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峰的眼淚 、道歉和變化的供詞 | 江歌案庭審第四天

昨天,劉鑫出庭,以影片的方式,回答了控辯雙方的問題。有人在庭外見到了她,她把劉海梳了上去,戴著白色口罩,穿著白色大衣,黑色的書包上,掛著一個皮卡丘。她昔日的男友陳世峰,今天則第一次出現情緒波動,下午休庭前,他從座位上站起來,對江秋蓮鞠了一躬,又鞠了一躬——在庭審第3天和第4天,江歌案的這兩個關鍵人物,已經分別給出了相互矛盾的證詞。

文 |

羅婷

編輯 |

金匝

陳世峰的肩膀聳了起來,說著說著,哭出聲來。

這是江歌案庭審第4天下午。一分鐘前,陳世峰的辯護律師問他:你想象過嗎,江歌是以什麼樣的心情離開人間的?陳世峰說:她一定說我不想死,我還有媽媽,我還想見我媽媽,媽媽對不起。她一定是這樣的心情。

這位日本律師站著,拿出白色面巾紙,開始擦眼淚。他再問:江歌媽媽在中國發起判你死刑的活動,你知道嗎?

陳帶著哭腔說:“24年,24年,一手把自己的女兒,辛辛苦苦地拉扯大,整個人生都寄託在她身上,結果被我刺死了,還刺了那麼多刀。那種悲傷,那種無法掩飾的悲傷,她一定恨死我了。”

律師又問:“你給江歌家屬寫的道歉信,為什麼沒有向法院作為證據提出來?”他答道,律師說我應該把這個當做證據提供給法官,但我覺得這是我唯一能和江媽見面的機會,我想當面對她說對不起。

陳世峰一直沒正面接觸過江秋蓮的眼神,而江秋蓮始終盯著他,起初是平靜,後來笑了出來,很難說明這個笑聲背後的情緒。

陳世峰的眼淚 、道歉和變化的供詞 | 江歌案庭審第四天

昨天,劉鑫出庭,以影片的方式,回答了控辯雙方的問題。有人在庭外見到她,她把劉海梳了上去,戴著白色口罩,穿著白色大衣,黑色的書包上,掛著一個皮卡丘。她昔日的男友陳世峰,今天則第一次出現情緒波動,下午休庭前,他從座位上站起來,對江秋蓮鞠了一躬,又鞠了一躬——在庭審第3天和第4天,江歌案的這兩個關鍵人物,已經分別給出了相互矛盾的證詞。

1.刀到底是誰的?劉鑫有沒有遞刀?

第一天庭審時,陳世峰的律師就否認了刀是陳世峰帶來的。否認帶刀出門,從某種意義上說,是在指向陳世峰沒有預謀殺人。

律師主張,案發當晚,陳世峰在門外見到江歌時,想邀請她單獨談談,在門外拍了拍她的肩膀。江歌很吃驚,想喊出來,被陳世峰捂住嘴。而當時門內的劉鑫覺得異常,把水果刀遞給了江歌,還喊了一句“三叔,接住(刀),我害怕”。

但昨日劉鑫出庭時,她回答檢察官的提問,稱江歌家只有兩把一模一樣的菜刀,都是黑色刀柄,不鏽鋼材質的刀刃。其中一把是她的,江歌此前到她家,用菜刀切過水果,覺得好用,便也買了一把。

當時檢察官問,江歌家沒有水果刀嗎?劉鑫說沒有;你自己沒有水果刀嗎?她說沒有。檢察官再問,照片上的這把刀,你在江歌家見過嗎?答案還是沒有。

檢察官最後問,被告人主張,是你把刀遞給了江歌,你有做過嗎?“沒有做過。”

按檢方的觀點,這把刀應是陳世峰大學院研究室裡的刀。他們在研究室裡找到了這把刀的塑膠包裝。行兇的刀在案發後就消失了,而相似的刀的包裝盒,還在研究室的茶水架上,就在陳世峰座位後面。

今天上午律師詢問陳世峰時,陳世峰仍堅持,案發當晚,是劉鑫把江歌推出去了,推的同時她說,三叔,你接住(刀),我害怕。他認為,他曾看到劉鑫在拿鑰匙時,從包裡帶出了一樣東西,他覺得可能就是那把刀。

今天下午,檢方問:“在你(研究室)的位子後面茶水架上發現了刀的包裝盒,刀是你拿走了是不是?”他飛快否認:“茶水架前面有個沙發,沙發把它擋住了,我連那裡有個架子都不知道。”

因此,這把橙黃色水果刀的所有權問題,至今未解。

2.劉鑫有沒有鎖門?

在陳世峰最初的陳述裡,劉鑫在遞刀後,把江歌推出了門外,並鎖上了門的防盜鎖鏈條。被推出門後,江歌呆了,慌亂之下,拿刀刺向陳世峰。

同樣佐證這個說法的,是劉鑫的報警錄音。電話最初接通時,劉鑫曾說過一句中文,警方曾把這句話的內容認定為“門鎖了,你不要罵了。”

鎖門,把自己的好友關在門外單獨面對危險,曾是劉鑫被眾人指摘的地方。但在昨日出庭時她解釋,當時說的其實是“怎麼把門鎖了?你不要鬧了。”

在開庭時,為了確認這一關鍵細節,控辯雙方多次詢問,法庭也當庭播放了這段錄音。

陳世峰的眼淚 、道歉和變化的供詞 | 江歌案庭審第四天

在一陣警方設定的自動語音之後,電話撥通了,第一句話是劉鑫的聲音,每日人物記者在現場聽到的是,先是四個字,“把門鎖了”,然後是五個字,“你不要X了”。這個“X”,略微模糊不清。

劉鑫解釋,她這句話原話“怎麼把門鎖了?你不要鬧了。”在警方的自動錄音裡,沒有錄到前面的“怎麼”。而之所以說這句話,是她猜測江歌有可能在外面玩惡作劇,她想開啟門,發現門被大力地彈了回來,再也推不開,覺得是江歌把門鎖了。

昨天下午,劉鑫作證時,陳世峰全程都聽的認真。為了確保劉鑫不會在鏡頭裡見到陳世峰,法庭做了處理,將他的座位稍微與律師的座位挪開。但陳世峰還是可以看到螢幕裡的昔日戀人多次落淚。

聽完劉鑫的證詞後,陳世峰在今天被詢問時,仍堅持自己原來的說法——當晚江歌被劉鑫推出門後,在門口,他聽到門立馬被鎖上了,因為有上鍊子的聲音,而無措的江歌只好轉身去擰門把手、敲門。

3.劉鑫有沒有聽到門外的聲音?

在劉鑫出庭的環節,辯護律師花了很長時間和劉鑫求證,案發時她是否聽到門外的聲音。他指的聲音,包括門外的打鬥聲、江歌的悲鳴聲。

他的主要材料,是劉鑫第二次報警的錄音。這段錄音也在法院當庭播放。

這段日語對話的錄音背景雜亂,每日人物記者經反覆確認,明確了對話大概如下:

警察:“你是哪國人?”

劉鑫:“中國”。(語氣穩定)

警察:“已經出警了,請放心”。(語氣穩定)

一聲尖厲的“嘀”聲響起。

劉鑫:“啊!!!拜託了!”(她突然提高了聲音,聽起來慌亂急促)

警察:“你住哪個房間?”

劉鑫:“我住20……!快點!姐姐危險!”(再次提高聲音)

按照正常的邏輯,只有聽到或看到門外發生了什麼令人震驚的事情,她的語氣才會突然從穩定轉為“啊!!!”的急促。而檢方稱,錄音中那一聲“嘀”聲,正是處理掉了的門外江歌的悲鳴。所以有理由猜測,劉鑫是因聽到了門外江歌的悲鳴,才在電話中語氣如此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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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律師問:錄音裡110問你,門“乒乒乓乓”的,門沒有響嗎?你說沒有?劉鑫回答:我那時沒有意識,完全想不起來,想到什麼說什麼。

律師後來又問:根據錄音報告,警方問按門鈴的是男是女?你答,“男的!男的!”你聽到門鈴了,是吧?劉鑫否認:那時候可能聽到了,但現在印象也模糊了。我說是男的,是因為反推門力氣很大,猜測可能是男的,所以我那樣說。

而在長達4個小時的詢問環節裡,控辯雙方曾不下5次詢問劉鑫,她始終說,因為精神過於緊張,當時真的沒有聽到門外任何聲音。

4. 陳世峰修改了多少供詞?

今天庭審裡,陳世峰的哭泣悔罪,出現在下午2點左右。

他提到自己父母生病住院。此前他父母在給江秋蓮的道歉信裡寫,因為考慮到江歌沒有見到她母親最後一面,他們也不打算到日本見陳世峰。 陳世峰還承認自己對戀愛、人際關係的認識和處理有很大的問題,這是(殺人)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

陳世峰的眼淚 、道歉和變化的供詞 | 江歌案庭審第四天

但這個詢問程式過去後,進入檢察官詢問環節,他恢復冷靜,檢察官提出問題後,他多次拒絕回答,“你這樣問問題,我沒辦法回答”、“你這個完全不是理由”、“不能像你這麼說”。

檢方還質疑,這次詢問,陳世峰修改了不少證言。

其中最關鍵的,就是江歌所中第一刀的位置。此前,陳世峰在警察局錄口供時稱,第一刀不小心扎到江歌左頸部。這次庭上則改為不小心扎到右頸部。

是左是右,關係重大。第一天開庭時,法醫曾說,江歌的致命傷是6號傷口,刀從右至左,扎入她的脖子。

如果如陳世峰起初所言,他說的第一刀是從左到右,就說明扭打中意外出現的這一刀並不致命,沒有致江歌死亡,而後陳世峰起了殺意後的幾刀,才真正導致她死亡。這樣故意殺人罪就構成了。

但如果是改後的口供成立,陳世峰說的第一刀是從右至左,那就說明他無意間的一刀和法醫鑑定吻合,是致命傷,這樣故意殺人罪就不成立了。

法官同樣表達了質疑:你寫陳述書的時候,法醫的鑑定你已經看到了是嗎?他承認。法官再問:你知道那一刀是致命傷,對嗎?他說,對。這段問答傳遞的資訊是,陳世峰有修改供述以求逃罪的可能。

此外,陳世峰今天還說,曾經在劉鑫家裡看到威士忌,劉鑫說是江歌的,以此解釋他帶威士忌去江歌家拜訪的合理性。

檢方質疑,為何他第一次提及此事?並認為他喝酒是為了壯膽。陳的回答是:不知道,事實就是事實。本來就有這個事實。你問我,我才回答,我不能主動告訴你啊,對吧?

下午5點,4個小時的詢問結束,陳世峰從法庭中央的座位回到被告席,滿臉漲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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