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竊案中的淡定“酣睡賊”是怎麼回事?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7-03-12 回答

2016年4月19日下午兩點,家住普陀區寧夏路某小區的潘小姐,剛從泰國旅遊回來,從浦東機場趕回家後,開啟房門後,走進臥室一看,不由大驚失色,只見一名頭髮亂糟糟的陌生男子正和衣躺在自家的大床上酣然大睡。這時,陌生男子已經從床上爬起來,準備朝門外走去。潘小姐立即驚恐地退讓到客廳,和他始終保持著一定的距離,同時高聲喝道:“這裡是我的家,快說你究竟是誰?是怎麼進來的?否則我要打110報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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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你不要打110,我告訴你吧,是李小華讓我進來休息的,房門是他用鑰匙開啟的。”該男子說道。

李小華?潘小姐愣了一愣:我可從沒聽說過這個名字啊!“什麼李小華的,我根本就不認識這個人,你是在胡說。”潘小姐厲聲吼道。

“小姐,你不要激動嘛,真的是李小華讓我進來的呀,我又不是小偷?你可以看看,你家裡少了東西嗎?”該男子依然不緊不慢地說道。此時的潘小姐內心充滿著恐懼,家裡的房門鑰匙和老公一人一把外,另一把備用鑰匙放在住在楊浦的父母那裡,除此之外,沒有任何人有家裡的鑰匙。由於手機放在車上,如果自己貿然大聲呼叫,不一定有人會聽到,反而會激怒對方,給自己增加危險。機智的潘小姐此刻已經冷靜下來,面對闖入家中的不速之客,決定先穩住對方,同時始終與該男子保持著一段安全距離,不讓其接近自己。

“只要你不傷害我,我就不報警,你趕快走吧。”

“不好意思,打擾你了。”正當他要走出房門時,潘小姐叫住了他:“麻煩你把身份證留下吧,等我把房間全部仔細檢查一遍,確實沒有東西少掉後,就叫李小華把身份證還給你。”那男子爽快地從褲袋裡掏出一張身份證遞給了潘小姐。

偵查員判斷,“酣睡賊”在潘小姐的家中只是“小憩”,也許“熬夜”作案的他,真的是累壞了

在確認那男子已經走遠後,潘小姐立即打電話給老公,詢問他的朋友中是否有一個叫李小華的人,並把剛才發生的那一幕幕奇葩的險情告知了他。

“沒有,沒有,我的朋友裡從來就沒有叫李小華的人,那人肯定是小偷,你馬上報警。”於是,潘小姐立即撥打了110報警電話。接到報警後,普陀公安分局刑偵支隊和白玉路派出所的民警迅即趕到了案發現場。聽完潘小姐對案情的陳述,民警有點“樂”:如此奇了怪了的“劇情”,也可算是一部荒誕的大片了。他們在為潘小姐面對突發事件能夠沉著冷靜、機智應對而點讚的同時,也不禁對陌生男子諸如“酣睡”、留身份證等有違常理的舉動而“犯暈”。

經過對現場的勘查,民警發現,潘小姐家的門窗均完好,沒有被撬挖的痕跡。但在廚房的窗臺上發現了一個清晰的腳印,窗臺的外面就是一個安放空調室外機的約30平方釐米左右的平臺。

最終經過反覆勘查和對家中的物品進行清點,潘小姐家中失竊了3只普拉達、香奈兒、古馳名牌手提包,價值約人民幣5萬元,還有一把賓士車的備用鑰匙也被竊走。可不知為何,那條存放在首飾盒裡的銀項鍊翻找出來後,卻又沒有帶走,被其扔在睡過的床上的枕頭邊上,也許是他臨走時遺忘了。

種種跡象表明,這個“酣睡賊”應該是個作案老手。細心的偵查員查看了潘小姐家的廚房內冰箱後,發現裡面的食物沒有動過的跡象。衛生間也沒有被使用過的痕跡。由此,偵查員判斷,“酣睡賊”在潘小姐的家中只是“小憩”,也許“熬夜”作案的他,真的是累壞了。他們敏銳地意識到,很有可能這是一起系列盜竊案。

果然如偵查員所判斷的,偵查員從小區的物業處瞭解到,從4月12日起,該小區已經發生多起高層入室盜竊案。可能是因為被盜財產損失不大,這些居民都沒有及時報案,只是到物業那裡反映了一下,要求他們加強對小區的安全防範管理。

偵查員隨即核查了“酣睡賊”留給潘小姐的那張身份證,證實這張身份證並非是其本人,而是他人遺失的。同時,立即調取了該小區和附近道路、網咖的監控錄影,終於從大量的監控錄影中捕捉到了“酣睡賊”的蹤影。錄影顯示,從4月10日到12日的三天內,有一個身高1。73米左右、身穿灰色夾克的短髮男子形跡詭異,多次在夜間出入潘小姐居住的小區。偵查員把監控錄影中的影象列印成照片後,讓潘小姐辨認,她一眼就認出此人正是躺在自家床上酣睡的那個竊賊:“就是他!這張面孔我永遠不會忘記的。”潘小姐怒氣衝衝地指著照片說道。

經對監控錄影的分析,偵查員發現“酣睡賊”活動的軌跡基本上是白天混跡在網咖,晚上則到附近的一些住宅小區“溜達”。

於是,偵查員根據“酣睡賊”的行動軌跡,一路追蹤。可是,狡猾的“酣睡賊”具有很強的反偵查能力,十分注意躲避監控探頭。因此,偵查員的影片追蹤並不順利。時斷時續的畫面,若隱若現的蹤影,讓偵查員感到遠在天邊近在眼前,撲朔迷離。

最終經過整整一週的追蹤、排查,偵查員總算鎖定了“酣睡賊”的落腳點。4月25日上午11點,詭異的“酣睡賊”在浦東新區三林路上的一家旅店內,躺在床上矇頭酣睡時,被破門而入的偵查員一舉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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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審訊室裡的“酣睡賊”依然是一副睡意朦朧的樣子。面對偵查員的詢問,他或是百般抵賴。偵查員感到,眼前這個嫌疑人能夠在與被害人零距離接觸時,顯得十分從容淡定,其心理素質絕對是非同一般,很有可能是一個具有著與警方打交道“豐富經驗”的作案老手。針對這樣的嫌疑人只能採取引而不發,用確鑿的證據來“征服”他。

於是,偵查員調整思路,調閱了潘小姐家的小區門口監控錄影。“你仔細看看,這上面的人是你嗎?”

當偵查員將“酣睡賊”從4月12日到20日這段時間內,在潘小姐家住的小區以及附近網咖的行動軌跡的監控錄影放給其看時,他突然從“睡夢”中驚醒過來:“讓我看看,讓我看看,不會是你們警察搞錯了吧!”

然而,在影像畫面前,“酣睡賊”儘管還一再抵賴,試圖繼續和偵查員搗糨糊,聲稱自己只是晚上睡不著覺,出來散散心而已。

與此同時,從4月12日到20日凌晨,潘小姐所住的小區內連續發生的4起入室盜竊案發現場的痕跡比對的結果也出來了,目標均指向“酣睡賊”。最終,在鐵證如山的證據鏈面前,狡猾的“酣睡賊”最終從“裝睡”中,被偵查員“擊醒”。

出生於1989年2月的“酣睡賊”黃斌華,是安徽歙縣人。自從母親去世後,就隨父親到上海一家小飯館打工。因好吃懶做,整天沉湎在網咖打遊戲,在被父親怒打一頓後,便離開父親,獨自四處晃盪,晝伏夜出,居無定所。沒有任何生活來源的他,最終走上了靠偷盜為生的犯罪之路。是一個劣跡斑斑,吃過多次官司的屢犯。而這次落網,竟然是他剛出獄後不久便重操舊業。

此刻的黃斌華,已經全然沒有了原先的那種“淡定”。其所編造的故事,在偵查員展示的證據面前,被一一揭穿。最終,不得不如實交代了自己的作案過程。

4月19日凌晨1點,他進入小區後,在裡面踩點觀察了一個多小時,發現原先攀爬進去過的那幢大樓6樓窗簾依然與上次一樣拉著,沒有任何變化,他馬上判斷出這戶人家應該是許久沒人住了。當即決定繼續進入該戶實施作案。從這戶人家的室內裝潢和傢俱來看,應該是戶有錢人家。

凌晨3點,黃斌華攀爬進6樓潘小姐的家後,顯得十分從容不迫。他從客廳來到主臥,再從主臥來到次臥,把梳妝檯、衣櫥等均一一開啟翻找。終於找到了3只普拉達、香奈兒、古馳名牌手提包。想到這戶人家長久沒人居住,他準備索性在這裡睡一覺,等到早上八、九點鐘後,再混出小區。誰知,也許是實在是太疲倦了,他這一睡,就睡到了下午兩點。於是,就出現了本文開頭的那令潘小姐十分驚悚的那一幕“奇遇”。幸虧潘小姐冷靜應對,才避免了人身傷害的嚴重後果。

而黃斌華淡定地離開了潘小姐家後,居然再次殺了個回馬槍,當晚又故伎重演,連續入室盜竊了兩戶人家後,連夜打的趕到浦東的一個銷贓點,將偷盜的名牌包和電腦銷贓後,拿著贓款13500元,剛開始過起逍遙日子時,便落入了警方的法網。

透過這起“奇葩”的入室盜竊案,警方提示:市民外出時,一定要關閉好廚房、衛生間等所有門窗。發現家中被盜,需立即撥打110報警,切忌因被盜財物價值不大而不報警。一旦遭遇竊賊,首先是保護好自身安全,切勿與其發生正面衝突,更不要硬拼。應像潘小姐那樣冷靜應對,機智周旋,必要時可放鬆對方戒備讓其逃脫,然後迅速報警。小區的居委會、物業、保安應多方合力,加強對地下車庫等隱蔽處的巡查,不留安全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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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竊案中的淡定“酣睡賊”是怎麼回事? ♡Jessica♡ 1級 2017-03-12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