詳細的計劃。反方第一位辯手應當提出一個相抗計劃,主張在其他地方吃。如此正反交替發言直至所有人都參與過練習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