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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空間中,我們所能找到的基本事實就是:點、線、面、體。

一種自然的想法就是,把點視為空間的元素,諸多點的總和構成線,線擴充套件成面,面則成為體的元素。由此可得,諸多點的總和構成空間。

但從點到線的引申並不成立。點是無長度的東西,再多點的累積也無法形成長度,所以無法形成線。線與點具有質的區別,線是點之外的東西。同理,線與面的關係也概莫能外。皮亞諾曲線似乎是這樣一條曲線:它可以充滿整個平面,即遍歷平面上所有的點。但為了能構造這條曲線,我們早就預設了一個二維平面的存在。

同理我們可以得到四個基本的事實:點、線、面、體。

如果剛開始我們把點視為基本元素,實際上取消了點、線、面等的區別,最終只剩下空虛的點的話,那麼現在則相反,我們得到了它們的一種差異性,它們彼此之間不可通約,就好像不同的物體一樣。但這樣就很難解釋:為什麼我們能夠把線作為點來計量(即把線給量化,作為一種數值來計量)。同樣,既然線是獨立於點而給出的,以此類推,我們就不能保證,在體之外,是否有超體存在,因為不管它是否存在,都不能由體來證明。除非我們證明,線的確是依據點而來,而體作為面的結果,不能再往後推演,我們才能保證體的完備性。

非此即彼的思維阻礙了我們繼續思考下去。它認為,點就是點,不能是別的什麼東西,如一塊石頭如果產生了變化,那麼它就不再是一塊石頭,所變成的另外什麼東西都跟它無關。這種思維正是形式邏輯的基石,一旦我們所著手的物件不再是單純邏輯自身,而是事實,那麼我們就必須依據事實來進行裁斷,而不是固執地堅持點就是點,不能是別的東西。

我們還是要從點出發。

點具有一種特殊性:它自身不具有任何空間的性質,但又構成空間的基本單元。換句話說:點既是,又不是空間。

從形式邏輯考慮,這種定義是無意義的,因為它取消了點本身。但這並非不能設想:種子是花,又不是花。種子是花,因為它將生長為花;種子不是花,因為它“還”不是花。這個判斷之所以成立,是因為我們假設:種子和花“是”同一個東西,從而它在變化中能夠繼續堅持自身的存在而不丟掉自身。用更為邏輯的語言來說就是:種子在它的外在性中繼續自身的存在,並把這個外在性包含在自身之內。當然我們有理由說,種子在這裡就不是種子了,種子不是變成花之後還依舊是種子,而是種子與花屬於某個持存的東西。就如同我們說,物體上由基本粒子組合而成的,基本粒子的聚合與分離構成物體的生滅,而基本粒子就是其中包含不變的東西一樣。

點是空間,因為透過無限多的點,我們能構成空間及其量化;點不是空間,因為它不具有任何空間特性,透過無限多的積累,也不足以形成任何空間的東西,就像代數永遠無法構成幾何,只是幾何的一種量化一樣。(這裡還遺留了一個問題:如果點是某種事實性的東西,這並不意味著,無限多的點也是某種事實,因此說點透過積累而構成空間,不是事實的邏輯,而是我們外在的一種思考。)

這樣,我們就能得出兩個結論:1。點是那種能構成空間但還不是空間的東西;2。點是一種不同於它自身的東西。

透過第二個結論,我們能夠知道點是如何構成空間的。

點是一種不同於它自身的東西,包括了以下幾個意思:1。有非-點的東西;2。點在非-點的東西中,依舊是點;3。點和非-點共同屬於一個第三者,也就是它們的統一,那個在點外化自身之後,還保持存在的東西。

我們從第三個意思出發:點是空間,又不是空間,這等於說,空間是點,因此空間還不是它自身,還不是空間,只有當空間從一個點構成自身的時候,空間才實現自己為空間。

即是說,點構成空間的規定(肯定),又構成空間的絕對否定(在點那裡,空間還不存在)。如此,我們就能區分兩個東西:一是單純的空間自身,它既不是三維的,也不是一個點,它沒有任何規定的空間。二是空間的規定,也就是空間的界限。點是空間的絕對界限,在那裡空間不存在。線是空間的次級界限,在那裡空間侷限在一個維度之中。

說點是非-點的東西,就是說在點之外,另有東西。從空間的角度來看,既然現在什麼都沒有,有的只是對空間的絕對否定,也就是點,那麼點之外的東西,也只能是一個什麼都沒有的東西。而什麼都沒有的東西,恰恰就是點本身。因此非-點就是另一個點,而且是不能被第一個點所重合的點:我們已經說出了它們之間的不同性,即,另一個點,相對於第一個點來說,是一個非-點的東西。但同時,兩個點又都是點,又都是同一的,如何,我們就形成了有區別的點之間的一種同一性:這個同一性就是線。

正如我們所熟悉的那樣,兩個有區別的點,就能確定一條直線。

同樣,既然兩個有區別的點,是同一的,它們就是一個整體,而作為一個整體,就說明它們彼此之間有連續性,這種連續性就是我們能夠在兩個點之間設想具有無限多個數值的根據。

既然我們已經成功說明了點是如何構成線的,那麼進一步自然要說明線是如何構成面的。

空間作為點,什麼都沒有,這意味著不是現存著一個點,然後這個點是一個-非點,於是直線單單由兩個點構成。沒有現存的一個點,意味著有的只是一種純粹的差異性:有與非-點的差異性。在這種差異性中,我們可以設想有無數個點,也可以只設想最低限度的兩個點。

直線在這種設想中,就是延伸到無限的。但從點出發,我們是不可能設想無限延伸的直線的。當我們說“直線”的時候,我們就說出了一個東西,而作為一個東西,我們必須完全知道它的所有內容。但如果我們說,點在延伸到無限中,就是完全規定了的直線,那麼我們照樣可以說,在這個無限處之外,還要無限再繼續延伸著。這就使得直線的定義失敗了。一般形式的定義,我們只需要畫一條確定的直線,這就有了直線。但根據事實的邏輯,如果直線不能在無限延伸中完成,那麼直線本身就不存在了。

因此我們就有一個矛盾:直線應該延伸到無限,又不應該延伸到無限,即直線應該是有限的。一種有限的無限是如何可能的呢?

前面我們說到,點是一個非-點,是另一個點,但點在這種外化中,依舊保持在自身。直線不斷延伸到無限,僅僅依據於“點是非-點”,在這裡,點並沒有保持在自身,而是不斷地消逝於遠處。因此,點應該返回自身,就意味著,點在成為另一個點後,再此返回到同一個點,並保持在自身之中。

形象地來說,我們可以設想一個圓,點繞一圈後返回自身,構成有限但卻無限的一條曲線並自我封閉起來。正如我們所知,圓周率是一個無理數,這意味著我們不能嚴格地知道圓的周長是什麼,但它卻是確定的,它的確定性不是依靠圓的周長本身的數值,而且依靠圓周上每一個點與圓心的距離來衡量的。

如果點是繞一圈返回到自身的,我們當然可以說直線透過完成自身的規定,構成平面。這裡尚有許多難點。

為何點不能夠“原路返回”,因而點至始至終都只構成一條線?可以看到,原路返回是對直線的撤銷,因而是返回到點到絕對限制之中去,因此我們對圓的考慮恰恰就在於:一條不原路返回但又返回到自身的線。

透過證明面的存在,我們來到了整個理論最困難的地方。當點返回到自身的時候,我們就窮盡了整個點構成空間的規定。

面是完善的,它沒有缺陷,它既是一個他物,同時又保持在自身中,它構成完善了的規定性。如此一來,我們就只證明了空間的兩個維度,而空間的第三個維度,作為一種事實,是顯而易見的。

從中心往外輻射這一定義,似乎很容易讓人覺得,不僅僅平面,而且體也被涵蓋進來。因為沒有任何限制使點只能在一個平面上存在。

但是,這裡首先預設了一個三維的空間,然後才允許如此發散。而根據直線而來的每個點都構成一箇中心點,沒有一個點是絕對特殊的。如果我們從三維的角度來設想點的這種擴散,那麼這個點就相對於其他點而言就是特殊的。因此,在此只有平面意義上的擴散。

點、線、面構成空間的規定,但空間本身則不是這些規定。空間既不是點、也不是線和麵,它是被這些維度所規定的東西,而不就是這些東西。換而言之,空間與空間性是有別的。點是空間的最初規定,它直接就是空間的絕對否定,空間在點中並不存在;線上中,空間能夠在其上無限延伸,以更高的視角來看,空間也僅僅被限制在這條線上。

但若說空間與空間性有別,實際上就在說,空間自身並不是“空間”,後者是就空間是一個“容器”而言。

眼下最重要的還是要看到面作為一個看似完善的規定,實則是不完善的。點線面是不能被完全同化(即量化)的東西,它們之間保持著區別,並且作為這種區別,點構成最初的元素。但在面的規定中,點和線實際上是被取消了。就點自我超出而言,它構成線,但就線返回到點自身而言,它又是點,這樣,點和線是沒有區別的。但面的構成又依賴於這些區別,因此面本身也只是返回到一個區別之中來。不過,即使區別要被揚棄,但既然有區別,就不這是單純地拿掉它們,彷彿它們自始不存在一樣。因此,就點和線是一種區別而言,面是一個圓,就它們彼此過渡到對方,從而被否定而言,面就不是作為圓,而是非圓的一個點。因為點與非點的無區別,就返回到一個無區別的一之中,這個一沒有多數性,不是一個點的一,而是沒有任何差異性的單純的一,即“一切皆一”的一。

因此,我們就能夠說,面與面自身就有了區別。它既是一個由點和線的區別所構成的圓,又是一個單純的點。我們知道,圓的周長是不可能獲得確切數值的,它作為完成了的無限,其實只是一個應當,只有當我們把圓的規定轉化為圓心與半徑的距離關係,圓才得以確定。現在這個面與自身的區別恰好構成一個在圓之外的點,而這個點就構成了圓心。

一開始得出的圓面其實是不完善的。這圓面把點和線都包含在自身之中。實際上我們也能夠說,點和線被消融在面裡,已經不存在了。雖然我們可以透過外在的手段,在面之中作出切割來給出點和線,但畢竟點和線就其自身而言沒有和麵具有這種區別。

因此圓心不可能落在圓面上。圓面上的各個點是對稱的。它們每個都互為點與非點,而圓心是超出這些點之外的一個真正的點:它統攝圓面上的點作為自己的規定性。

現在,點和麵和線的相互外在就給出來了:就點一定是在面之外而言,面就作為一個整體,即一個包圍面與點有區別;就點和麵彼此相互外在而言,線就是它們之間的區別,而且作為這種區別,線既不落在面上,也不落在點上,作為面與的距離,也就具有了獨立性。

因此,面不是一個平面,而是一個包圍面,面與中心點的關係,就構成體,即一個完整的三維空間。

三維空間的問題並不僅僅在於維度上的證明,而在於二維面作為一個完備性的結構所展示的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