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雨天論娛樂的邀請!
娛樂圈裡的人掙錢太容易了,誘惑也太多了,藝人稍不注意就有可能犯點兒小錯誤,所以才會有人打他們的主意。
娛樂圈一直是高收入群體,他們的錢來的又快又容易。所以就有那麼一群人專門盯著他們呢,其中也不乏專業的狗仔人士,如果能拍到藝人們不光彩的一面,藉機敲一筆,也不是不可能。
大鵬是一位非常有名氣的喜劇演員,曾經主演的喜劇片《煎餅俠》叫好又叫座,奠定了他在喜劇電影方面的地位,雖然最近鮮有佳作,但名氣還是很大的呀,被人盯上也就不難理解了。
網路媒體的發達對於如今的藝人們是一把雙刃劍,在網路上,藝人群體被粉絲們瘋狂追逐,同時也被投機倒把的人追逐。藝人們如果不潔身自好,犯下錯誤,不管錯誤大小,被有心之人爆料,就有可能會毀了前途,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所以藝人們還是好好修德方為上策!
好在大鵬拿起了法律武器保護了自己,但同時也希望《新京報》所報道的違建不是事實,這樣大鵬就還是那個我們喜歡的喜劇明星!
我經常遭到中國電信、移動的敲詐,以停機為要挾,索要我的錢財,我從來都屈服。
緩刑只要複合程式規定就無可厚非
明星的自律性太差!
我更關心大鵬違建的事情是怎麼處理的。大鵬一開始可能認為違建的處罰超過8。3萬並且還會造成不好輿論,但是後來經過律師等“點撥”,認為可以把綜合負面影響降低到可接受範圍之內,所以先下套給對方打兩萬,然後趁對方未來得及取款立刻報警稱是被敲詐。在我看來鄧某已構成敲詐勒索,但是大鵬已同意的兩萬塊不應該退回,這可以作為一個單獨的事件,不同於電信詐騙,大鵬非老非幼非殘非傻,自願交出的錢沒必要退回。
那罪犯吧,也是罪有應得!至於大鵬這邊,是不是也應該出來說明一下,你的那個違建現在怎麼樣了?當地的城管局更應該出來解決大鵬違建的事!
用今日頭條看
首先作為公眾人物要自律,不要做一些不恰當的事(當然誰都不應該做),遇到這種事兒時,保留證據,果斷報警。在這件事裡,大鵬挺機智的,先往對方賬戶裡打一部分錢,有了證據再報警,對敲詐勒索絕不姑息。我覺得這個結果挺好,違建的事兒解決了,敲詐勒索的人也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