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暴風雪形成的原因 危害和好處匿名使用者 2013-03-29

自然災害(natural disaster)

凡危害人類生命財產和生存條件的各類事件通稱之為災害。縱觀人類的歷史可以看出,災害的發生原因主要有二個:一是自然變異,二是人為影響。因此,通常把以自然變異為主因的災害稱之為自然災害,如地震、風暴潮;將以人為影響為主因的災害稱之為人為災害,如人為引起的火災和交通事故。

自然災害形成的過程有長有短,有緩有急。有些自然災害,當致災因素的變化超過一定強度時,就會在幾天、幾小時甚至幾分、幾秒鐘內表現為災害行為,像地震、洪水、颶風、風暴潮、冰雹等,這類災害稱為突發性自然災害。旱災、農作物和森林的病、蟲、草害等,雖然一般要在幾個月的時間內成災,但災害的形成和結束仍然比較快速、明顯,所以也把它們列入突發性自然災害。另外還有一些自然災害是在致災因素長期發展的情況下,逐漸顯現成災的,如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環境惡化等,這類災害通常要幾年或更長時間的發展,則稱之為緩發性自然災害。

許多自然災害,特別是等級高、強度大的自然災害發生以後,常常誘發出一連串的其他災害接連發生,這種現象叫災害鏈。災害鏈中最早發生的起作用的災害稱為原生災害;而由原生災害所誘匯出來的災害則稱為次生災害。自然災害發生之後,破壞了人類生存的和諧條件,由此還可以導生出一系列其他災害,這些災害泛稱為衍生災害。如大旱之後,地表與淺部淡水極度匱缺,迫使人們飲用深層含氟量較高的地下水,從而導致了氟病,這些都稱為衍生災害。

當然,災害的過程往往是很複雜的,有時候一種災害可由幾種災因引起,或者一種災因會同時引起好幾種不同的災害。這時,災害型別的確定就要根據起主導作用的災因和其主要表現形式而定。

“自然災害”是人類依賴的自然界中所發生的異常現象,自然災害對人類社會所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觸目驚心的。它們之中既有地震、火山爆發、泥石流、海嘯、颱風、洪水等突發性災害;也有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乾旱、海岸線變化等在較長時間中才能逐漸顯現的漸變性災害;還有臭氧層變化、水體汙染、水土流失、酸雨等人類活動導致的環境災害。這些自然災害和環境破壞之間又有著複雜的相互聯絡。人類要從科學的意義上認識這些災害的發生、發展以及儘可能減小它們所造成的危害,已是國際社會的一個共同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