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找工作,跟媳婦兒找在了相鄰的兩個城市,她在開封,我在鄭州。

一年後結婚買房,毅然選擇了媳婦兒公司附近的樓盤,離她公司3km左右,離我公司將近40km,想法很簡單,房子總得就著一個人,那不用說,肯定是就媳婦兒了。

開始工作的時候沒錢,買了個二輪電動車,冬天夏天的就每週回一次,路上要花一個多小時,就這麼的堅持了一年多。後來媳婦兒懷孕了,騎電動車也開始每週回去三四次,那時候真是早上6點起床騎車上班,晚上回到家就8點多。每天都想著什麼時候搬到新房子裡,什麼時候能拿更高的薪水。

結婚後的那年深秋買了輛車,想著以後有機會了可以到一塊去,但因為是不同的行業,時間久了漸漸發現想跳槽也很難,開封並沒有我所在的行業,而換行又得把幾年的經驗丟掉重新來過,也就慢慢熄了這個心思。

買了車之後開始增加回家的次數,那時候孩子剛出生,為了方便照顧媳婦兒和小孩,開始每天晚上回去,雖然現在孩子已經會跑了,但是這個習慣也堅持下來了。

現在的我每天通勤40km,單程要花掉1個小時,每個月還要拿出1000元來付油費。其實也想過不如出去闖闖,最起碼待遇會有明顯提升,過幾年再回來,可是又擔心爸爸長年不在身邊對孩子成長不利,也擔心過幾年想回來可能沒有合適的工作機會。

不知道螢幕前的你有沒有相同的經歷,你是怎麼選擇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