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莎·克里斯蒂《陽光下的罪惡》是不是羅莎蒙德殺了阿琳娜 女人,本該沒 1級 2008-07-07 回答

在《陽光下的罪惡》中,似乎有《尼羅河上的慘案》的影子,兩篇小說在結構及敘述上確有很相似的地方——阿加莎式的情節推進方式。實際上阿加莎的很多作品都是這樣的。

一開始,就探討了女性在社會中的地位及婚姻等問題,然後是充斥著大篇幅的看似無用的對話——在後來我們會發現,這些對話對於真相的揭露有著很大的意義,或者對於刻畫人物的性格起到點睛的作用。

從一開始,就描述了琳達的許多可疑的行為,但對於經常讀偵探小說的人來說,可以把她排除掉了。

就我自己的感受來看,我一直認為是馬維爾殺了阿琳娜,動機不用說了,關鍵就是謀殺的過程。我一直認為他的那個在房間打字的不在場證明是偽造的,而羅莎蒙德的證詞是偽證。而且我也認為作者有意這樣:大家都知道兇手是誰了,但就是猜不出兇手是如何作案、如果偽造不在場證明的--就等著她來揭謎了,這樣的謎也足夠誘惑人了。因為除了馬維爾之外,其他的人似乎都沒有動機。

相信很多人都是這麼想的,事實上,直到最後兇手還沒揭露之前,波洛談話的矛頭都是直指馬維爾的。

但最後波洛對眾人的談話真是一波三折,先是證明琳達具備殺人的條件,之後是馬維爾,在最後突然石破天驚,把真正的兇手雷德芬和他的妻子揪了出來。因為無論如何,我們都無法想像到雷德芬是兇手,一開始事實上我們就把他排除掉了——他的不在場證明,他的發現屍體的過程,都足以排除嫌疑。

這部小說所描述的案件最巧的就在“時間差”這點上,一開始給出的死亡時間的定論為兇手的不在場證明作出了最有力的支撐。慣常的思維都是在既定前提下的眾多想象和推理,像這種推翻既有前提條件、所有推理重來的做法真是具有強大的撼動力。

另一方面,這種謀殺手段確實很高明:在謀殺之前發現“屍體”,然後再進行謀殺。如果報案者跟謀殺者是同謀的話,那麼破案真是困難重重,書中的波洛也說了,他沒有證據證明雷德芬是兇手,所有的都只是猜測,他在後來面對眾人的那番談話就是他破案最關鍵的環節,利用人心理有限的承受能力讓兇手自己露出尾巴——他達到了目的。

在看到布魯斯特和雷德芬發現阿琳娜屍體的時候,我是曾有過那麼一個疑問:這個屍體是真的嗎?--但這種疑問轉瞬即逝。因為雷德芬夫人和阿琳娜的形象差距真是太大了,不管是面板還是頭髮(阿琳娜的頭髮是醒目的紅色,而且雷德芬夫人的膚色很白)

就我看過的不多的阿加莎的作品,這部小說結尾給我帶來的衝擊效果是最強大的。儘管如此,我覺得這部小說有點過於追求戲劇效果,把雷德芬作為兇手自是有一些解釋不通的地方,這部小說存在著一些推理上的瑕疵。

一、雷德芬的殺人動機,這一點很難理解,儘管作家用了不小的篇幅說明了這一點,但我覺得過於勉強。首先,雷德芬殺了阿琳娜能得到什麼?——什麼都得不到,阿琳娜對他也不會有什麼威脅。再者,克里斯蒂娜為什麼要陪同丈夫進行這種既冒險又無意義的犯罪。第三,在明知身邊有個著名偵探的情況下為什麼還要犯罪?

這幾點上書中沒能給予令人信服的解釋。

二、關於兇案現場。我一直認為,屍體偽裝得再好,也會有破綻。——當時發現者之一布魯斯特怎麼會沒發現?(比如那幾縷假的紅頭髮)再者她後來報警後又回到了現場,前後肯定會存在著不同,她一點感覺都沒有,除非她是一個嚴重近視者。

三、警察在匹克斯洞發現了海洛因,這點後來發現跟案件沒有任何關係,但也沒有解釋。

四、阿加莎的案件中,很少出現兇手在案發現場遺漏的東西(除非是故意遺漏),但在這裡,兇手遺漏了一把剪刀?

五、忽略了一些不確定的因素,比如如果阿琳娜那天戴的是另一種顏色的帽子呢?(在她的衣櫥裡有很多帽子);比如像阿琳娜這種女人,她在匹克斯角等了那麼久(近兩個小時是有的),她會不耐煩嗎?萬一她等不及先離開了呢?

六、兇案現場在海灘,海灘給人的印象首先是腳印,但在這個案件中,一句不提腳印的問題。我的看法是:海灘上總會留下腳印,警察可以根據這點來找線索,同時兇手也會不惜一切來掩蓋留下的痕跡(比如拖動屍體,比如人離去的腳印),但總會很難的,至少得花很多時間。而且兇案前一天下了雨,如果有腳印的話,那肯定是兇案當天的,這可以作為很重要的線索。

七、書中後面有說到法醫尼斯登醫生知道死亡時間,但沒告訴警察。為什麼不告訴呢?後來也沒有交代。

八、雷德芬夫人把琳達的表調慢了20分鐘,後來琳達赴約時匆匆跑到旅店大廳以為要遲到了,羅莎蒙德告訴她準確的時間,正常來說,琳達會用自己的表跟大廳的鐘較對一下吧,那就會發現錶慢了——畢竟二十分鐘可不是一點點差距。但琳達沒有發現,這一點為後來的雷德芬夫人的“不在場”提供了證明,不合常理。

阿加莎·克里斯蒂《陽光下的罪惡》是不是羅莎蒙德殺了阿琳娜 剎那.F.清英 17級 2008-07-06 回答

是的

阿加莎·克里斯蒂《陽光下的罪惡》是不是羅莎蒙德殺了阿琳娜 淡灬T 3級 2008-07-06 回答

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