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印花稅有什麼區別?DrarDilraba 2018-11-21

1、稅種不一樣: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契稅是指不動產(土地、房屋)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主(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次性稅收。

2、徵稅物件不一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契稅的徵稅物件是境內轉移的土地、房屋權屬。

3、起源不一樣:印花稅的名稱來自於中國。1889年(光緒15年)總理海軍事務大臣奕劻奏請清政府開辦用某種圖案表示完稅的稅收制度。中國契稅起源於東晉時期的“估稅”,至今已有1600多年的歷史。

契稅、印花稅有什麼區別?

擴充套件資料

徵稅物件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

1、立合同人

2、立據人

3、立賬簿人

4、領受人

5、使用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徵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它憑證;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印花稅

百度百科——-契稅

契稅、印花稅有什麼區別?假面 2018-11-19

契稅、印花稅的區別有:

1、稅種不一樣: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契稅是指不動產(土地、房屋)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主(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次性稅收。

2、徵稅物件不一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契稅的徵稅物件是境內轉移的土地、房屋權屬。

3、起源不一樣:印花稅的名稱來自於中國。1889年(光緒15年)總理海軍事務大臣奕劻奏請清政府開辦用某種圖案表示完稅的稅收制度。中國契稅起源於東晉時期的“估稅”,至今已有1600多年的歷史。

契稅、印花稅有什麼區別?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契稅的計稅依據(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因此,贈與房產的領受人是需要全額繳納契稅的。

另《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通知》 [國稅發(2006)144號] 中第一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對於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應對受贈人全額徵收契稅。”

贈與房產的契稅是全額徵收的,即由受領人按照3%的比例繳納。

契稅的徵稅物件是境內轉移的土地、房屋權屬。具體包括以下五項內容:

⑴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由承受方交。

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國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⑵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除了考慮土地增值稅,另由承受方交契稅。

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贈與、交換或者其他方式將土地使用權轉移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行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⑶房屋買賣:

即以貨幣為媒介,出賣者向購買者過渡房產所有權的交易行為。

以下幾種特殊情況,視同買賣房屋:

⑴以房產抵債或實物交換房屋,應由產權承受人,按房屋現值繳納契稅。

⑵以房產作投資或股權轉讓,以自有房產作股投入本人獨資經營的企業,免納契稅。

⑶買房拆料或翻建新房,應照章納稅。

房屋贈與贈與方不納土地增值稅,但承受方應納契稅。

房屋交換在契稅的計算中,注意過戶與否是一個關鍵點。

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土地出讓金。

對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所應支付的土地出讓金,要計徵契稅。不得因減免土地出讓金而減免契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貼上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誌而得名。

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徵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它憑證;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印花稅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契稅

契稅、印花稅有什麼區別?貝斯和鼓最帥了 2018-11-08

契稅、印花稅的區別有:

1、稅種不一樣: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契稅是指不動產(土地、房屋)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主(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次性稅收。

契稅、印花稅有什麼區別?

2、徵稅物件不一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契稅的徵稅物件是境內轉移的土地、房屋權屬。

3、起源不一樣:印花稅的名稱來自於中國。1889年(光緒15年)總理海軍事務大臣奕劻奏請清政府開辦用某種圖案表示完稅的稅收制度。中國契稅起源於東晉時期的“估稅”,至今已有1600多年的歷史。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印花稅

百度百科-契稅

契稅、印花稅有什麼區別?華律網 2020-03-26

契稅是指不動產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主徵收的一次性稅收。應繳稅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3、契稅除與其他稅收有相同的性質和作用外,還具有其自身的特徵:(1)徵收契稅的宗旨是為了保障不動產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透過徵稅,契稅徵收機關便以政府名義發給契證,作為合法的產權憑證,政府即承擔保證產權的責任。因此,契稅又帶有規費性質,這是契稅不同於其他稅收的主要特點。(2)納稅人是產權承受人。當發生房屋買賣、典當、贈與或交換行為時,按轉移變動的價值,對產權承受人課徵一次性契稅。(3)契稅採用比例稅率,即在房屋產權發生轉移變動行為時,對納稅人依一定比例的稅率課徵。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一)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二) 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三) 房屋買賣;(四) 房屋贈與;(五) 房屋交換。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契稅、印花稅有什麼區別?15163566206lj 2020-03-22

這個問題不瞭解,收的都是什麼啊?原來農民交公糧,都白交,至於房產稅,契稅,印花稅這些問題,不知道能不能說是變相收費,不懂,讓交就交,有啥區別沒必要去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