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為奇:沒有什麼值得奇怪
奇恥大辱:極大的恥辱
出奇制勝:用出人意料的辦法取勝
奇文共賞:現常指對內容荒謬怪誕的文章,大家來共同評斷研究。
意思不同
不足為奇 —— 很平常沒什麼值得奇怪的
奇恥大辱——非常的羞辱或侮辱
出奇制勝——用別人意想不到的方式取勝 ···
“奇恥大辱”這一成語出處是清代程道一所著的《鴉片之戰演義》“回憶當年的議和,不止喪權失利,實為獨立國的奇恥大辱。”
奇恥大辱在此表達“很大的恥辱之意”,但是程道一在此處誤用了“奇”字。
如仍按程道一的原意訂正,此處應為“綦恥大辱”,即為同意排比,“奇(綦)恥”就是“大辱”。
“奇”之本意並無“大、很大、極其”之意,而是“奇怪”“罕見”、“稀少”等意,如直譯“奇恥”意為“罕見或奇怪的恥辱”,與作者本意“(很)大的恥辱”等意思相左(因為這種恥辱並不罕見,當時世界各地的殖民戰爭和古代的征戰殺伐均會有這種“恥辱”出現)。
而同音中,表示“很、非常、很大、極其、到了極點”等意的應為“綦”字。
大概這是程道一對“奇”的誤用,但這一誤用對後來現代漢語中的部分詞彙產生的負面影響,如奇醜無比、奇香無比、奇臭等等。
一般而言,這些“奇”是想表達“很、非常、極大的、嚴重的”等意思,如“某人放屁奇臭無比”,一般是指這種味道“很臭”,而非指這種臭“很奇怪或罕見”。
因此,“奇臭無比”本應作“綦臭無比”,“奇恥大辱”應為“綦恥大辱”。
在表達極其、大等意義時,“奇”應改做“綦”。
這雖是前人的誤用,但宜加以修正,即便不修正,也應註明為“通假字”,不然會導致“奇”的本意誤用,謬種流傳。
同時,這詞的產生、流傳也表明,前人之文詞,並非絕對正確,後之來者,應酌而用之。
當然不是啊
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