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摩電維修哥,很高興能回答你的問題。我個人見解是:
因朋友見面喝酒出了事,需要承擔部分責任的,同時也要承擔一部分賠償費用。
朋友見面喝酒,有幾種情況下勸酒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說過激的勸酒者,如這酒不喝就不做朋友了,看的起我就把這杯酒喝了等等這樣的話。
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酒的。
未把酒醉者安全送到家中,交起給家人。
酒後開車沒有勸阻者造成事故的。這幾種情況下是責任最大的。
所以奉勸各位酒少喝為好,開車莫喝酒,喝酒莫開車。為了大家的同時也是為了自己。
是啊!這就叫:“好事!引出壞的結果啊”!貢獻越太,責任越重……。
買單者往往也是組織者,如果人家屬追責的話,是有責任的,所以現在我都是一個人自己喝酒,不給別人找麻煩也怕別人找我麻煩[做鬼臉][做鬼臉]
不是,勸酒的主因,你算同煤
主要還是要看家屬怎麼樣
謝邀!
朋友聚會喝酒難念,要做到不勸酒!酒醉者要有在場人員安全互送到家!這是重點!如果出事!不僅組織者有責任,同桌全部人員都有連帶責任!
小酌怡情,大飲傷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