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收費制度改革,算是今年一個現實而又膠著的話題。

為什麼這個時點上,費率機制的設計問題變得重要?答案在於資管新規之後,「類FOF」的投資模式才真正找到了一種獨特的市場空間,而「淨值化產品+組合投資」又是財富管理的題中之意。國內沒有委託賬戶管理,所以在資產管理——財富管理這樣一個鏈路中間,公募基金銷售幾乎成了唯一的折中方案。

財富管理講究的是客戶利益至上,而費率設計又是直接體現客戶利益的地方。

所以你會看到:

先是有基金業協會8月份公佈的半年度工作計劃裡面,旗幟鮮明地提出了這樣一種論調:「以前端收費加尾隨佣金為代表的銷售費率機制是損害投資者利益、導致公募基金畸形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並且給出了一個比較強烈的費率改革的訊號,看起來似乎很緊迫。

再者也有一直胎動但沒見真身的「基金投顧試點方案」,據說幾家獲監管認可的方案裡面,都要拿掉基金的申贖費,考慮在賬戶層面收費。

最近兩天也有公募基金浮動收費模式再次推進試點和新產品上報的訊息。

什麼樣的費率機制,才是「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

普通人購買基金,通常只需要關注兩個費率:申贖費和管理費。大體上,這兩種費用,一個是給銷售渠道的,一個給基金公司的。

也可以這樣區分:申贖費是一次性費用,管理費是持續性費用。

但稍微資深一點的從業人員和投資者都會明白,基金的費用結構沒有前面說的那麼簡單。持續性費用裡面還包括銷售服務費、託管費和一系列其他雜費;贖回費、管理費也都是由基金公司跟銷售渠道一起商議、共享,不是簡單的哪項歸誰。

這裡用一張圖比較一下中美之間的基金收費結構差異。

談談基金費率改革:砍掉申贖費,基民會受益嗎?

在國內,贖回費是渠道跟基金公司之間分成,一般是對半分;管理費名義上歸基金公司所有,但實際操作中間,會按照一定比例把它以「客戶維護費」或「尾隨佣金」的名義返傭支付給銷售渠道,渠道越強,這個比例就越高。小的基金公司甚至可能會把六到七成的管理費劃給渠道。

換句話來說,銷售渠道間接透過這種方式擁有了「管理人」的屬性,雖然不是基金公司,卻賺到了管理費。

當然,這部分管理費大多數時候對於銷售渠道來講,還是沒有申贖費賺的歡。舉個例子,一隻偏股型基金,假設渠道分到一半的管理費,一年大概是0。75%的收入;而在不打折的情況下,申購費一般在1。2%~1。5%,就算打折,讓客戶多換手幾次也很容易超過管理費分成的收入。如果客戶不在同一只產品上換手,那就不停地給他新的產品,講新故事。

什麼時候大家才會意識到「客戶維護費」的重要性呢?熊市。這時候客戶不願買新發基金,而渠道起碼可以吃到相對穩定的收入,因為管理費是相對穩定的。這樣一來,牛市賣新基金(賺申購費),熊市保住規模(賺客戶維護費),渠道才得以活得不錯。如果客戶想贖回,渠道還可以分到一部分贖回費。

應了那句話:小孩子才做選擇,大人全都要。

到這裡我們再回頭理解一下基金業協會的原話:

以前端收費加尾隨佣金為代表的銷售費率機制是損害投資者利益、導致公募基金畸形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基金業協會2019下半年工作計劃

前端收費、尾隨佣金都直接指向銷售渠道。這些費用一來看著名目繁多,二來跟應屬於管理人的收費專案存在交差和共享的情況,這些共享的部分變動空間大、不透明,但最終都由客戶來承擔。

如果考慮直接把前端收費和尾隨佣金拿掉,似乎又不太符合現實,因為行業要生存和盈利,不在這裡收費,就得把收費轉嫁到別處。

對於費率問題,海外是否有更高明的解決方案?

再看一次這張圖:

談談基金費率改革:砍掉申贖費,基民會受益嗎?

在美國共同基金行業,持續性收入中間給到渠道的費用叫做「12b-1」。

這項費用出現在1980年代初,美國證監會允許基金公司從基金資產中間列支一定的比例,支付給渠道。12b-1中間包含兩項費用,一是分銷費(Distribution Fees),用於補償渠道用作營銷行為的成本;一是服務費(Shareholder Service Fees)作為銷售人員的專業服務費用。由於銷售機構越來越傾向於在委託賬戶層面收服務費,因此12b-1中間主要是分銷費。

12b-1在國內有一個名義上的變體,叫做「銷售服務費」。不同的是,國內的銷售服務費主要發生在管理費率偏低的基金產品上,比如混合型基金的C類份額、貨幣基金,等等,因為這些基金的管理費本來就低,渠道即便分成比例高,最後也拿不到什麼實際好處。銷售服務費就用來補貼這些基金的銷售。

所以準確來說,12b-1在國內的實際對應收費項是「客戶維護費」。僅從名目上看,中美之間差異不大。

實際的區別在於費率的比重。基金公司在設計產品的時候,會把產品的一次性費用(申購費)和持續性費用(12b-1)綜合考慮,兩者加總不會超過基金淨資產的1。5%。

另外,如果翻看美國投資公司協會(ICI)的基金業年度報告,你會發現,共同基金銷售費用(即申贖費)的部分越來越少,也逐漸被零費率基金(No-load Funds)取代——它們更加側重持續性收費,而不是一次性收費。

所以下一個問題是:側重持續性收費有什麼好處?

答曰:它可以解決老產品營銷費用短缺的問題。

要解釋這一點,我們先做個盤算:基金公司的主要收入實現形式是「管理費收入=管理規模×管理費率」,管理費率通常按照行業約定標準收取,只能在規模上下文章。

規模從哪裡來?渠道。而渠道總需要靠新產品去盤活客戶的資金,變相加大換手率,讓它自己的盈利機器正常運轉。

最後就變成了,基金公司靠新產品積累規模,渠道靠新產品給自己續命。不斷追求新增規模的結果就是老產品逐漸被冷落,用於持續營銷的費用也會相應減少。大部分老產品都被埋沒,這也是類似於晨星(Morningstar)的星級評級在國內很難推廣的一個原因。

總結來說,基金公司的規模是靠熱鬧的新產品驅動的,真實的管理能力最終未必能體現在規模上。如果沒有辦法使這一點發生改變,費率改革只是引起更多的喧譁而已。要讓好的產品獲得真正能與之匹配的市場聲譽,最終才能讓投資者獲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