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恨嫁到無所謂
就是,有一種很強的,結婚了就無法好好工作的既視感。然後這個社會就是不工作就會餓死的緊迫感。所以戀愛可以談,但最好不要結婚比較掙錢一點。最近有感而發。
我應該是從來沒進入過這個市場的小眾人群。
從來沒肯定過婚姻的必要性。
不排斥,有緣就聚,無緣就散。
有個一直在這個市場內的朋友,發小,不間斷相親許多年了。她在相親的時候我在到處玩,北上廣工作,學習各種技能,學習各種對掙錢沒有用但我喜歡的東西,也刷電影,刷美劇,認識形形色色的人,接觸許多行業,各種倒騰吧。
有過幾段戀愛關係,大學那個處的時間略長,其他都比較短。從沒有刻意去找過,遇到了就遇到了,遇不到就遇不到。
養活自己是沒問題的。養活家庭也不是不能。
擇偶,沒有必要硬選。
法律規定的婚姻只是契約關係,我不準備要這個。
以後也是一樣,遇到了就遇到,遇不到就遇不到。
我構築好我的生活,歡迎他來。
不來大概是這個位面沒有緣分,我也會好好生活的。
我二十一歲,我對婚姻的觀點是能不結婚就不結,真的很喜歡結了,他對我好那就大家歡喜,他對我不好的話,那我也可以分分鐘離。而且除了有個人陪之外,真的找不到婚姻的好處,對男女都一樣,結了婚,矛盾越來越多,不結都開開心心的,幹嘛還結呢。相當於找根繩子把自己拴起,都過的不安逸,不自在,不結大家都好。不談戀愛也一樣的,又不是靠自己活不下去。
首先,追求完美追求卓越,追求出類拔萃,是她們,是大家共同的良好願望。
這是我設計的這類人群的內心獨白:“既然自己28歲到32歲之間都沒有找到合適的男人結婚,這段時間都沒有找到滿意的,那麼相信在32歲之後到38歲之間會有機會找到的。萬一38歲前沒有實現結婚,那麼相信在38歲到42歲之間一定可以的……”
她們永遠相信,還沒遇到的那一位,即將遇到的那一位,一定會更好!
當然,我這種設計也許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