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鄉土中國》這本書中,費孝通先生向我們解釋了中國人很多根深蒂固的行為習慣的來處,剖析了中國鄉土社會的結構與特點。即使是在2020全面小康社會即將到來的今天,書中的許多問題仍然存在,費孝通先生勾勒出的那個中國鄉土社會仍未消逝。

費孝通先生開篇第一句就說:“從基層上看去,中國社會是鄉土性的。”在第一篇鄉土本色裡,說鄉下人離不開泥土,直接靠農業來謀生的人是粘著在土地上的。在鄉土社會里,“生於斯,長於斯,死於斯”是生活的常態,一塊能用腳步丈量其長短的土地,可能就黏著一個家庭幾代人的一生。固定的生活模式、熟悉的生活人群、不流動的生存空間、在各自孤立的社會圈子中形成了的“熟人社會”,是一種沒有陌生人的社會。在一個熟悉的社會中,我們會得到從心所欲而不逾規矩的自由。在傳統的鄉土社會之中,世代定居是常態,遷徙則是變態,哪怕是被迫離家遷徙,鄉土社會的“根”還是不變的,他們就像被風吹出去的種子一樣,在落地生根以後,仍然會在新的村落中延續舊的習慣。

在第二篇文字下鄉中,說道在鄉下文字也是多餘的。在相對狹窄的人際交流結構與封閉式的生產生活方式使得鄉土文化只需要橫向之間或者縱向幾代人之間經驗上的傳習,而文字卻是因為人們在傳情達意的過程中受到時間和空間的阻隔的限制而產生的,歸根到底,中國的文字並不是在基層中發生的。鄉土社會是一種近乎於“重複”的社會,在這種社會中單憑語言已經足夠傳遞世代的經驗。在這裡費孝通先生舉了一個例子,在鄉下如果有人在你門前敲著要進來,你會問:“誰呀!”門外的人十之有八九回答一個大聲的“我”。在這裡你得用聲氣辨人。讀到這裡,我深刻感受到了這種描述的真實親切。因為我就是一個農村人,大學在外地上學,其實也不算遠,畢竟都沒出省。但家人們就會覺得我去了很遠的地方。有時候家裡的親戚打電話,我第一句都會問誰啊,那邊就會回答一聲“我啊”。有時候我還分辨不出來,有些尷尬。

在費孝通先生看來,中國人“私”的毛病也是有章可循的。費孝通先生運用社會結構分析法,提出了差序格局的概念。在差序格局中,每個人都是以“己”為中心來結成社會關係網路的。中國的傳統思想中,充滿著一種自我主義的價值觀。儒家講究的從“身”到“家”到“國”再到“天下”這是一種循序漸進的推論,就好像把一塊石頭丟在水面上所發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紋,但是究其根本一切的開端都是以“己”為核心的。在差序格局裡,公和私是相對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裡,向內看也可以說是公的。團體道德的觀念的缺乏,就導致中國人的道德觀念中往往缺少一種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概括性,其價值標準都要基於差序人倫和親疏遠近而定,道德和法律都會有一定程度的伸縮性。這就形成了我們常說的“人情社會”。也就解釋了為什麼中國人強調“人脈”與“關係”的重要性。

在解釋如何維持差序的熟人社會正常運轉之時,費孝通先生又提出了“禮治”的概念,“禮治”既不同於我們經常所說的“人治”也不同於“法治”,禮指的是社會公認的合式的行為規範,維持禮這種規範的是傳統,在鄉土社會中的人能夠沿著前人的腳印行走,傳統的辦法與經驗足以應對當前出現的問題,人們對於傳統往往心懷敬畏之感,哪怕是一國之君也要講究敬天法祖,效仿祖宗之法做人辦事,並常常要出席各種儀式性的活動來表現自己的“富於好禮”。

在“無訟”一章中,費孝通先生解釋了為什麼法治難以下鄉。在鄉土社會中理想的禮治模式是一種“無訟”的狀態,即每個人都守規矩,不需要外在的監督。維持禮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獄。打官司是一件羞恥的事情。確實,在鄉下人們是害怕打官司的,甚至對法院的警車都是新鮮的。

在大學的暑假期間我曾去法院實習了兩個月,是在執行部門,時常會坐著警車出去,當我第一次坐上警車感覺有一種神氣之感。並且我們時常不會把警車直接開到被執行人家門口,一般都會把車停在村委會,先是詢問被執行人家的住址,然後步行到被執行人家裡。如果我們直接把警車停在被執行人家門口,可能就會引起同村的很多人來圍觀,我想他們心裡肯定想著這家人犯了什麼大事了。

此外,這本書裡還講了無為政治,長老統治,血緣和地緣,名實的分離,從慾望到需要等內容。

歡迎關注個人公眾號:謙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