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思維,和普通人有什麼區別?方向東律師2020-12-16 22:58:03

律師的工作邏輯基本上就是三段論,法律是大前提,事實是小前提,最終形成自己的判斷結論。律師考慮問題的時候應該都不會離開這個基本的邏輯,但當事人考慮問題的時候,可能就不會從這麼些角度考慮。就事實而言,普通人考慮的可能是自己感受認為的事實,但律師必須考慮的是法律事實,也就是能有證據證明的事實。

律師的思維,和普通人有什麼區別?Timewalker2020-12-28 11:13:02

我覺得不是“思維”有什麼不同,而是長久的職業訓練讓律師的關注點跟普通人不同,

當然也不光是律師,法官也是如此。

法律講究一個“法律事實”,對於一件事(主要是指法律糾紛,如果是平常的生活上的事情,那其實大家也沒什麼區別),律師往往直接關注和分析法律事實,一些非法律事實往往直接濾過。普通人則容易被非法律的情緒化的事實所吸引。

最顯而易見的就是接待當事人的時候,當事人往往去花費很大的時間精力去描述“對方怎麼壞、怎麼背信棄義,我怎麼委屈”,律師往往直接問雙方的合同怎麼約定的,你做了什麼沒做什麼、對方做了什麼沒做什麼。

律師的思維,和普通人有什麼區別?孟三寶2021-09-01 22:12:58

其實這個問題和描述有點不搭邊,索性一次性回答一下

一、律師的思維,和普通人有什麼區別

說的高階一點,律師應該具備法律思維,批判性思維。

說的通俗一點,律師就是「槓精」的代名詞。應該說一個合格的法律人的基本素養就是建立「槓精」意識。

律師的思維,和普通人有什麼區別?

當然,律師的槓都是建立在理性基礎上

讀書的時候,法學院的學生一定是最難管的。學院、學校的各種命令,行動,只要有不合規的地方總會有法學院的學生以各種合法的理由提出抗議。我羅列一些我經歷過的事情:

學院在不經過允許的情況下、在宿舍沒有人的情況下、用樓管的備用鑰匙開門搞突擊檢查,我們成立了維權群和學院抗爭,最後學院妥協。

學院評選文明寢室,公示校級文明寢室時,我們發現名單裡有幾個寢室院級文明都沒有評上就評選上校級了,我們提出抗議,多次要求學院給出合理解釋。

我們法學院的寢室樓要維修,要求我們搬到新改的宿舍樓裡。一棟樓裡只有法學院的學生要求學校提供新宿舍樓的甲醛檢測合格證明,否則拒絕搬離。之後學校把檢測報告公示,我們才配合搬離。

學校的菜鳥驛站強制要求我們下載菜鳥裹裹app,否則不允許取件,我和另一個同學把他告了,最後菜鳥驛站公開道歉,並在我們學校進行整改。這事當時還上了知乎的熱搜。

為什麼法學院的學生難管,因為懂法嗎?不止是因為懂法,更是因為強烈的維權意識,也就是法律思維,也就成了別人眼裡的「槓精」。

當然進入社會,成為律師之後,「槓精」思維,更多體現在為客戶維權當中,生活當中鋒芒就收斂了很多。只有具備了「槓精」思維,才能更容易發現問題,尋找到問題的突破點。

二、為什麼大部分都是闆闆正正似乎總是在深思熟慮的樣子,不苟言笑

可能有幾個原因

他是個內向的人。各位別不信,很多律師都是非常內向的。大眾眼裡律師應該是出口成章、善於交際的。但其實不然,很多優秀的律師都把與人交際視作一項技能,是律師刻意修煉出的本領。他能在需要交際的場合表現出外向性格,和你聊天南海北。但在不需要交際的場合,往往不願意主動去認識一個陌生人。起碼我的BOSS就是這樣的人。

律師每天都要接待各種各樣的人,有很多話每天可能要重複很多次。重複的多了,可能就真的累了。題主接觸到的律師都「闆闆正正似乎總是在深思熟慮」,那極有可能這個律師把你當朋友,而不是客戶,和你相處的時候,真的只是想讓嘴休息休息,聽你聊一聊你的生活。

還有一個可能,就是真的在思考。一個獨立律師,最大的成本就是時間成本。因為每天要接待客戶、開庭、撰寫各類文書、備忘錄、研究案情、學習新規。所以留給自己思考問題的時間是非常有限的。所以你接觸的律師「闆闆正正似乎總是在深思熟慮」,那他可能真的是在思考。

以上。說的不一定全,也歡迎各位律師同行在評論區補充。

律師的思維,和普通人有什麼區別?

我是 @孟三寶,一個不會法術會扯皮的正經「律師」。

律師的思維,和普通人有什麼區別?知乎使用者2021-09-18 17:01:07

律師的思維,大家說了很多,老溼我要提到一個他人沒提到的點,那就是

合理利用規則的思維。

啥叫合理利用規則呢?說個類似的笑話:某大學舉辦籃球比賽,有一條規則是違規三次就紅牌罰下。各學院的籃球隊研究了這條規則後,得出不同的結論:

文學院籃球隊:大家記住了,不要違規,違規就可能被罰下。

數學院籃球隊:大家記住了,不要違規,違規次數是有限的。

法學院籃球隊:大家記住了,每個人最多有兩次違規機會,該違規時就大膽違規,違規機會輪流使用,只要記住上限即可!

這個法學院籃球隊的思維,有點類似於律師的思維,他們充分抓住了規則的漏洞,針對性地進行部署。

看到這裡,可能有人會說,這不就是訴棍麼?專門鑽空子!就這種上不了臺的思維,還有臉說?

實際上,這種說法不正確。鑽空子對法治並不是沒有價值。鑽空子的前提是,

規則存在漏洞,所以才有空子可鑽

。如果沒有這個前提,那麼一切都無從談起。

其次,規則存在漏洞,其實並不是律師的鍋,而是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的鍋。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存在漏洞,司法機關沒有巧妙運用法律解釋方法彌補漏洞,最終造成被鑽空子。

所以,如果有空子可鑽,說明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要提高立法和司法水平。

再次,律師成功利用規則的漏洞以後,會促進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彌補漏洞,避免漏洞的存在造成更大的損失。

有句話說,世界上最賺錢的方法,都規定在刑法裡。這句話一點都不差,實際上,有很多人(不僅僅是律師),就成天在研究法律、法規的漏洞,然後利用漏洞進行牟利。有個詞叫規則套利,說的就是這種現象。

如果一個漏洞能被律師發現,律師利用這個漏洞,那麼這個漏洞就會立即暴露給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進而他們會修補這個漏洞,讓律師再沒有漏洞可鑽

所以,某種意義上說,律師鑽空子,會促進法律的完善。相當於啄木鳥的作用。

讓我們再回到上面那個笑話,法學院籃球隊利用規則漏洞獲勝後,下次可能就會修改規則,比如每人違規三次紅牌罰下,全隊違規總次數超過x次,直接判輸!

我知道很多人很難理解我的這種解釋,但是事實就是如此。

律師的思維,和普通人有什麼區別?知乎使用者2021-11-08 16:35:29

很久以前在學校心理系參與了一組測試,測試題目都是各類形式的“電車難題”。測試者的實驗主題大概是關於人性的。

但是,這些題目在一個正在學習違法阻卻事由的人眼裡……

這符合緊急避險,可以做。

這不符合緊急避險,不能做。

律師的思維,和普通人有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