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lk的過去式——walked
walk基本詞彙
英 [wɔːk] 美 [wɔːk]
v。 步行;陪。。。走;散步;偷走;走過
n。 步行;散步;人行道
walk a boundary 步行劃邊界
walk a step 走一步
walk district 走過這個地區
walk hospitals 作醫生
I missed the bus and had to walk home。
我沒趕上公共汽車,只好走回家。
The car‘s kaput we’ll have to walk。
汽車壞了——我們只好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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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彙用法——
walk的基本意思是“走”,指除跑、跳以外的透過雙足交替運動而使身體移動的動作。
walk既可用作及物動詞,也可用作不及物動詞。用作及物動詞時,可接表示人或動物的名詞作賓語,意為“教〔扶〕某人走路”“遛(馬、狗等)”; 接表示地點的名詞作賓語,意為“在…走動”; 也可接以形容詞充當賓語補足語的複合賓語。walk用作不及物動詞側重運動方式時常譯作“走(路),步行”,側重運動目的時常譯作“散步”,常伴隨表示距離、地點或方向的狀語。
walk可用作系動詞,後接形容詞作表語。
walk還可作“執行任務,徒步測量”解。
walk除作“遛馬〔狗〕”解時外,一般不用於被動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