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公民有感

法律是所有公民的保護傘,但是隻要是人就不會完全的剝離出自己的情感。

十二公民中十二位公民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存在。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偏見。當他擁有權利的時候他的主觀思想觀就會成為判決的傾向。法律會錯嗎?答案是肯定的,被冤判入獄的年輕人最後被放出來了,但是他成為了一個帶枷鎖的人,成為一輩子都揮之不去的標籤。

我無法去說以一己之力改變十一位公民思想的檢察官是對是錯。但是還好。證據證明他是對的。這是最好的結局。

每個人心裡都有不為人知的一面,當他說出來的時候在這一段時間裡你認為他可能沒有做錯。一個被兒子“拋棄”的男人看到“證據確鑿”的弒父案件,他的主觀思想和專業經歷不允許他去深刻思考證據的充足性和準確性。他是錯的嗎?不,他只是芸芸眾生中的一份子無法左右一個案件不會對事實有任何實質改變。那他是對的嗎?不,正是中國千千萬的主觀意識的社會輿論給案件起了導向作用。

“富二代”這種社會思想的惡意標籤又造成多少年輕人思想上的問題。當惡意的標籤成為社會的共知時,又會潛移默化的造就多少個扭曲的靈魂?

對外地人有偏見的大哥讓我很深刻。可以說他一生的落魄都是被當時時代背景造就出來的“北漂”造成的。你讓他如何不去有偏見。人非聖人。那他這種偏見是對的?不,完全錯誤。可是你可以用幾句話去改變經歷一生落魄的人的觀點嗎?

十二個個格十二種偏見,只能說時代的步伐和節奏造就出一批又一批的偏見主義,造就一批又一批的階級主義。

我覺得這足以說明教育的重要性,在道德之外應該是對每個人的尊重,對偏見的接受和不妥協和對權利的審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