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後基礎體溫 匿名使用者 9級 2009-07-25 回答

女性懷孕之後,黃體生成素升高,刺激了體溫中樞,使體溫維持在高溫水平。高溫並非發燒的體溫,是指體溫在36。9℃-37。2℃之間,這種高溫期,如果持續21天以上,而且無其他異常反應,月經也不來潮,甚至出現早期的妊娠反應,一般可以認定是妊娠的表現。

在懷孕之後,體溫一直是穩定的,高低沒有大的懸殊。如果有變化,也僅僅是36。9℃——37。2℃的變化,不會超過這個範圍。如果體溫忽然高又忽然低,常常提示黃體功能不足。

出現這樣的變化,應該引起高度重視,特別是有習慣性流產的患者,更應該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流產的發生。對於這種情況,一般可以注射黃體酮,或者使用絨毛膜促性腺激素,或者具有補充黃體功能的女性寶膠囊等,但這些藥物必須在大夫的指導下使用。

關於計算預產期,一般來說是從最後一次月經來潮日作為妊娠的第一天起算,計280天(即40周)為預產期。推算預產期的方法,是用末次月經的第一天的月份和日期,把月份加9(或減3),日期加7,就得出預產期的月份和日期,例如:末次月經是1984年2月5日,則預產期為1984年11月12日。預產期僅僅是計算上的日期,並不是每個孩子都在預產期那天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