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對應英文“nomination”,中文意思是:“提名(為候選人),任命”;也就是說提名獎就是某項獎候選,使落選的人獲得的額外“補償”。
格萊美的提名就是獲得格萊美這個獎的候選。
格萊美獎(Grammy Awards),是由美國國家科學院錄音藝術與科學學院在美國主辦的音樂類獎項,創辦於1958年。格萊美獎與電影類的奧斯卡金像獎、電視類的艾美獎、戲劇類的託尼獎共稱為美國年度四大娛樂獎項。
擴充套件資料:
格萊美獎最初叫留聲機獎,因為英文名稱“Gramophone”諧音為“Grammy”,所以中文名稱為格萊美獎。
格萊美獎的獎盃是一座小型的鍍金留聲機塑像,由位於美國科羅拉多州的比靈斯工藝公司設計製作 。1990年,為了加固獎盃、使其不易損壞,主辦方加大了獎盃的尺寸,並將獎盃的鍍金材料改成了合金材料。同時,為了保證公正,主辦方還規定,在公佈獲獎者名單後,才在獎盃上燒錄獲獎者的獎項和名字。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格萊美獎
格萊美是一項音樂大獎 好像是從1957年開始的
至於提名 就是候選名單唄。。
當然能獲得提名就很不容易咯。。。
還未 得到 這個 獎項 的候選人 (有資格爭奪這個獎項)
就是獲獎候選人~
你的問題什麼意思?
提名就是獎項的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