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學史筆記 趙敦華【完整版(三)】

注:

因篇幅過大,故筆記分為一、二、三、四等四個部分,分四期連載。筆記由北京大學哲學系趙敦華教授整理。

第十四章

唯理論的發展

一、

斯賓諾莎

哲學

(二)斯賓諾莎哲學的基本特徵

黑格爾

說:“斯賓諾莎是近代哲學的重點:要麼是斯賓諾莎主義,要麼不是哲學。”“要開始研究哲學,要必須首先做一個斯賓諾莎主義者。”它說明斯賓諾莎的哲學具有鮮明的個性。

1、把獲得

最高的幸福

(“至善”)作為哲學的目的。

斯賓諾莎繼承和發揚了西方哲學從

蘇格拉底

開始提倡的關於“知識就是美德”的強調道德的理性本質的傳統,把人生幸福定位於

精神幸福

和透過對形而上學的物件的思辨而獲得的心靈的快樂。

一方面是對道德理解得到昇華和更深刻的意義(因為他反對把

幸福

看作財富、榮譽和感官的快樂),另一方面也強化了哲學的

實踐

價值。因此他將他的一本主要哲學著作命名為“

倫理學

”。

2、極力推崇

幾何學

方法,用幾何學方法來研究和闡述自己的哲學思想。

斯賓諾莎的哲學研究方法明顯受到了

笛卡兒

的影響。

他認為哲學的正確方法是

從真觀念出發

,並且不斷地增加真觀念的

推理

過程。

他認為這個方法的步驟是:

(1)

確認

真觀念。

(2)從一個真觀念

推導

出其他真觀念。

(3)真觀念之間的推理要從

原因

的觀念到

結果

的觀念的

順序

進行。

(三)斯賓諾莎的實體學說

1、論實體的概念

2、論實體的屬性

3、論實體的樣式

4、論能動的自然與被動的自然的區分

1、論

實體

概念

(1)認為實體的

定義

是:“在

自身內

並透過自身而被認識的東西。”或者說“形成實體的概念,可以無需藉助於他物的概念”。

(2)認為實體具有以下的

特性

實體是

自因

,他的

本質包含存在

實體是

無限的

,因為它不受任何東西的限制。

實體是

唯一的

實體是一個

不可分割的整體

實體是

永恆的

(3)認為

實體

也叫“

”或“

自然

”,或者說實體、神、自然是等同的、可以相互替換的概念。

斯賓諾莎認為他使用的“神”不同於宗教的“神”,“自然”也不能作具體的自然物來理解。實體、神、自然都作為萬物的基礎或本原、原因來理解。

2、論

實體的屬性

(1)認為實體的屬性的

定義

是:“構成實體的

本質

的東西。”它是實體

固有

的本質特性。

(2)認為實體的屬性是

無限多樣

的,但是能夠被我們認識的只有兩個,即

廣延

思想

(3)認為每一個具體存在物都有廣延與思想兩個屬性,因此廣延和思想不是分別屬於兩個實體的兩種屬性,而是屬於

同一實體的兩種屬性

(4)認為實體的

兩個屬性

之間是

彼此獨立

相互平行

的。二者各自有自己的樣式,但都是同一個實體的表現,只是表現的形式不同而已。

3、論實體的樣式

(1)認為

實體的樣式

定義

是:“實體的

特殊狀態

,亦即在

別的事物內

並透過別的事物而被認識的東西。”它就是

個別事物

(2)認為

樣式

是由實體透過

屬性派生

出來的,

依賴於實體

,但是樣式相互之間處在必然的

因果關係

之中。

(3)認為樣式分為兩個系列:

有形事物系列

觀念系列

有形事物

是實體的

廣延屬性

的樣式,

觀念

是實體的

思想屬性

的樣式。樣式相互之間的因果關係只在同一個系列中存在,即事物只能與事物相互作用,觀念只能與觀念相互作用,而

事物與觀念是不能相互作用的

(4)認為事物的因果系列與觀念的因果系列必然有

對應關係

。因此身體的活動與心靈的活動是

可以協調

的。

實體、屬性、樣式的關係圖:

思考問題:

斯賓諾莎的身心平行論

笛卡兒的心物二元論

的聯絡和區別。

笛卡爾

承認

兩種實體

——

物質實體

精神實體

的存在,並把它們

彼此割裂

開來。

斯賓諾莎

則認為人認識的物件是

物質實體

,即

自然界

。由於受笛卡爾世界觀的直接影響,斯賓諾莎

把自然等同於神

,認為這種實體的性質是由

思維

廣延

兩種

屬性

構成的。這樣,斯賓諾莎就建立了

一元論的唯物主義哲學

斯賓諾莎的唯物主義世界觀集中體現在他的關於實體、屬性和樣式的學說中。

實體學說

是斯賓諾莎

世界觀的基礎

,也是他全部哲學的基礎,是他的

唯物主義思想的集中表現

斯賓諾莎根本否認了那個站在自然界之外並創造自然界的上帝,而是

把上帝與自然界等同起來

,這正是他哲學體系中的基本論點,同時也表明他的世界觀無疑是唯物主義的。

斯賓諾莎把

實體=自然界=神

。把實體說成自然界,即客觀存在的物質世界,這毋庸置疑地證明了其世界觀是唯物主義的。把實體說成是神,儘管這個神已不是站在世界之外的人格化的神,不是世界的先驗因,但他畢竟沒有從自己的世界觀中徹底排除神的概念。因而,斯賓諾莎是一個

泛神論者

,他在宣傳唯物主義思想時,仍然披上了泛神論的外衣。

斯賓諾莎認為

廣延和思維

是實體的兩個

並存的屬性

,並試圖以此來重新解釋在他看來笛卡爾並未真正解決的肉體與心靈的關係問題。他說:“身體不能決定心靈,使它思想,心靈也不能決定身體,使它動或靜,更不能決定它使它成為任何別的東西。”可見,斯賓諾莎實際上並

沒有消除二元論

,而是持

“身心平行”論

斯賓諾莎的實體、屬性、樣式學說是唯物主義的。他把

自然界

看作

唯一的存在

,是

獨立自存

永恆無限

的。這就

反對了笛卡爾的二元論和唯心主義,堅持了唯物主義一元論

。他主張和堅持從自然本身說明自然,認為在實體(自然)之外沒有超自然的神存在。可見,他的實體學說具有明顯的

無神論傾向

反對了自然神論和有神論

,從而表現了他的“最高的榮譽”。他的實體、屬性、樣式學說還具有卓越的

辯證法思想

:第一,他認為

實體是自因的

,即主張從事物相互聯絡來說明事物;第二,認為

實體

樣式

的關係是

整體與部分

原因與結果

本質與現象

的關係;第三,他雖然承認一切都是

必然

的,但

不否認自由

,提出了“

自由是認識了的必然

”。第四,提出了對一切事物的限制和肯定也就是對它的否定。

然而,這個學說也有

侷限性

:第一,有

泛神論的色彩

。他主張上帝就是宇宙全體,而宇宙全體都是上帝。一方面,他把自然與上帝相等同,從而沒有給超自然留下地盤;同時也說明斯賓諾莎並不是一個徹底的無神論者。畢竟他承認並強調了上帝的實在性。第二,實體學說中具有

二元論的殘餘

。與笛卡爾不同,斯賓諾莎不是把思維和廣延看做兩個實體,而是看做實體的兩個屬性。但這兩個屬性是相互獨立的,其身心平行論表明斯賓諾莎哲學仍保留了二元論的殘餘。另外,他把實體看成都具有思維屬性,

犯了“

物活論

”的錯誤

。第三,具有

機械論的侷限性

。一是把運動和實體分割開來,認為

實體是不動的,運動的只是樣式

,這樣,就把實體變成了一個抽象、僵死的東西,從而無法說明運動著的個別事物是怎樣從不動的實體中產生出來的問題。二是他的典型的

決定論思想

。他認為世界上一切東西都處於不間斷的

因果聯絡

當中,都受

必然性支配

。他的這個思想雖然驅逐了任何超自然的力量,但他把

因果性

必然性

混為一談,認為偶然現象等同於無原因現象,從而

否認了偶然性

的客觀存在。】

4、論能動的自然與被動的自然的區分

斯賓諾莎在實體論中關於自然(神、實體)與個別事物(樣式)的關係的論述,涉及到了

無限與有限、整體與部分、一與多、普遍與特殊、原因與結果、本質與想象、抽象與具體的關係

的等問題,對這些問題的思考都集中到了他關於“能動的自然”與“被動的自然”的區分的論述上。這是他的哲學中最難以理解的內容。

(1)認為作為

整體的實體

與作為

個別事物的總和

是不相同的,前者稱之為產生自然的自然,即“

能動的自然

”,後者稱之為被產生的自然,即“

被動的自然

”。

(2)認為能動的自然與被動的自然二者具有不同的特性,前者的特性是

形而上學

進行研究的,後者的特性則是

自然科學

進行研究的。

(四)斯賓諾莎的

真理論

1、認為

知識

根據觀念的清晰程度分為四種:

(1)由

傳聞和符號

得到的知識。

(2)由

表面經驗

得到的知識。

(3)

推理

的知識。

(4)

直觀

的知識。

以上的第一種和第二種可合起來為一種,稱之為“

意見和想象

”。

2、認為

直觀知識

才是對一切事物本質屬性的直接認識,稱之為“

真觀念

”。“真觀念”是一切真理的源泉,是正確思想的出發點,是方法論的前提。

3、認為真觀念是

純思想

的結果,它的標準在於自身,即觀念自身的清楚明白性。他把這叫做真觀念的“

內在標誌

”。

4、認為雖然真理的標準來自自身,但是“真觀念必定符合它的物件”,即真觀念與外部物件之間是一致的。他把這叫做真觀念的“

外在標誌

”。

【斯賓諾莎認為,為了改進理智,首先“必須盡力追求一種醫治理智並且純化理智的

方法

,使理智可以正確圓滿地認識事物,不致錯誤”。為此,他把

知識

分為三等:

感性知識

理性知識

直觀知識

感性知識

是最低等的知識,斯賓諾莎稱為“

意見

”。這類知識又可分為由

傳聞

得來的知識和由泛泛的

經驗

得來的知識,如由傳聞知道我的家世,我是要死的,因為我看到別的同我一樣的人已死了,水是有用的,狗是會吠的,等等,都是感性知識,這類知識沒有“確定性”,不能使我們認識事物的本質,因此,應把它排斥在科學的真知識以外。第二等是

理性知識

,它是“由於一件事物的本質從另一件事物推出而得來的知識”。理性知識是經由

推理

得來的。比如,同一物體從遠處看則小,從近處看則大,據此我們可以推出:太陽比我們眼見的要大。這種知識雖然可以科學地洞察事物之間的關係和規律,但不能說明事物究竟為什麼是這樣,因此,它仍不是完善的知識。只有

直觀的知識

,才是“純粹從一件事物的本質來考察一件事物,或者純粹從對於它的

最近因

的認識而得來的知識”。這種知識,既不借助感性經驗,也不運用理性推理,而直接憑藉“人的固有的能力和本性”把握住事物的本質,如3+2=5,兩條直線各與第三條直線平行則這兩條直線必定平行等。斯賓諾莎把這種知識稱為最高階的知識,能“最完滿、最確定地認識一個物件”的知識。

斯賓諾莎透過對知識種類的劃分,得出第一種知識是產生謬誤的

唯一

原因。而第二種知識和第三種知識是必然的和真實的,因而是“

真知識

”。藉助於第二種和第三種知識,我們可以辨別真理與謬誤。他說:“凡

具有真觀念

的人無不知道真觀念包含

最高的確定性

。”“

真觀念

錯誤觀念

的區別僅在於

真觀念與它的物件相符合

。”但是,斯賓諾莎在論述真理的“標誌”問題時,卻把“觀念與物件的符合”看做真理的“

外在標誌

”。除此之外,真理還有它的“

內在標誌

”,即觀念自身的清楚明白。他強調說:“真思想與錯誤思想的區別不僅在於外表的標誌,而主要的乃在於內在的標誌。”因此,他斷言,除了真觀念,沒有更明白更確定的東西可作真理的標準。“正如光明之顯示自身並顯示黑暗,所以真理既是真理自身的標準,又是錯誤的標準。”】

(五)斯賓諾莎的人性論和自由學說

1、

人性論

斯賓諾莎認為人生的最高幸福是

精神幸福

,也就是把握自然的生活,而這種對自然的認識不僅僅是

外在的自然界的知識

,而且是對人自然本性的把握。認為把握

人的自然本性

更是自由的前提。

(1)認為包括人在內的一切個體都有

儲存自身

的自然傾向,這是被自然本性所決定的行為和意向,是個體的“

現實本質

”和人類德性的“

唯一的基礎

”。

(2)認為儲存自身不僅是消極的維持現狀,而且是

擴張自身

力量和行動的傾向。他尤為強調後者,稱之為

自我完滿

(3)認為自我完滿有

自發

自覺

之分:自發的叫

嗜好

,自覺的叫

慾望

慾望又分兩種

:意識到完滿性的增加是

快樂

,對完滿性降低的意識是

痛苦

是伴隨著完滿性增加的原因的觀念而產生的快樂,

是伴隨著完滿性減少的原因的觀念而產生的痛苦。因此,倫理的

善惡觀

不是先天的,而是相對於人們的

感覺

而言的。

(4)認為因此人的觀念與是否獲得幸福和快樂有直接的關係,要獲得幸福和自由,就應用“

理性剋制感情,管轄感情

。”

應該說,斯賓諾莎自己就是這麼做的,但是話又說回來,能象他這樣的人又能有幾個?

2、

自由學說

斯賓諾莎的自由觀是建立在

理性

的基礎上的。

(1)認為由於自然中包括人在內的一切事物都處在

因果聯絡

之中,沒有任何偶然的東西,一切都是

必然

的,所以也

沒有任意的自由

(2)認為自由是“僅僅由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其行為僅僅由它自身決定”。也就是說,人自覺地按自然的本性而存在,就是自由和永恆。就如上所說,是幸福的。後人把他的這個自由觀概括為“

自由是對必然的認識

”。在

中國

哲學中有

自由是“知天命”

的說法。

二、

萊布尼茨

哲學

(一)萊布尼茨的生平活動

萊布尼茨的

主要思想

單子論

神正論

(二)萊布尼茨的單子論

1、萊布尼茨的單子論是在對以往的

實體論的批判

的基礎上建立的。

(1)對

原子論

的批判。

(2)對

笛卡兒

心靈實體論

的批判。

(3)對

斯賓諾莎

實體論

的批判。

【萊布尼茨通曉古希臘羅馬哲學、經院哲學,熟悉他所處時代的哲學學說和科學成就。他認為,不論是古希臘羅馬哲學家,還是笛卡爾、斯賓諾莎、培根、洛克等人都沒有解決

“一”與“多”

這一哲學家們始終面臨的問題。萊布尼茨傾向於原子理論,但他不接受德謨克利特的原子理論。

德謨克利特

認為,

原子

是構成萬物的

不可再分

物質實體

。而在

萊布尼茨

看來,作為

物質實體

的原子無論多小,都是空間的一部分,而佔有空間一部分的東西是

不可能不可分

的,而可分的東西必定由部分組成,所以不可能是終極的實在。因此萊布尼茨認為,萬物由原子構成,但不是德謨克利特的物質的原子,而是

精神原子

,萊布尼茨稱之為“

單子

”。他說:“我們在這裡所要講的單子,不是別的東西,只是一種組成複合物的單純實體,單純,就是

沒有部分

的意思……在沒有部分的地方,是

不可能有廣袤、形狀、可分性

的。”他認為,單子才是萬事萬物真正的原子,因為單子沒有部分,

不佔有空間

,是

絕對不可分

的,這樣的原子才是終極的實在。】

2、萊布尼茨認為他提出的作為實體的“

單子

”是“組成複合物的

單純實體

;‘

單純

’就是沒有部分的意思。”

單子的

特徵

是:

(1)單子是“

沒有部分

”的,是“一”,是

不可分割

的統一。

(2)單子

沒有廣延

不是物質實體

(3)單子不能以自然的方式產生和消滅,只能

以非自然的方式“突然”地產生或消滅

(4)單子

不受外部影響

,每個單子“沒有可供外物出入的視窗”。單子之間的關係是由

上帝安排

的,叫“

前定的和諧

”。

(5)每一個單子具有

固有的質的規定性

,單子與單子的區別是

的程度的差別,而不是量的大小的差別。

3、萊布尼茨認為單子固有的

是它的活動,因此單子是

能動

的,是

無形的精神實體

。他還進一步把單子的

精神活動

說成

知覺靈魂

,單子的能動性在於

表象活動

4、萊布尼茨認為由於表象的

清晰程度

有差別,因此單子的

質的程度

產生了差別。差別分為三個等級:

(1)最低階的單子只有

細微的知覺

(2)較高的單子具有

動物靈魂

(3)最高階的單子具有

理性靈魂

。它只存在於

人的自我意識

之中。

5、萊布尼茨認為有知覺能力的單子是決定萬物的實體,世界也就是一個生生不息、常變常新的有機體。

6、萊布尼茨認為雖然單子存在因表象的清晰程度而產生的差異性,但是,由於每一個單子都以自己的方式表象整個世界,所以單子的各個等級、各個程度之間不存在截然區別的界限,自然界的各個物種之間是

連續

的,同一物種內的各個個體之間也是

連續

的。

7、萊布尼茨認為單子的

連續性

表現為

運動的連續性

時間與空間的連續性

8、萊布尼茨認為單子的

連續性

還解決了困擾二元論的

身心關係

問題。在此可看到心靈與身體是以特別密切的方式相互依存的。

【萊布尼茨認為

單子

具有以下

基本性質

:1。由於單子沒有部分,是不可分的,因此,它不能以自然的方式,透過各個部分的結合而產生,或透過分解而消滅。他認為,單子的開始和終結只能

一下子發生

,它只能透過

被創造

而獲得開始,只能透過

被消滅

而告之終結。他說,單子只能“突然產生,突然消滅,這就是說,它們只能憑藉創造而產生,憑藉毀滅而消滅”。2。單子是

非物質的精神性的

東西。他認為,

精神實體

不具有形體,因而是單純的、不可分的。3。單子的

數目是無限的

,單子有

質的區別

。他認為,只承認惟一無限的實體,是無法解釋其與雜多的樣式之間的聯絡,因此,必須承認

實體的雜多性

。單子在性質上還具有

多樣性

。他說:“每個單子必須與任何一個別的單子不同。因為在自然中決沒有兩個東西完全相似,在其中不可能找出一種內在的差別或基於一種固有特質的差別。”在萊布尼茨看來,

樣式的差別來自單子的差別

。4。單子

有知覺

。他說:“一切單純的實體和被創造出來的單子都可以稱為

靈魂

。”他之所以把單子稱為靈魂,就在於單子具有

知覺

(或

表象

)和

慾望

。單子的

變化

,就是在

慾望的推動

下,從一種知覺向另一種知覺的變化。

單子不僅有知覺,而且單子的

知覺存在著等級差別

,這樣就構成了

單子等級系統

。最低一級的單子只有

微知覺

,這類單子根本沒有清楚明晰的表象,

無生命的東西

就是由這類單子構成的;較高階的單子具有較清晰的知覺和記憶,有

感性靈魂

一般的動物

就是由這些單子構成的;更高一級的單子,不僅具有清晰的知覺和記憶,而且有

理性靈魂

,能運用

概念

進行

判斷

推理

等思維活動,

就是由這類單子構成的;最高階的單子是

上帝

,它具有

最完滿的智慧

。在萊布尼茨看來,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依據其單子的高低之分,形成一個

不間斷的系列

,宇宙中沒有也不可能有飛躍。

萊布尼茨認為,“單子沒有可供事物出入的窗子”。這也就是說,單子與現實的世界沒有實際的聯絡,同樣,單子之間也

沒有物理的相互作用

。既然這樣,那麼單子怎麼能反映宇宙呢?整個世界的和諧一致性是如何形成的?他在指出單子沒有“窗戶”時,卻承認了一個例外,即上帝,一切的單子共同起源於最高的單子——上帝。萊布尼茨認為,單子與現實世界、與別的單子沒有物理的相互作用,但卻

有著理念上的聯絡

,它是

由上帝確定

的。他說,上帝在創造單子的時候,也規定了它們存在於一定的

秩序

之中,這個一定的秩序就在於使一切單子身上具有關於

同一個宇宙的知覺

。單子之間的理念上的聯絡是這樣規定的:上帝在規定某一單子後來發展的內容和歷程時,還同時考慮到了周圍其他單子的發展的內容和歷程,使其發展變化相互和諧一致地進行。上帝在創世之初,就規定了各單子之間這種理念上的聯絡,萊布尼茨把這種理念上的聯絡稱為“

前定和諧

”。

萊布尼茨藉助於“前定和諧”,使單子之間獲得了

聯絡

。他說:“這種一切事物對每一個事物的聯絡或適應,以及每一事物對一切事物的聯絡或適應,使每一個單純實體具有表現其他一切事物的關係,並且使它因而成為宇宙的一面永恆的活的鏡子。”他認為,

每一個單子像鏡子那樣按自己的觀點反映著世界

。他說:“正如一座城市如果從不同的方面去觀察,便呈現出完全不同的樣子,似乎在透視上被增多了一樣;同樣如此,由於單純實體的無限多,也好像有無限多的不同的世界,但它們不過是同一個世界依據每一個

單子的不同觀點

而產生的各種不同的透檢視。”萊布尼茨這一思想是

針對形而上學唯物主義

把實體與具體事物相割裂,把一般與個別相對立的錯誤觀點的。這裡,他透過神秘的形式,的確猜測到了有限與無限、個別與一般、部分與整體的辯證統一,有限中包含著無限,一般寓於個別之中。萊布尼茨認為,他的這一思想已經解決了哲學家所面臨的

一與多

個別與一般

的問題。

每個單子是一,是個體

,但同時又是

包含著無限現實事物的宇宙的映像

列寧

在談到萊布尼茨這一思想時指出:“這裡是

特種的辯證法

,而且是非常深刻的辯證法,儘管有

唯心主義

僧侶主義

。”

萊布尼茨還將“

前定和諧

”說運用於

社會政治生活

,直接

為當時德國的封建專制制度進行辯護

。他認為,整個宇宙都是由

上帝

根據“

充足的理由

”合目的地創造和安排的。他說:“既然在上帝的觀念中有無窮個可能的宇宙,而只能有一個宇宙存在,這就必定有一個上帝進行選擇的充足理由,使上帝選擇這一個而不選擇另一個。”既然上帝在無數可能的宇宙中選擇這個世界而不選擇別的,這個世界也就是一切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而當時德國的君主專制國家就是“最完善的君主統治之下的儘可能最完善的國家”。

萊布尼茨的

單子論

從實質上說是

客觀唯心主義

的。他說的單子是有

知覺

、有

欲求

精神實體

列寧

《哲學筆記》

中指出:“

單子=特種的靈魂

萊布尼茨=唯心主義者

。而

物質

靈魂的異在

或是一種

用世俗的、肉體的聯絡把單子粘在一起

的漿糊。”萊布尼茨的單子論直接導致了

神的存在

。他認為

單子中的單子

,一切單子都是神創造的,單子之間的

和諧

也是神安排的。

不過,萊布尼茨的哲學在其

唯心主義

神秘主義

的形式中,卻包含著豐富的

辯證法思想

。第一,他把單子看做

能動

的。單子是

有欲求

的,而不是惰性的、無活力的。在他看來,既然是

實體

,就應該是

自身能動

的,而

笛卡爾

斯賓諾莎

的那種

惰性

的、

被動

的物質,是不能作為最後的實體的。第二,單子之間是相互

聯絡

的。萊布尼茨認為,作為單純實體的單子是各自孤立、互不依存,但是

憑藉上帝

這一中介,單子之間又是相互聯絡的。第三,他的單子論,還反映了個別與一般、部分與整體的

聯絡

。第四,他認為,單子有

質的區別

機械唯物主義

廣延

看做是

物質的惟一特性

,這種只從

上看問題是無法把不同的質的事物區別開來的。在他看來,要說明客觀事物存在的

質的差異性

,就必須尋求在各種事物間存在著的“一種

內在

的差別或基於一種

固有特質

的差別”。這種內在的差別就在於構成各種物體的單子本身具有高低不等的

知覺能力

。第五,他還表述了事物發展過程的

連續性

和間斷性的辯證法。因為他既肯定單子是不可分的,又肯定單子的變化是連續的。

萊布尼茨單子論中雖然包含著比較豐富的辯證法因素,但辯證法是與唯心主義和僧侶主義交織在一起的,而且總的來說,他的思想體系仍然屬於

形而上學

的範疇。這主要表現在:1。把世界的

運動

歸之於單子的運動,

精神的運動

,物質則是僵死的、靜止的存在物,從而

割裂了物質與運動的內在聯絡

;2。提出了“

前定和諧

”說,認為一切事物的變化和發展是上帝在創世之初就已經預先安排好了的,是單子中的潛在秩序和過程的展開,這種思想也是

違反辯證法

的;3。片面

誇大連續性

,宣稱“

自然從來不飛躍

”。】

三)萊布尼茨的神正論

萊布尼茨認為關於自由和必然的大問題,特別是關於惡的產生和起源的問題,是哲學的基本問題之一。他認為對這個問題的解決是

不能造成對神的不利的情況

的。相反,他應是

神的正確性

的解釋。

1、萊布尼茨根據

邏輯規律

包括

充足理由律

的主張,認為必然與自由的關係首先是一種邏輯關係,即

必然等於必然理由

自由等於充足理由

。必然和自由的關係發生在造物主和被造物主兩個層次上。結果現實世界總是有充分的理由存在,而且是最好的世界。

2、對於在最好的世界中會有

的問題,萊布尼茨認為在被造物層次上發生的

偶然事件

都有

充足理由

,不論是物理的惡還是倫理的惡,都屬於上帝創造的和諧的秩序,因而是

的。

3、認為“

物理的惡

”是“憑藉

自然的秩序

,甚至憑藉事物的

機械結構

而帶來的懲罰”。自然的“懲罰”不是對人類的有意傷害,他的存在的充足理由是

事物之間互相補償的平衡

4、認為“

倫理的惡

”是為了

襯托善而存在

,如果沒有惡的考驗和折磨,也不會有善,惡越大則善越大。

5、認為

人的自由

在於

善惡的選擇

,並因選擇的結果而受到

上帝的報償或懲罰

。而

上帝懲惡揚善的公正

只有在人自由選擇的情況下才能顯示出來。

第十五章

英國經驗論

一、

洛克

的哲學

洛克的生平活動

(一)洛克的生平活動

約翰·洛克(JohnLocke)、1632年—1704年。

洛克一生主要活動於

斯圖亞特王朝復辟時期

和所謂

1688年的“光榮革命”時期

恩格斯

曾說他“是1688年階級妥協的產兒。”

黑格爾

說:“洛克的哲學無疑是一種很易瞭解的、平凡的哲學,正因為如此,也是一種通俗的哲學。”

(二)洛克對天賦觀念論的批判

1、洛克對天賦觀念的批判

作為經驗論與唯理論對立的體現,否認“天賦觀念”的存在,理由是:

(1)認為“天賦觀念”是一個

沒有必要

的理論假設。

(2)認為“天賦觀念”的假設理由是

錯誤

的。

天賦觀念

”的理由是存在

普遍同意

的觀念

,洛克對此的批判是:

第一、普遍同意

不一定

是“天賦觀念”的體現。

第二、根本

不存在

普遍同意的觀念。

(3)認為即使把天賦觀念看成是隻要一提起它大家就會同意的潛在的觀念,而不一定是人類實際具有的共同觀念,然而,“潛在的觀念”的說法本身是自相

矛盾

的。

(4)“天賦觀念”論在

實踐

上是

有害

的。

2、

萊布尼茨

對洛克的批判的反批判

針對

洛克

《人類理智論》

萊布尼茨

曾寫下

《人類理智新論》

,在書中對“洛克對天賦觀念的批判”進行了反批判,對“天賦觀念”論進行辯護。

(1)認為洛克在承認

知識來源於感覺

之外,還認為有

反省

這一心靈固有的來源,可見洛克也不否認心靈中有某種天賦的東西。因此,“天賦觀念”是存在的,只不過是雙方對它的理解有分歧而已。

認為“

天賦觀念

”不是現成的清楚明白的觀念,而是作為“

傾向

稟賦

習性

自然的潛在能力

而天賦在我們心中”。它的作用常常是

感覺不到

的,但感覺不到

不等於不存在

。認為洛克關於“潛在的觀念”的自相矛盾性的分析是表面的,是他不懂得“天賦觀念”的真正內容造成的。

(2)認為

經驗

雖然對於知識有作用,但是它不是知識的唯一基礎,因為經驗無論是在實驗科學領域,還是在實驗科學以外的學科領域,其作用都是

有限

的。

(3)認為

經驗

在知識中的作用是提供了發現天賦觀念的注意力,只是知識的

機緣

,天賦觀念才是真理的來源。

他針對

洛克

認為心靈是“

白板

”的說法,把心靈比喻為

有紋理

的“

大理石

”。

天賦觀念

源於古希臘,

17世紀

的法國

唯理論

哲學家R。

笛卡爾

是典型代表;這種學說又為現代西方哲學所繼承和發展。屬於

唯心主義先驗論

的認識論。

起源

古希臘唯心主義者

柏拉圖

重視“

一般

”,提出“

理念

”的學說,認為人的

認識

靈魂“分有”理念

。他斷言人在生下來之前,靈魂裡就已經

分有

各種各樣永恆的普遍形式“理念”,只是在靈魂與肉體結合而降生為人的時候把它們

暫時忘記

了;後來受到

經驗的刺激

,引起

回憶

,才重新恢復他原有的精確知識。在柏拉圖以後,早期的

斯多阿學派

討論邏輯和認識的問題,注意到

理性活動有邏輯的必然性

,人人都會得出同樣的邏輯結論,於是認為每個人的心靈裡都有一些

共同的原則

,成為一切認識的基礎。他們把這些原則稱為“

共同的想法

”,認為既然是人人共具的,就不能來自經驗,應當是

天賦

的。

發展

近代

精確科學的發展,如N。

哥白尼

的天文學和G。

伽利略

的物理學,促使人們重視客觀有效而又普遍必然的科學知識,進而要求為這些知識作哲學論證。

唯理論者

特別強調

普遍必然性

,認為沒有普遍必然性就不是科學知識。

笛卡爾

提出

數學

作為科學的典範,要求一切科學知識都要做到象數學那樣確切可靠。他從新興的科學中借來

機械方法

,對我們的知識進行分析,指出一切知識都是由

觀念

構成的,這些

觀念

一共分為三類:第一類是透過

感官

從外界得來的,帶著

個別性和偶然性

,而且常常會欺騙人們,因此單憑感性經驗不能形成無可懷疑的科學知識;第二類是人們由

理性直觀

得到的,如數學的、形而上學的公理,一看就知道,清楚明白,無可懷疑,這是一切科學的基礎;第三類是人們

憑空虛構

的,如飛馬之類,沒有客觀有效性,當然不能成為科學。笛卡爾認為

第二類

觀念是

普遍必然

的,不可能來自個別的、偶然的感性經驗,只能是理性自身固有的“

天賦觀念

”。這是與唯物主義反映論相對立的先驗論。

笛卡爾

之所以走入

唯心主義的先驗論

,是因為他的

機械論方法

把理性和感性、心靈和肉體絕對分開,對立起來了。在笛卡爾之後,天賦觀念說為

唯理論者

所繼承,受到

經驗論者

的反駁。

B。

斯賓諾莎

雖然在

本體論

上克服了笛卡爾的心物二元論,提出

實體一元論

,但在

認識論

上深受笛卡爾的影響。他和笛卡爾一樣重視科學知識的

普遍必然性

,把

理性認識

放在首位,認為真理是自明的,理性直觀到的清楚明白的“

真觀念

”是一切科學的基礎。這種

真理自明論

強調科學觀念的

直觀性

內在性

,與

反映論

相對立。

經驗論者

J。

洛克

對天賦觀念說提出了

批判

,認為人生下來的時候心靈裡一無所有,好象一塊乾乾淨淨的

白板

,並沒有儲存著任何天賦的痕跡,一切觀念都是生後印到心靈上的。他說人們是透過感覺接受外界的描畫,或者透過反省攝取心靈活動的情況,才形成各種觀念的;

感覺

反省

都是

經驗

經驗

是人的知識的唯一來源。洛克的“

白板說

”斷言人在認識時純粹是

被動

的。

G。W。

萊布尼茨

針對這一點提出反駁,指出認識主體並不是被動的,正好相反,是

能動

的。

普遍必然

的觀念本來

潛在

於主體中,只是透過

經驗

潛意識

的狀態進入

意識

狀態。他們的

辯證法思想

使認識學說提高了一步,注意到應當研究認識的主觀能動性,但他的認識論畢竟屬於唯理論的範疇。

德國古典哲學

的創始人I。

康德

曾向自己提出任務,解決唯理論和經驗論的對立問題。他認為

知識

的確象經驗論者所主張的那樣,是

從經驗開始

的,但只是

在時間上始於經驗

並非在內容上

來自經驗。他同

唯理論

者一樣,把知識瞭解為具有

普遍必然性

的嚴格科學知識,稱之為“

先天綜合判斷

”。先天綜合判斷之所以可能的條件,不能是外來的,只能是認識主體所固有的

先驗形式

,如感性的空間和時間,知性的概念或範疇。沒有這些先驗的形式,就不可能有經驗。所以,康德的觀念學說,一方面

接受經驗論的外部刺激思想

,另一方面仍然

保留天賦觀念論的客觀唯心主義成分

現代

西方哲學中存在一些

天賦觀念說的變種

A.N.喬姆斯基

語言哲學

就有這種成分。】

(三)洛克的雙重經驗說

如果說洛克否定天賦觀念只是對唯理論的一次摧毀性的打擊,但是要解決知識的來源問題還得從正面來提出建設性的主張。為此洛克闡述了關於知識的來源的雙重經驗說。

1、認為人的心靈原是一塊“

白板

”,上面沒有記號,只是透過

經驗

的途徑,心靈中才有了諸如感覺、印象、概念、情感等等觀念。這是洛克的所謂“白板”說。

2、認為作為觀念的來源的經驗分為兩類:

(1)

感覺

。它是觀念的

外在來源

,它是透過

外物的刺激

而產生觀念的過程。

(2)

反省

。它是觀念的

內在來源

,它是心靈這個“

內部感官

透過感覺

而對取得的觀念進行反思,和對自身的活動進行反思而得到

新觀念

的過程。

3、認為感覺和反省雖然是兩種不同的活動,但是兩者都是觀念的

等量齊觀

的來源。

4、認為從

反省

的存在出發,必然要設定一個

主動的精神實體

——

心靈

的存在。

(四)洛克的觀念分類說

洛克根據觀念自身的構造,對觀念進行了分類和分析。

1、認為無論感覺的觀念還是反省的觀念,都可以分為簡單的觀念和複雜的觀念兩種。

(1)

簡單觀念

是“只包含一個齊一的現象或心靈中的概念”。它是構成知識的直接物件、材料和要素。

(2)

複雜觀念

是“由若干簡單觀念結合而成的觀念”。

2、認為簡單觀念構成複雜觀念的方式有三種:

(1)

相加

。它是把多合成為一,由這樣的方式得到的觀念叫

複合觀念

。如“實體”觀念。

(2)

並列

。它是把幾個簡單觀念或已經由簡單觀念組成的複雜觀念放在一起,加以

比較

,這樣產生的複雜觀念是關係的觀念。如“因果觀念”。

(3)

相減

。它是把同時存在的觀念彼此分開,把複合觀念中的特殊成分除去,保留它們共同的成分,由此形成的觀念叫

抽象觀念

一般觀念

。如“人”觀念。

3、認為

複合觀念“實體”

是這樣形成的:我們把很多關於

性質

簡單觀念集合

在一起,需要一個

附著物

,我們就被這個附著物叫做“實體”。也就是說,“實體”作為

觀念

是存在的,但是,是否真的存在“實體”則是不知道的,它只是一個

必要的假設

。因此,

上帝、物質、和精神這三個實體都是假設的存在

(1)

物質

是為了使

感覺的觀念

得到來源的說明的

假設

(2)

精神

是為了使

反省的觀念

得到來源的說明的假設。

(3)

上帝

是為了使

宗教和道德的觀念

得到來源的說明的假設。

4、認為

抽象觀念

也就是“

共相

”作為類事物的本質只是一種“

名義本質

”,即

唯名論

所說的

名稱

,它作為“實在本質”只是一種

假設

(五)洛克區分第一性的質和第二性的質的學說

洛克從認識論的角度,對物體的性質進行了區分和分析。

1、認為我們關於物體的大小、形相、數目、位置、運動、靜止等觀念,是物體的

第一性的質

的觀念。由於第一性的質的觀念與物體的第一性的質是相似的,所以它們也就是第一性的質。因此第一性的質是

物體固有

的,不以人的感覺為轉移。

2、認為我們關於物體的顏色、聲音、氣味、滋味等觀念,是物體的

第二性的質

的觀念。由於第二性的質的觀念在物體中沒有相似的性質,所以它們是憑藉物體的第一性的質的能力,在人的

心靈

中引起的觀念。

(六)洛克的知識論

1、認為

觀念

只是知識的

材料

,還不是知識本身,

知識

存在於觀念之間的關係之中,而觀念之間的關係是觀念是否相符合的比較。

2、認為知識可以進行

分類

(1)按觀念的內容即比較觀念與觀念是否符合來分,知識有四類,不過

這裡的知識沒有關於外物的知識

關於

觀念同異

的知識。

關於

觀念關聯

的知識。

關於

觀念並存

的知識。

(2)按我們對觀念之間是否符合的知覺的明白程度,知識有三類:

第一,

直覺知識

:指“心靈直接從兩個觀念本身,

不必插入

任何別的觀念,就能知覺到兩者的符合與不符合”。它有最大的

可靠性

明確性

第二,

證明知識

:指“

不得不憑著插入

另一些觀念”,來知覺兩者是否符合。它不如直覺知識那樣明白,但也是

確定、可靠

的。

第三,

感性知識

:是對觀念與產生它的外物是否符合的知覺,這種知覺必須透過

感覺經驗

才能達到。它沒有上述兩種知識的確定性,

有一定的確定性

3、認為

直覺知識

證明知識

詞語的知識

感覺知識

實在知識

,兩者使用的方法不同。

4、認為我們的一切知識都建立在觀念的基礎上,知識不能超出我們所具有的

觀念範圍

。超出範圍的一切判斷都是理論上的假設。

(七)洛克的社會契約論

洛克的社會契約論是他的

民主政治理論

的基礎,它與

霍布斯

的社會契約論的

不同特點

是:

1、認為人的

自然狀態

不是戰爭狀態

,而是

和平

的、

自由

的狀態,人們在自然狀態中

平等

的享有自然權利。

2、認為在人們享有的各項自然權利中,

財產權

最為重要。

3、認為由於財產權的衝突,人們的財產權得不到保證,甚至生命權也會受到威脅。訂立

社會契約

是人們為

避免衝突

的嚴重後果的手段。

4、認為人們在訂立社會契約時只

放棄

財產權

判決

執行

的權利,把這一權利

轉讓

代理人

,之外的一切權利是不可轉讓的。

5、認為接受大家轉讓權利的

公共代理人

也受契約的限制,人民有推翻暴君的權利。

6、認為國家裡的

立法權

行政權

聯盟權

應分開,屬於不同的權力主體。

立法權

是高於一切的權利。

二、

貝克萊

的哲學

(二)貝克萊的基本哲學命題——“存在就是被感知”

貝克萊的哲學是從洛克的經驗論出發的,也就是說

洛克的經驗論

是貝克萊哲學的邏輯起點,但他的

理論歸宿

卻是不同於洛克的。他抽調了洛克哲學中作為經驗的依託和來源的客觀存在的物的成分,變經驗論為完全

主觀唯心主義的經驗論

。這集中體現在他提出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的哲學命題上。

1、他認為從洛克主張的人類的知識物件是觀念的觀點出發,必然得到的結論只能是:我們所知道的只是

觀念

,而不是觀念之外的事物。

2、他認為如果說可感事物可以在不被感知的情況下存在,那是不合邏輯的。

3、他認為既然一個可感事物只能存在於觀念之中,那麼它的存在是因為我們感知了它。也就是說,在他看來,“

存在

”的意義限定於認識物件,然後用“被感知”來解釋認識物件。即“

存在就是被感知

。”

貝克萊顯然地把

觀念

觀念的基礎

兩者的關係顛倒過來了。

(二)貝克萊對“物質”實體的批判

貝克萊為服從他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的基本觀點,必然要否定“物質”實體的存在,即否定客觀存在的物質。另外,他對“物質”實體進行批判,也是為了

反對無神論

,為宗教信仰辯護。

他認為承認物質存在的唯物主義是無神論的基礎,要排除無神論,首先得否定唯物主義,否定作為唯物主義的基礎的“物質”概念

貝克萊對“物質”實體的批判的種種結論也是從

洛克經驗論

中引發的。1、認為“

觀念只能與觀念相似

”,因此

洛克

觀念的感覺形式

有與

外物

的相似性是

不恰當

的,由此而肯定外物的存在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說他否定觀念是對外物的摹寫和反映。

2、認為

洛克

區分第一性的質的觀念與第二性的質的觀念是

不合邏輯

的,不僅第二性的質是

主觀

的,而且第一性的質的觀念也是

主觀

的,第一性的質也是隻存在於

心靈

之中。

理由

是:

(1)事物的性質是

不可分割

的。

(2)第一性的質也是

相對

的。

3、認為

洛克

為了各種可感性質能有一個不可感的支撐點而

假設實體存在

,是傳統的“

抽象觀念說

”在作崇。

4、認為

洛克

在他的

雙重經驗說

中設定經驗的外在的原因是不充分的,只有心靈一個來源就足夠了。

總起來講,貝克萊認為

物質實體

既沒有自身存在的理由,也沒有成為觀念原因的理由,“

物質就是虛無

”。

貝克萊

對物質實體的批判

向我們展示瞭如何從一個已有的理論中發現其自身的矛盾,如何去克服矛盾,然後將其發展,形成自己的理論的思想創新過程的形式。他的批判囿於經驗的範圍內是邏輯的必然。建立在經驗論基礎上的唯物論的弱點暴露無遺。

(三)貝克萊的視覺理論

貝克萊還透過對物體的“

廣延

”屬性的批判來反對唯物主義,其批判的基礎是他建立起來的視覺理論。

1、他認為視覺與觸覺的物件是不同的。

視覺

的物件是

顏色

觸覺

的物件是

廣延

2、他認為

感覺

複合

的,視覺和觸覺又是交織在一起的,視覺的“影象”(光和顏色的混合)包含了對觸覺物件的判斷,觸覺的“印跡”(廣延的觀念)存在視覺物件的提示。

3、認為由於影象的提示作用,久而久之

視覺

中就形成了

對廣延的的聯想

,這種關於廣延的觀念則依賴於

心靈

的的想象。

4、認為建立我們的

影象

印跡

的聯絡的“自然作者”是

上帝

貝克萊顯然反對絕對的空間觀,是主觀主義的空間觀。

絕對空間宇宙觀——

無論是從古希臘的亞里士多德開始,還是從宗教中上帝的創世紀開始,西方社會對宇宙的闡述都是以

地心說

為基礎的。雖然這期間對地的描述各有不同,但是認為人所居住的,被稱為地球的地方是處於

宇宙的中心

並且是

靜止不動

的,日月星辰都在圍繞著地球運轉。這種宇宙觀可以簡稱為

絕對空間宇宙觀

。在這樣的宇宙觀中,人所在的位置非常獨特,地球似乎是專門為人而創造的生存環境,日月星辰也似乎是專門為人而創造的,太陽用來提供光明,星月用來點綴夜空。顯然,沒有任何人類所能感受到的力量可以做到這一切,只有

超自然力

,也就是

上帝

才能做到。因此配合這種宇宙觀的人文解釋自然就是

創世論

。在眾多的地心說之中,以

公元2世紀

托勒密

所創立的

模型

最為精製而被

基督教

所採用,一直到

十六世紀

哥白尼

的到來。在

托勒密的模型

地球

處於宇宙的中心,在地球周圍是

八個天球

,這八個天球分別負載著

月亮、太陽

、和五個當時已知的行星:

水星、金星、火星、木星和土星

;而最外層的天球被鑲上固定的恆星,恆星之間的相對位置不變,但是總體繞著天空旋轉。最後一層天球之外為何物一直不清楚,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它不是人類所能觀測到的宇宙的部分。

《時間簡史》

中是這樣描述托勒密的宇宙模型和它與宗教的關係:“它被基督教接納為與《聖經》相一致的宇宙圖象。這是因為它具有巨大的優點,即在固定恆星天球之外為

天堂和地獄

留下了很多地方。”在這樣的宇宙觀中,上帝可以從容地創造天地、星辰、風雨雷電以及人類。人類也不必為宇宙的初始而發愁,因為那是上帝的事。而上帝不僅只管宇宙的創生,如《聖經》所示,上帝在人類發展過程中幾度干預發展程序。於是,生活在絕對空間宇宙觀中的人們成了上帝的奴僕。】

【明代的

王陽明

(1472——1528),集宋明時期

主觀唯心主義

之大成,有四個字就可以概括他的全部哲學叫做“

心外無物

”。

貝克萊

的理論是“

非物質論

”(Immaterialism),認為世界上

存在

的只有能進行思考的

心靈

(Mind)和不能進行思考、只存在於心靈之中的

觀念

(Proception)。物質(Material)是不存在的,因為它被證明是一種沒有性質的物理客體(參看貝克萊的早期著作)。我們能夠

感知

到主觀存在的

觀念

經驗

到作為客觀實體的

心靈

。貝克萊的思想絕不等同於王陽明的思想,

王陽明

有很大的

唯我論傾向

,但

貝克萊

反對唯我論

的。貝克萊認為:我們所感知的只是觀念,我感知不到的觀念,對於我的心靈來說就是不存在的,但對於別的感知到它的心靈來說,這個觀念就是存在的,因為

所謂的“心靈”並不是僅僅指我的心靈,而是指所有的心靈,包括永恆不朽的心靈——God

,God給予所有觀念以感知,於是它們即使不為人所感知,也是存在的,

貝克萊

是個

有神論

者】

(四)貝克萊論精神實體的存在

貝克萊

以經驗論的原則

物質實體

看作是沒有必要的假設,但是他並沒有在他的哲學中把這個原則貫穿始終,在討論是否有

精神實體存在

的問題上,他

突破了經驗的限制

,肯定了精神實體的存在。看來

他只要為了符合宗教信仰的需要,可以不管自己的理論是否能自圓其說,採用不同的建立標準

的。他既然可以說物質是一個假定,那麼他的精神實體又何嘗不是一個假定。

貝克萊把

精神實體

分為

無限的精神實體

有限的精神實體

兩種,它們分別是上帝和個別的心靈(“自我”)。

1、貝克萊關於

心靈實體存在的論證

(1)認為

感覺

要有主體,因此

心靈

是存在的。

(2)認為觀念的產生不能以另一個觀念為原因,因此要在

觀念

之外有能動的心靈實體存在作為觀念的原因。

(3)認為

感覺

總是

個人

的活動,而

觀念

的存在是

持久

的、

連續

的,因此在

的“自我”之外還有

其他人

的“自我”存在。

2、貝克萊關於

上帝存在的論證

(1)認為世界上

事物

多樣性

連續性

永恆性

證明了上帝的存在。

(2)認為

觀念的真假

的差別證明了它們有一個外因,產生一切

真實觀念

的外在的精神實體就是

上帝

(3)認為我們關於

秩序和規律的觀念

不可能是個別心靈產生的結果,它們只能出自於

上帝

三、

休謨

的哲學

(二)休謨的認識論

休謨的哲學與貝克萊哲學一樣,也是以

洛克

哲學為邏輯起點的,但他的理論歸宿與貝克萊的不同,他從經驗出發,

始終貫穿經驗論原則

,走向了

懷疑論

不可知論

1、論印象與觀念的區分

2、論觀念關係的知識與事實的知識

3、論實體存在的不可知

4、論因果關係

1、論

印象與觀念

的區分

休謨把洛克的

經驗物件

觀念

”改稱為“

知覺

”,透過對知覺的分析論述了經驗論的原則。

(1)認為根據知覺呈現出的性質不同,

被知覺的物件

可分為兩類:

印象

:印象分兩種,

感覺印象

反省印象

,其中感覺印象是

原初

的,來自

不可知的原因

。反省印象是直接從感覺印象得來的,或透過插入的觀念,

間接

從感覺中得來的。

觀念

:觀念是對印象的“

忠實摹寫

”,是“我們的感覺、情感和情緒在思維的推理中的微弱的影象”。

(2)認為

印象和觀念的區別

是當下

知覺

思維

(包括想象、回憶)的差別,心靈對它們的

知覺的強烈程度

是不相同的。

(3)認為一切認識歸根結底都來源於

感覺印象

,但

感覺

的來源是不能認識的。因此

知識

是被限制的。

2、論

觀念關係的知識

事實的知識

洛克

一樣,

休謨

也認為

知識

是關於

觀念(知覺)之間關係

的知識,並且對知識作了區分。

(1)認為

觀念之間的關係

分為兩類:一類取決於觀念自身,另一類則不經過觀念而變化。

(2)認為

知識

相應也分為兩類:

關於

觀念關係的知識

:是

單憑思想

就可以推理出的知識。

關於

事實的知識

:是人們需要觀念以外的

經驗

做出判斷,加以檢驗的知識。

(3)認為關於觀念關係知識的命題是

分析命題

,分析命題是

必然真理

;關於事實知識的命題是

綜合命題

,綜合命題是

偶然真理

,但它可以擴大我們經驗的範圍。

(4)認為

除了以上兩類知識,沒有任何知識

3、論

實體存在的不可知

休謨從徹底的

經驗原則

出發,否定了任何實體的存在,不過他是以

不作判斷

的態度來處理的。

(1)認為物質實體是不可知的。

(2)認為心靈實體是不可知的。

4、論

因果關係

休謨的

經驗主義

不可知論

在他對因果關係的研究上得到最全面的體現,對因果關係的重視,與他認為“

一切關於事實的推理,似乎都建立在因果關係上面

”的認識有關。

(1)認為

因果觀念

是這樣

建立

的:我們知覺兩個觀念在空間相繼出現,如果這兩個觀念重複出現,那麼我們就會把

先發生

的觀念稱為

原因

,把

後出現

的稱為

結果

(2)認為

因果關係

是這樣

形成

的:因果觀念久而久之會使我們形成這樣的

習慣

:每當看到一個觀念時便

聯想

到另一個。這種在

經驗

的基礎上,經過聯想而形成的恆常的

聯貫關係

,就是我們通常所稱的

因果關係

(3)認為

因果關係的基礎

無論在

證明知識

的範圍內,還是在

經驗知識

的範圍內,都不能得到解釋,即是

不可知

的。

(三)休謨的

倫理學

休謨的

倫理觀

情感主義

的,並帶有一定的

功利主義

傾向。

【休謨與其它的蘇格蘭啟蒙運動成員或許也是最早開始主張

道德原則

應該要以其

功利

來做為解釋論據的哲學家。休謨的角色也不能被過於高估,因為

弗朗西斯·哈奇森

才是

最早

提出了

功利主義

最著名

的「

帶給最多的人最大的幸福

」(greatesthappiness for the greatest number)這一標語的人。

休謨

抱持的是

道德情感主義

的觀點,因此他認為

道德原則並不能由人類的知識加以證實

。一些原則會被我們所接受、但其它一些則不會,而

功利主義的道德原則

之所以會被我們接受,是因為它能促進我們本身以及其它被我們同情的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