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芮小丹自殺

1、她的第一個本能反應就是給丁元英打電話,這也是她這次出來執行任務第一次與丁元英通話。她一邊開車一邊開啟手機,馬上就接通了:“元英嗎……聽著,別打斷我。我在陝北風沙灘區的一條返回縣城的土路上,不管怎麼巧了,總之是碰見了通緝犯黃福海,他是古城三起武裝搶劫銀行案的首犯,還有3個沒看清楚,他們正在路邊給吉普車換輪胎。這兒離秦谷縣城只有15公里,開車20分鐘就到。”

丁元英在電話裡沉默了,一個字也沒說,就這樣沉默了幾秒鐘。

芮小丹接著撥通了組長曾華的手機:“曾華嗎?我是小丹,我在返回縣城的路上意外和古城“9・13”銀行爆炸搶劫案的通緝犯黃福海遭遇,他們有4個人,開一輛兩驅動北京切諾基吉普車,應該判斷他們持有武器。我的位置距離縣城大約15公里,具體地名不詳,請求增援,完畢。”

就這樣沉默了幾秒鐘。丁元英的思維邏輯是因果邏輯,他會去思考芮小丹這個電話實際上的意義可能是告別。或許soulmate才會從言行中讀懂另一伴真正所表達的內容。也看的出丁元英在芮小丹心中的位置,畢竟芮小丹第一時間打的不是請求增援的電話,而是打給她最掛念的人。

2、芮小丹打完電話當即就把手機電源關掉了,這使她可以不受干擾,能夠冷靜下來集中精力應對眼前的突發事件。如果那人是黃福海,那麼另外3個人當中很可能就有同時被通緝的主犯吳建軍和劉東昌。芮小丹在與那些人拉開500多米的距離以後停下車,一邊檢查槍支彈藥一邊觀察地形,腦子裡在迅速醞釀製敵方案。

芮小丹醞釀製敵方案,沒有緣起一絲退縮,而且已經做好了最壞的打算——與最愛的人告別。拿的起放的下,沒有絲毫貪婪。

記得聽過別人這樣說:不要看他說什麼,而是看他做什麼選擇。

而芮小丹不單單是直接選擇了直面,更是內心深處沒有一絲退縮。這是纏師說的不退轉的境界,不因天堂地獄的因果關係而具有的極高的人生境界。這是她自性本來,這是丁元英說她境界高的地方。我想如果換做是丁元英,丁元英當然或許會有更好的解決方案和結果,但丁元英心中應該會有一個方案就是打不過就跑的緣起,只是理性讓他不能退縮。這是丁元英自我認知中認為沒有芮小丹境界高的地方——心中的緣起。所以佛會說發心的純真,應該是如此我想。

3、芮小丹眼看著男子一步步靠近,距離從50米到40米、30米,她想:是我真打錯了還是對方企圖接近我突然發起攻擊?車上的人沒下來是真被嚇住了還是怕被認出來?現在仍然是心理戰,如果我讓他確信警方沒有誤會就是衝著他們來的,只要我突然一舉槍,他就會本能地做出反應,真假虛實也就一目瞭然了。只要對方拔出了槍就必須一槍擊斃他,只有一槍斃命才能起到震懾對方心理的作用。

當男子接近到20米左右的時候,芮小丹突然做了一個舉槍射擊的動作,這個動作原本就是虛中有實、實中有虛,男子立刻做出了本能的反應,右手迅速伸到後腰處拔槍,芮小丹在看到槍的剎那間心裡踏實了,心到手到,隨著一聲槍響,男子還沒來得及摳動扳機就將做了一半的動作定格了,隨之重重倒在地上。

虛中有實,實中有虛。再來《紅樓夢》裡那句: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葉子農那句:只有看不清真相的人,沒有空色各異的事。

這一招我想就是纏師的拿手絕招,百試不爽。纏師在纏論中就有這樣的論述:

技術分析的最重要意義在於,讓你知道市場究竟在幹什麼,市場在什麼位置該幹什麼。

“究竟”在幹什麼,就是事實是什麼,然後你的應對策略才能起到真正的作用。所以又回到“有道無術術尚可求也,有術無道止於術”這句話上,如果沒看清事實,就盲目的選擇應對策略去執行,那就有可能出錯。比如樂聖,沒搞清楚就起訴,最後騎虎難下。術是以道為基礎而成立和存在的。這才是這句話的重要的核心邏輯關係。而不是簡單的去區分道是指規律,術是指運用規律的方法這麼簡單。

所以我們看芮小丹,為什麼要用突然舉槍來試敵方的真正意圖也就在這裡,如果敵方真的準備充分,料到芮小丹會透過突然舉槍來試探的話,那當芮小丹突然舉槍的時候,他不做背後掏槍的反映,那芮小丹就真正麻煩了。

4、芮小丹遠遠地觀察著,也疑惑了,判斷不清楚是真是假,因為罪犯在心理極度緊張的情況下發生精神崩潰是很常見的現象。她冷靜觀察了一會兒,眼看著黃福海和劉東昌一點點跑遠了,心想:黃福海再怎麼跑也跑不過汽車輪子,而吳建軍的槍不能丟棄在這裡。況且,她的手槍裡只剩下3顆子彈了,即使追上黃福海子彈也不富裕了。

芮小丹把車開到離吳建軍十幾米的地方,下車用槍指著吳建軍謹慎靠近,隨時準備處置突發情況。吳建軍背部、臀部、腿部多處中彈,衣服、褲子和地上都被血染紅了,身體在抽搐著,他抬眼看了一下芮小丹,嘴裡絕望而無力地說:救救我……救救我……芮小丹心裡掠過一股無奈的憐憫,也就在這一刻她稍稍放鬆了警惕,就在她彎腰去撿那支(被禁止)軍用手槍的一瞬間,吳建軍突然伸出雙手抱住了她的雙腿拼盡全身力氣猛地一拉,芮小丹失去平衡倒在地上,雙腳被吳建軍壓在胸下,在這一瞬間她聽到了一聲“咔嚓”的微弱響聲,還沒來得及做出反應就又聽得一聲“轟”的爆炸聲,劇烈的爆炸氣浪把她掀到一邊。

博弈的雙方,免除不了這樣真假試探,所以最後比的還是人,你要想成為最後的贏家,就要具備贏的一切條件,包括可能的心狠手辣,哪怕一絲仁慈,都可能給你帶來致命傷害。

所以最終致使芮小丹受傷這個結果的文化屬性是芮小丹的仁慈。我想這可能是丁元英綜合評估芮小丹內在的文化屬性後,給她的建議,請她更換職業,當然更換職業的原因與目的不是因為怕死,而是因為她可以有更大作為。

你內在文化屬性一定會對應一個命運的結果,而不同條件下就會產生不同的結果。當所有條件俱足,就是當下的命運結果。而當下有什麼條件,就會產生什麼結果。芮小丹這一刻的結果,就俱足了以下條件:職業要求她遇見歹徒必須緝拿歸案,不允許退縮,即便是單槍匹馬,還有當前職業下一系列的行為準則(比如繳械後不能向嫌疑犯開槍),還有她的職業素養(是否能一擊必殺),還有她對當下情況綜合評判及制定制敵的應對方案,還有她的性格(仁慈以及人為存在即是永恆所以她最後選擇了自殺),這一切的一切,都註定了今天這個結果。

而這就是作者想向我們揭示的文化屬性與命運的因果關係。而因果不虛,所以我們要改變我們的命運,就要改變我們的文化屬性。所以作者本質是希望我們能夠更好的生活,這更是作者和纏師的慈悲心。

5、芮小丹倒地的時候本能地用左胳膊墊住身子,所以倒地時是側身,爆炸之後她感到小腿部位、右手、右臉部劇烈疼痛,掙扎著一動才發現兩腳已經被炸掉了,右手和右臉部不但有嚴重的火藥灼傷,而且由於火藥裡摻入了大量鐵屑,鐵屑形狀不一的顆粒密密麻麻扎進面板裡,疼得讓人不能忍受。她在納悶,自己居然沒有被炸死。但是她也清醒地意識到自己是毀容了,殘廢了,再也不漂亮,再也站不起來了。

很多朋友或者網上那些所謂的深度解讀《遙》的會把“她也清醒的意識到自己是毀容了、殘廢了、再也不漂亮了、再也站不起來了”理解或者解讀是芮小丹對丁元英的饒恕,或者是芮小丹對自己的解脫。這種解讀根本我個人認為很不妥。如果丁元英因為芮小丹殘疾了而離開芮小丹,那丁元英對芮小丹的愛配稱作“天國之戀”嗎?反過來,如果芮小丹因為丁元英殘疾了而離開丁元英,也一樣違背了不離不棄這四個字。不離不棄不是拿嘴說的,而是要實實在在在生活中承擔的,如何承擔?就是承擔另一伴下半生的一切,包括所有可能的好與不好。所以說什麼饒恕、解脫的都不得其意,且褻瀆了故事中芮小丹和丁元英的天國之戀。

6、芮小丹艱難地往汽車跟前爬了幾米,以便更有效地用槍射擊輪胎,這是她惟一所能做的事情了。

這是她唯一你做的事情了。唯一能做的事情中,沒有求生欲。

7、芮小丹看在眼裡,心裡笑道:這個傻瓜,耍這種小聰明,還是貪生哪!她等黃福海走到近前有八九米的時候,使盡力氣微弱地喊道:“站住,否則我開槍了!”

黃福海站下了,說:“我繳械了,你向我開槍就犯法了,再說我是來救你的,你向我開槍也不人道,所以你不能開槍。”說著他繼續往前走。

芮小丹果斷開槍,一槍打在黃福海右小腿上,使他單腿跪地。

黃福海掙扎著站起來,一瘸一拐地仍然往前移動,說:“我真是來救你的,相信我。”

芮小丹又開了一槍,這一槍打在黃福海左小腿上,使他雙腿跪在地上。

芮小丹說:“你剛才有機會。”

黃福海說:“我太貪了,剛才還想活。”

芮小丹說:“你沒武器,我沒權力處決你。”

黃福海用一種求死不能的人才會有的絕望聲音喊道:“廢話,老子要有武器還用求你?”

黃為了博取最後的求生可能,扔掉所有武器,假裝去救芮小丹,目的是為了下掉芮小丹手中的槍,從而奪得芮小丹的車然後才有機會逃生,但這一切都逃不過芮小丹的眼。所以才有了這一段博弈的對白。

8、芮小丹不理睬他了,看著車隊開過來,許多警察、武警還沒等車停穩就衝下來,她看見了曾華、黃文賢、王隊長……腦海裡卻浮現出那年春節前丁元英扛一箱泡麵的情景,心裡黯然自語:乖,我以後不能再疼你了,自己去找吃的。她吃力地撐起一點身子,把槍伸進胸部頂住心臟摳動了扳機,隨著砰的一聲槍響,她自殺了。

我看到很多解讀天道的人,解讀說芮小丹該死,所以她選擇了自殺,我個人認為,這個“該”的理解不恰當。即便是後面丁元英說了一句:當生則生,當死則死。也不能理解為芮小丹就“該”死。對於一個“正常”的人,我不認為存在該死的邏輯,每個人都有生的權利。

而我認為恰當的邏輯應該從丁元英和芮小丹在耶路撒冷的對話中去解讀:

小丹:如果只有一顆炸彈爆炸,死了會怎麼樣?

元英:那就不存在怎麼樣了。

小丹:不,仍然存在,那時愛就永恆了。

元英:那你該祈禱有炸彈還是該祈禱沒有炸彈?

小丹:存在和永恆我都能接受,有沒有什麼分別?

所以從最後一句話來解讀芮小丹最後的選擇,我認為最恰當,因為她和元英的愛存在且永恆了。

而不存在說小丹不願意抱著殘廢和毀容來拖累或者折磨她和元英的下半輩子,我個人覺得這裡沒有這層意思。他們之間的愛是不緣起饒恕或者拖累或者折磨的。但凡緣起這些,都是對他們感情的褻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