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個文言虛詞艹初音屮 2011-04-11

常用文言虛詞(25個)

(一)之

1。 用作代詞

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例: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盡其材,鳴之而不能通其義,執策而臨之,曰:“天下無馬!”(《馬說》)

2。 用作助詞

(一)結構助詞,定語的標誌。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例: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

(二)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誌。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後,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 例:宋何罪之有?(《公輸》)

(三)結構助詞。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譯時可省去。例: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愛蓮說》)

(四)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例:頃之 ,一狼徑去,其一犬坐於前。(《狼》)

3。 用作動詞

可譯為“去、往、到”。例:輟耕之壟上(《陳涉世家》)

(二)其

1。 第三人稱代詞,相當於“他”(們)、“她(們)”、“它(們)”。例:妻跪問其故。(《樂陽子妻》)

2。 活用為第一人稱。相當於“我(的)”、“自己(的)”。例:並自為其名。(《傷仲永》)

3。 在句中表示反問語氣,相當於“難道”、“怎麼”。例:其真無馬邪?(《馬說》)

4。 指示代詞,相當於“那” “這”之類的詞。例: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核舟記》)

5 。指示代詞。表示“其中的”,後面多為數詞。例: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貧,其一富。(《為學》)

(三)以

1。 用作介詞

表示憑藉,譯為“憑、靠”。 例:乃入見。問:“何以戰?”(《曹劌論戰》)

表示工具、方式、方法,譯為“用、拿、把、按照”。 例:貧者自南海還,以告富者。(“以”後省略介詞賓語。)(《為學》) / 策之不以其道。(《馬說》)

2。 用作連詞

表示並列、承接、修飾,“以”相當於“而”。例:新城之上,有池窪然而方以長(《 墨池記》)

表示目的,譯為“來、用來”。例:屬予作文以記之 (《岳陽樓記》)

表示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譯為“因”,“因為”,“由於”。 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陽樓記》)

3。 用作副詞

譯為“已”,“已經”。 例:固以怪之矣。(《陳涉世家》)

(四)於

1。 表示物件,譯為“對,對於,向”。 例:貧者語於富者曰。(《為學》)

2。 表示處所,譯為“在,從”。 例:苟全性命於亂世,不求聞達於諸侯。(《出師表》)

3。 表示物件,譯為“與,跟,同”。 例:身長八尺,每自比於管仲、樂毅。(《隆中對》)

4。 表示處所,譯為“到”。 例:指通豫南,達於漢陰。箕畚運於渤海之尾。(《愚公移山》)

5。 放在形容詞之後,表示比較,一般可譯為“比”。例: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魚我所欲也》)

(五)而

1。 表示並列,相當於“而且”、“又”、“和”,有時可不譯。例:敏而好學,不恥下問。(《論語》十則)

2。 表示承接關係,相當於“並且”、“就”,有時可不譯。例: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論語》十則)

3。 表示轉折關係,相當於“然而”、“可是”、“卻”。例: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論語》十則)

4。 表示修飾關係,即連線動詞和狀語,相當於“著”、“地”等,或不譯 。例:康肅笑而遣之。(《賣油翁》)

5.代詞,可譯為“你”,“你的”。例:而翁知我。(《蔡勉旃堅還亡友財》)

(六)則

1.連詞

(1)表示承接關係,可譯為“就”。 例: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岳陽樓記》)

(2)表示假設關係,可譯為“如果”,“那麼”。 例:萬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魚我所欲也》)/ 誠如是,則霸業可成。(《出師表》)

(3)表示轉折關係,可譯為“卻”。 例:餘則蘊袍敝衣處其間。(《送東陽馬生序》)

2.表示判斷

可譯為“就是”。 例: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岳陽樓記》)

(七)者

1.代詞

(1)指人、事、物、時間、地點等,可譯為“……的人”、“……的東西”、“……的事情”、“……的原因”等。例:京中有善口技者。(的人)(《口技》) / 可愛者甚蕃。(的花)(《愛蓮說》)

(2)在數詞後表示幾種人、幾件事或幾樣東西。可譯為“個”、“樣”、“項”。例:或異二者之為。(《岳陽樓記》)

(3)用在“今”“昔”等時間詞後,可譯為“……的時候”。例:卿今者才略,非復吳下阿蒙。(《孫權勸學》)

2.助詞

用在判斷句或陳述句的主語後,表示停頓,不譯。例:吳廣者,陽夏人也。(“者”與“也”配合,表判斷,不譯)(《陳涉世家》) / 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者”用在陳述句的主語後,錶停頓。)(《愚公移山》)

(八)也

1.句末語氣詞,表判斷,可不譯。例:陳勝者,陽城人也,字涉。(《陳涉世家》)

2.句末語氣詞,表陳述語氣,可不譯。例:食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馬說》)

3.句末語氣詞,表感嘆語氣,可譯為“啊”等。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出師表》)

4.句末語氣詞,與“和”等詞對應,表疑問語氣,可譯為“呢”。例:若為人傭耕,何富貴也?(《陳涉世家》)

5.句中語氣詞,表示語氣的停頓,以引起下文。例:餘聞之也久。(《傷仲永》)

(九)焉

1。 疑問代詞,可譯為“哪裡”。例:且焉置土石?(《愚公移山》)

2。 句末語氣詞,相當於“啊”。例:寒暑易節,始一反焉。(《愚公移山》)

(十)因

1。 連詞,表示順接上文,可譯為“於是”、“就”。例:安陵君因使唐雎使於秦。(《唐雎不辱使命》)

2。 介詞,表示動作、行為發生的原因、依據、方式,可分別譯為“由於”、“憑藉”、“依靠”。例:高祖因之以成帝業。(《隆中對》)

3。 介詞,可譯為“根據”、“依照”。例:罔不因勢象形。(《核舟記》)

4。 副詞,可譯為“因此”。例:因以為號焉。(《五柳先生傳》)/ 而因以及乎其跡。(《墨池記》)

(十一)且

1。 副詞

(1)用在動詞或數詞前,表示動作行為將要發生,可譯為“將”,“將要”、“將近”。例: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愚公移山》)

(2)表示行為的狀態,可譯為“姑且”、“暫且”。例:存著且偷生,死者長已矣。(《石壕吏》)

2.連詞

(1)表示遞進,可譯為“況且”。例:且焉置土石?(《愚公移山》)

(2)表示讓步,可譯為“尚且”、“還”。例:且欲與常馬等不可得。(《馬說》)

(3)表示並列或遞進,可譯為“和”、“而且”、“並且”。例:蓋餘之勤且艱若此。(《送東陽馬生序》)

(十二)乃

1.副詞

(1)可譯為“竟然”。例: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桃花源記》)

(2)可譯為“於是”、“才”、“就”。例:乃重修岳陽樓。(於是,就)(《岳陽樓記》) / 乃悟前狼假寐,蓋以誘敵。(才)(《狼》)

2.判斷詞,可譯為“是”、“就是”。當立者乃公子扶蘇。(《陳涉世家》)

3.第二人稱代詞,可譯為“你”、“你的”。例:家祭無忘告乃翁。(《示兒》)

(十三)矣

1.句末語氣詞,表示肯定或判斷推測語氣,相當於“了”、“啊”。例: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啊)(《岳陽樓記》) / 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了)(《論語》十則)

2.句末語氣詞,表示感嘆語氣,相當於“了”。例:甚矣,汝之不惠!(了)(《愚公移山》)

3.語氣詞,表命令或請求,相當於“了”、“啦”。例:登軾而望之,曰:“可矣。”(《曹劌論戰》)

(十四)乎

1.語氣助詞

(1)表疑問語氣,可譯為“呢”。例:子墨子曰:“然,胡不已乎?”(《公輸》)

(2)表反問,可譯為“嗎”。例: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 (《論語》十則)

(3)表推測,可譯為“吧”。例:覽物之情,得無異乎!(《岳陽樓記》)

(4)表感嘆,可譯為“啊”。例:嗟乎!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陳涉世家》)

2.介詞,引出動作行為發出的處所,相當於“於”。例:醉翁至於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間也。(《醉翁亭記》)

(十五)所

1。 與動詞結合,組成名詞性短語,表示“……的人”、“……的事物”、“……的情況”。

例:此人一一為具言所聞。(“所聞”即“所知道的事情”)(《桃花源記》)

2。 “所”和“以”連用。

(1)“所以”表示原因,可譯為“……的原因”。例:此先漢所以興隆也。(《出師表》)

(2)“所以”表示手段或憑藉,可譯為“用什麼方法”、“用這些來”。例:吾知所以距子矣。(《公輸》)/ 所以動心忍性。(“所以”:用這些來)(《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3.與“為”相呼應,構成“為……所……”的結構,表被動。例:而二蟲盡為所吞。(“為……所……”可譯為“被……吞掉”) (《童趣》)

4。 用作名詞,意思是“地方”、“處所”。例:欲至何所。(《宋定伯捉鬼》)

(十六)哉

1.表感嘆語氣,可譯為“啊”。例: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陳涉世家》)

2.表疑問語氣,可譯為“呢”。例:禽獸之變詐幾何哉!(《狼》)

3.表反問語氣,可譯為“嗎”。例:雖千里不敢易也,豈直五百里哉?《唐雎不辱使命》

(十七)夫

1。 指示代詞,譯為“那”。例:予觀夫巴陵勝狀。(《岳陽樓記》)

2。 fú,句首發語詞。例:夫環而攻之而不勝。(《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3。 丈夫。例:夫齁聲起。(《口技》)

4。 成年男子的通稱,可譯為“人”。例:荷擔者三夫。(《愚公移山》)

(十八)遂

1。 副詞,可譯為“就”、“於是”。例:遂逐其師。(《曹劌論戰》)

2.副詞,表原因可譯為“因而”。例:恐遂汩沒。(《上樞密韓太尉書》)

(十九)雖

連詞,在文言文中主要有兩種用法。

1。 表示假設,可譯為“即使”。例:雖千里弗敢易也,豈止五百里哉?(《唐雎不辱使命》)

2。 表示轉折,可譯為“雖然”。例:故餘雖愚,卒獲有所聞。(《送東陽馬生序》)。

(二十)然

1。 代詞,起指示作用,譯為“這樣”、“如此”。例:父利其然也。(《傷仲永》)。

2。 連詞,錶轉折關係,譯為“然而”、“但是”等。例:然足下卜之鬼乎?(《陳涉世家》)

3。 助詞,分兩種情況:

①用在形容詞之後,作為詞尾,可譯作“……的樣子”、“ ……地”。 例:秦王怫然怒。(《唐雎不辱使命》)

②用於句尾,常與“如”“若”連用,構成“如……然”“若……然”的格式,“……的樣子”“像……似的”。例: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核舟記》)

(二十一)故

1。 舊的,原來的。例:溫故而知新(《論語》十則) / 兩狼之並驅如故。 《狼》)

2。 特意。例:桓侯故使人問之。(《扁鵲見蔡桓公》)

3。 原因,緣故。例:公問其故。(《曹劌論戰》)

4。 所以,因此。例:故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二十二)苟

1。連詞, 表假設,可譯為“如果”。例:苟富貴勿相忘。(《陳涉世家》)/ 苟慕義強仁(《送董邵南遊河北序》)

2。 副詞,可譯為“苟且”。 例:苟全性命於亂世。(《出師表》)

3。 副詞,表希望,可譯為“且,或許”。例: 苟無飢渴。(《君子于役》)

(二十三)會

1。 副詞

(1)適逢,恰巧。 例:會賓客大宴。(《口技》)

(2)一定。 例:長風破浪會有時。(《行路難》)

(3)定將。例:會挽雕弓如滿月。(《密州出獵》)

2。 動詞

(1)回合,聚會。 例:遷客騷人,多會於此。(《岳陽樓記》)

(2)體會,領會。 例:每有會意,便欣然忘食。(《送東陽馬生序》)

(二十四)或

1。 無指不定代詞,可譯為“有的人”,“有人”。例:或以為死或以為亡。(《陳涉世家》)

2。 副詞

(1)有時。例:或王命急宣 。(《三峽》)

(2) 或許。例:或異二者之為 。(《岳陽樓記》)

(二十五)諸

1。 兼詞,“之於”的合音合義。例:投諸渤海之尾。(《愚公移山》)

2。 眾。例:其西南諸峰。(《醉翁亭記》)

3。 各位,眾位。例:今諸生學於太學。(《送東陽馬生序》)

18個文言虛詞李李李李110 2011-04-01

文言虛詞是指那些意義比較抽象,基本不能明確地表示意義,而只能組織實詞使句子結構完整的詞,它是構成文言句子不可或缺的部分。古今漢語中,差別最大的不是實詞,而是虛詞。“之乎者也”已成為文言文最顯著的特色,甚至成了文言文的代稱。可見,文言虛詞在文言文中的地位是極其重要的。

文言虛詞數量遠不如實詞多,但在文言文中使用頻率高,語法作用大,用法相當複雜且非常靈活。清人袁仁林說過“千言萬語,止此幾個虛詞出入參伍其間,而運用無窮”。正因為用法複雜,才給我們現代人閱讀文言文增加了非常大的難度,就連古人也覺得“實字易訓,虛詞難釋”。(阮元《經傳釋詞序》)因此,我們要想真正讀懂古文,瞭解並掌握文言虛詞在文中的用法是非常必要的。

雖然說是考“常見文言虛詞”,數量也只有十幾個,但放在特定的語言環境裡,讓考生在短時間內準確辨析它的詞彙意義和語法意義,難度還是比較大的。高中教材列出的文言虛詞是32個(高中語文課本後面已經列出),2002年的《考試說明》降低了該考點的難度,規定要考查的文言虛詞只有20個,即:而、何、乎、乃、其、且、然、若、所、為、焉、也、以、因、於、與、哉、則、者、之;2003年的《考試說明》中則定為18個,去掉了“然、哉”。

文言虛詞與現代漢語虛詞差異較大。現代漢語虛詞一般就當虛詞用,而文言虛詞由於是從實詞演化而來,所以大部分虛詞都有實詞的含義,所謂“虛詞不虛”。文言虛詞與現代漢語虛詞的差異最明顯的是語氣詞,文言文中用“矣、哉、乎、也、邪”,現代漢語則用“嗎、呢、了、啊、呀”等,沒有一個相同。古文中的虛詞,毫無變化的保留到今天,只是極少數。古漢語中許多虛詞都有多種用法,一個虛詞可以當現代漢語幾個虛詞用。我們在閱讀時,必須結合具體的語言環境,去找現代漢語中恰當的詞語來解釋。

高考語文虛詞18個

一,而

1。 用作連詞。可連線詞,短語和分句,表示多種關係。

(一)表示並列關係。一般不譯,有時可譯為“又”。

蟹六跪而二螯。(《勸學》)

(二)表示遞進關係。可譯為“並且”或“而且”。

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勸學》)

(三)表示承接關係。可譯為“就”“接著”,或不譯。

餘方心動欲還,而大聲發於水上。(《石鐘山記》)

(四)表示轉折關係。可譯為“但是”“卻”。

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勸學》)

(五)表示假設關係。可譯為“如果”“假如”。

諸君而有意,瞻予馬首可也。(《馮婉貞》)

(六)表示修飾關係,即連線狀語。可不譯。

吾嘗終日而思矣……(《勸學》)

2。 用作代詞。只用作第二人稱,一般作定語,譯為“你的”;偶爾也作主語,譯為“你”。

而翁

3。 複音虛詞“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語氣助詞,相當於“罷了”。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撫尺而已。(《口技》)

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如是而已。(《師說》)

二,何

1。 用作疑問代詞。

(一)單獨作謂語,問原因,後面常有語氣助詞“哉”“也”,可譯為“為什麼”“什麼原因”。

何者,嚴大國之威以脩敬也。(《廉頗藺相如列傳》)

作賓語,主要代處所和事物,可譯為“哪裡”“什麼”。譯時,“何”要後置。

豫州今欲何至 (《赤壁之戰》)

(二)作定語,可譯為“什麼”“哪”。

然則何時而樂耶 (《岳陽樓記》)

其間旦暮聞何物,杜鵑啼血猿哀鳴。(《琵琶行》)

2。 用作副詞。

(一)用在句首或動詞前,常表示反問,可譯為“為什麼”“怎麼”。

徐公何能及君也 (《鄒忌諷齊王納諫》)

(二)用在形容詞前,表示程度深,可譯為“怎麼”“多麼”“怎麼這樣”。

至於誓天斷髮,泣下沾襟,何其衰也!(《伶官傳序》)

3。 複音虛詞“何如”“何以”。

(一)“何如”常用於疑問句中,表疑問或詰問,相當於“怎麼樣”或“什麼樣”。

樊噲曰: “今日之事何如 ”(《鴻門宴》)

今單車來代之,何如哉 (《信陵君竊符救趙》)

君以袁某 為何如人哉 (《譚嗣同》)

(二)“何以”即“以何”,介賓短語,用於疑問句中作狀語,根據“以”的不同用法,

分別相當於“拿什麼”“憑什麼”等。

榮祿遇足下素厚,足下何以待之 (《譚嗣同》)

何以戰 (《曹劌論戰》)

三,乎

1。 用作語氣助詞。

(一)表疑問語氣。可譯為“嗎”“呢”。

兒寒乎 欲食乎 (《項脊軒志》)

豈有相公此時出見客乎 (《報劉一丈書》)

(二)表測度語氣,可譯為“吧”。

王之好樂甚,則齊其庶幾乎。(《莊暴見孟子》)

(三)用於感嘆句,可譯為“啊”“呀”等。

嗚呼!熟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捕蛇者說》)

(四)用在句中的停頓處。

胡為乎遑遑欲何之 (《歸去來辭》)

2。 用作介詞相當於“於”。

生乎吾前……(《師說》)

3。 可作詞尾。

恢恢乎其於遊刃必有餘地矣!(《庖丁解牛》)

四,乃

1。 用作副詞。表示前後兩事在情理上的順承或時間上的緊接,可譯為“就”“這才”等;也可表示前後兩事在情理上是逆轉相背的,可譯為“卻”“竟(然)”“反而”“才”等;還可表示對事物範圍的一種限制,可譯為“才”“僅”等。

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曹劌論戰》)

夫趙強而燕弱,而君幸於趙王,故燕王欲結於君。今君乃亡趙走燕。(《廉頗藺相如列傳》)

而陋者乃以斧斤考擊而求之。(《石鐘山記》)

臣乃敢上壁。(《謙頗藺相如列傳》)

項王乃復引兵而東,至東城,乃有二十八騎。(《項羽本紀》)

2。 用作代詞。只用作第二人稱,常作定語,譯為“你的”;也作主語,譯為“你”。不能作賓語。

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陸游《示兒》)

3。 用在判斷句中,起確認作用,可譯為“是”“就是”等。

若事之不濟,此乃天也。(《赤壁之戰》)

五,其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一)第三人稱代詞。可代人,代事物,有在名詞之前,作領屬性定語,可譯為“他的”,“它的”(包括複數)。

臣從其計,大王亦幸赦臣。(《廉頗藺相如列傳》)

(二)第三人稱代詞。一般代人,用在動詞或形容詞之前,作主謂短語中的小主語(整個主謂短語,在句中作主語或賓語修飾語)應譯為“他”“它”不能加“的”。

秦王恐其破壁。(《廉頗藺相如列傳》“其破壁”作賓語。)

其聞道也固先乎吾。(《師說》“其聞道”作主語。)18號

(三)活用為第一人稱。可用作定語或小主語,視句意譯為“我的”或“我(自己)”。

而餘亦悔其隨之而不得極夫遊之樂也。(《遊褒禪山記》)

(四)指示代詞,表遠指。可譯為“那”“那個”“那些”“那裡”。

則或咎其欲出者。(《遊褒禪山記》)

(五)指示代詞,表示“其中的”,後面多為數詞。

於亂石間擇其一二扣之。(《石鐘山記》)

2。 用作副詞。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測度,反詰,婉商,期望等語氣,常和放在句末的語氣助詞配合,視情況可譯為“大概”“難道”“還是”“可要”等。

其皆出於此乎 (《師說》表測度。)

其孰能譏之乎 (《遊褒禪山記》表反詰。)

汝其勿悲!(《與妻書》表婉商。)

爾其無忘乃父之志!(《伶官傳序》表期望。)

3。用作連詞。作連詞用時,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設,可譯為“如果”;或表選擇,可譯為“還是”。

其業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質之卑,則心不若餘之專耳,豈他人之故哉 (《送東陽馬生序》表假設。34 19日

六,且

1 。用作連詞。表示遞進關係,並列關係。

彼所將中國人不過十五六萬,且已久疲……(《赤壁之戰》)

且將軍大勢可以拒操者,長江也……(《赤壁之戰》)

有時相當於“尚且”,先讓步,後推進一層。如:

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辭!(《鴻門宴》)

古之聖人,……猶且從師而問焉……(《師說》)

2。 用作副詞。

相當於“將”“將要”,“暫且”“姑且”。如:

不出,火且盡。(《遊褒禪山記》)

卿但暫還家,吾今且報府。(《孔雀東南飛》)

七,若

1。用作代詞。

(一)表對稱,相當於“你”“你們”;作定語時則譯為“你的”。

若毒之乎 (《捕蛇者說》你)

(二)表近指,相當於“這”“這樣”“如此”。

南宮适出,子曰:“君子哉若人!”(《論語 憲問》)

2。用作連詞。

(一)表假設,相當於“如果”“假設”等。

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

(二)表選擇,相當於“或”“或者”。例如:

以萬人若一郡降者,封萬戶。(《漢書 高帝紀》)

(三) “若”和“夫”“至”結合,組成“若夫”“至若”,放在一段或另一層意思的開頭,表示他轉。

若夫霪雨霏霏……至若春和景明……(《岳陽樓記》)

八,所

1。用作助詞。

(一) 經常放在動詞前,同動詞結合,組成“所”字結構。“所”字結構是名詞性短語,

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況”等。

故餘雖愚,卒獲有所聞。(《送東陽馬生序》)

餘在患難中,間以詩記所遭。(《〈指南錄〉後序》)

(二) “所”和動詞結合,後面再有名詞性結構,則所字結構起定語的作用。

夜則以兵圍所寓舍。(《〈指南錄〉後序》)

2。 在有些句子中,“為”和“所”呼應,組成“為……所……”的格式,表示被動。

嬴聞如姬父為人所殺。(《信陵君竊符救趙》)

3。 複音虛詞“所以”。“所”和“以”連用,文言中也常見。表示原因:

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後漢所以傾頹也。

(《出師表》)

吾所以為此者,以先國家之急而後私仇也。(《廉頗藺相如列傳》)

九,為

“為”在文言中經常用作動詞和介詞,也可以用作助詞。用作動詞,意思是“做”。還可作判斷詞“是”用。這些都屬於實詞範圍。下文介紹作虛詞用的幾種用法。

1。用作介詞。除表被動外,一般讀去聲。

(一)表示動作,行為的物件。可譯為“向”“對”等。

此中人語云:“不足為外人道也。”(《桃花源記》)

(二)表示動作,行為的替代。可譯為“替”“給”等。

當橫行天下,為漢家除殘去穢……(《赤壁之戰》)

公為我獻之。(《鴻門宴》)

(三)表示動作,行為的時間。可譯為“當”“等到”等。

為其來也,臣請縛一人過王而行。(《晏子使楚》)

(四)表示動作,行為的目的。可譯為“為著”,“為了”。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史記 貨殖列傳序》)

(五)表示動作,行為的原因。可譯為“因為”“由於”。

慎勿為婦死,貴賤情何薄!(《孔雀東南飛》)

(六)表示被動關係。讀陽平聲,可譯為“被”。“為”所引進的是動作行為的主動者;

有時亦可不出現主動者;有時跟“所”結合,構成“為所”或“為……所”。

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鴻門宴》)

今不速往,恐為操所先。(《赤壁之戰》)

2。 用作助詞。讀陽平聲,放在疑問句之末,表示詰問, 感嘆,前面有疑問代詞跟它呼應。可譯為“呢”

“何故懷瑾握瑜,而自令見放為?”(《屈原列傳》)

“何辭為?”(《鴻門宴》)

十,焉

(一)兼詞。

1.相當於“於之”、“於此”、“於彼”。

①三人行,必有我師焉(在其中)。(《論語》)

②積土成山,風雨興焉(從這裡)。(《勸學》)

③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子被逮,激於義而死焉(在這件事情上)者也。(《五人墓碑記》)

2.相當於“於何”。譯為“在哪裡”“從哪裡”等。

①且焉置土石?(《愚公移山》)

②非再至,焉知其若此?

(二)代詞。

1.相當於“之”。

①惟俟夫觀人風者得焉。(《捕蛇者說》)

②猶且從師而問焉。(《師說》)

③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五人墓碑記》)

2.哪裡,怎麼。

①未知生,焉知死(《論語》)

②割雞焉用牛刀(《論語》)

(三)語氣詞常用在句末,一般可不譯出,也可翻譯為“了,啊,呢”,這要視具體情況。

1。 A、不譯

於是餘有嘆焉。(《遊褒禪山記》)

B、翻譯為“了,啊,呢”

①至丹以荊卿為計,始速禍焉。(《六國論》)

②一羽之不舉,為不用力焉。(《齊桓晉文之事》)

③則牛羊何擇焉?(《齊桓晉文之事》)

2.作句中語氣詞,表示停頓,相當於“也”。

①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否焉,小學而大遺(《師說》)

②少焉,月出於東山之上,徘徊於斗牛之間(《赤壁賦》)

(四)助詞,作詞尾,相當於“然”,譯為“……的樣子”“……地”。

①盤盤焉,蜂房水渦,矗不知乎幾千萬落(《阿房宮賦》)

十一,也

語氣助詞。經常用在句末,表示各種語氣。

1。表示判斷語氣的,不譯

死生,晝夜事也。(《〈指南錄〉》後序》)

2。

(一)表示肯定語氣的,

吾上恐負朝廷,下恐愧吾師也。(《左忠毅公逸事》)

(二)就是有否定詞的句子,仍然是一種表否定的肯定。

眾曰:“若所為誠快,然使君冤未白,猶無益也。”(《書博雞者事》)

3。表示疑問語氣的,

公子畏死邪 何泣也 (《信陵君竊符救趙》)

4。

(一)表示感嘆語氣的,

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君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注意:“也”表示疑問語氣和感嘆語氣,句中一般要用疑問代詞。

5。用在句中,表示停頓,以舒緩語氣。

師道之不傳也久矣。 (《師說》)

古之聖人,其出人也遠矣。(《師說》)

十二,以

1。用作介詞。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表示動作,行為所用或所憑藉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視情況譯為“用”“拿”“憑藉”“依據”“按照”“用(憑)什麼身份”等。

願以十五城請易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乃入見。問:“何以戰 ”(《曹劌論戰》)

餘船以次俱進。(《赤壁之戰》)

(二)起提賓作用,可譯為“把”。

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三)表示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由於”。

且以一璧之故逆強秦之歡,不可。(《廉頗藺相如列傳》)

時操軍兼以飢疫,死者大半。(《赤壁之戰》)

(四)引進動作,行為發生的時間和處所,用法同“於”,可譯為“在”“從”。

餘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師乘風雪,……至於泰安。(《登泰山記》)

今以長沙豫章往,水道多絕,難行。(《漢書 西南夷傳》)

(五)表示動作,行為的物件,用法同“與”,可譯為“和”“跟”;有時可譯為“率領”“帶領”。

天下有變,王割漢中以楚和。(《戰國策 周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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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作連詞。用法和“而”有較多的相同點,只是不能用於轉折關係。

(一)表示並列或遞進關係,常用來連線動詞,形容詞(包括以動詞,形容詞為中心的短語),可譯為“而”“又”“而且”“並且”等,或者省去。

夫夷以近,則遊者眾……(《遊褒禪山記》)

(二)表示承接關係,“以”前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後一動作行為的手段或方式。可譯為“而”或省去。

樊噲側其盾以撞。(《鴻門宴》)

(三)表示目的關係,“以”後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前一動作行為的目的或結果。可譯“而”“來”“用來”“以致”等。

作《師說》以貽之。(《師說》)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諫之路也。(《出師表》)

(四)表示因果關係,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譯為“因為”。

諸侯以公子賢,多客,不敢加兵謀魏十餘年。(《信陵君竊符救趙》)

(五)表示修飾關係,連線狀語和中心語,可譯為“而”,或省去。

木欣欣以向榮,泉涓涓而始流。(陶淵明《歸去來辭》)

3。複音虛詞“以是”“是以”,相當“因此”,引出事理髮展或推斷的結果。

以是人多以書假餘……(《送東陽馬生序》)

餘是以記之,蓋嘆酈元之簡,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鐘山記》)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於硎。(《庖丁解牛》)

十三,因

1。用作介詞。介紹動作、行為發生的原因,依據,方式,可分別譯為“因為”“由於”,“趁著”“憑藉”,“經過”“透過”。

振聲激揚,伺者因此覺知。(《後漢書 張衡傳》)

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作連詞。表示原因或結果。

恩所加,則思無因喜以謬賞。(《諫太宗十思疏》)

3、用作副詞,表示承接,“於是”“就”

項王即日因留沛公與飲。(《鴻門宴》)

4、用作動詞,“沿襲,接著”

蒙故業,因遺策。(《過秦論》)

十四,於

“於”是介詞,總是跟名詞,代詞或短語結合,構成介賓短語去修飾動詞,形容詞,

表示多種組合關係。

1。引進動作的時間,處所,範圍,物件,方面,原因等,視情況可譯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從”“跟”“同”“對”“對於”“給”“由於”等。

得復見將軍於此。(《鴻門宴》在)

荊國有餘於地而不足於民(《公輸》在……方面)

苟全性命於亂世,不求聞達於諸侯。(《出師表》在……中)

請奉命求救於孫將軍。(《赤壁之戰》向)

權起更衣,肅追於宇下。(《赤壁之戰》到)

謂獄中語乃親得之於史公元。(《左忠毅公逸事》從,自)

故燕王欲結於君。(《廉頗藺相如列傳》跟,同)

於其身也,則恥師焉……(《師說》對,對於)

昔先皇頒僧保所貨西洋珠於侍臣……(《記王忠肅公翱事》給)

2。放在形容詞之後,表示比較,一般可譯為“比”,有時可譯為“勝過”。

良曰:“長於臣。”(《鴻門宴》)

冰,水為之,而寒於水。(《勸學》)

有時則只是表示物件的性質和狀態,可不譯。例如:

非常之謀難於猝發……(《五人墓碑記》)

3。放在動詞之後,引進行為的主動者,可譯為“被”,有時動詞前還有“見”“受”等字和它相應。

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五人墓碑記》)

臣誠恐見欺於王而負趙……(《廉頗藺相如列傳》)

吾不能舉全吳之地……受制於人……(《赤壁之戰》)

4。複音虛詞“於是”,用法與現代漢語的“於是”不完全相同。

(一)放在句子開頭,表前後句的承接或因果關係,與現在的承接連詞或因果連詞相同。現代漢語也這樣用。

於是秦王不悅。(《廉頗藺相如列傳》)

吳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五人墓碑記》)

(二)放在謂語之前或謂語之後,“於是”屬介賓短語作狀語或補語。可根據“於”的不同用法,分別相當於“在這”“從這”等。

吾祖死於是,吾父死於是。(“在這職業上”《捕蛇者說》)

十五,與

1介詞,引進動作行為涉及的物件,相當於“跟”“和”。

例1:秦伯說,與鄭人盟。 例2:豎子不足與謀!

2連詞,表並列,相當於“和”。

例3:夫六國與秦皆諸侯。 例4:備他盜之出入與非常也。

3語氣助詞,通“歟”。

例5:無乃爾是過與

4固定結構“孰與”“與……孰”,相當於“跟……相比,哪一個… ”。

例6:吾與徐公孰美 例7:公之視廉將軍孰與秦王

十六,則

1。用作連詞,可表示多種關係。

(一)表示承接關係。一般用來連線兩個分句或緊縮複句中的前後兩層意思,表示兩件事情在時間上,事理上的緊密聯絡。可譯為“就”“便”,或譯為“原來是”“已經是”。

項王曰:“壯士!賜之卮酒。”則與鬥卮酒。(《鴻門宴》)

故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勸學》)

徐而察之,則山下皆石穴罅。(《石鐘山記》)

(二)表示假設關係。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設的情況,相當於“假使”“如果”;

有的用於後面的分句,表示假設或推斷的結果,相當於“那麼”“就”。

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向吾不為斯役,則久已病矣。(《捕蛇者說》)

(三)表示並列關係。這種用法都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則”連用,每個“則”字都用在意思相對,結構相似的一個分句裡,表示兩個(或兩個以上)分句之間是並列關係(不是表示兩個詞之間)。可譯為“就”,或不譯。

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諛。(《師說》)

入則孝,出則弟。(《論語 學而》)

(四)表示轉折,讓步關係。表示意思有轉折時,“則”字用在後一分句,可譯為“可是”“卻”;表示姑且承認一件事,預備下句轉入正意時,“則”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譯為“雖然”“倒是”。

於其身也,則恥師焉,惑矣。(《師說》)

其室則邇,其人甚遠。(《詩經 東門之》)

2。用作副詞。用在判斷句中,起強調和確認作用,可譯作“是”“就是”。

非死則徙爾。(《捕蛇者說》)

十七,者

助詞,主要有兩種用法。

(一)附在別的詞或短語之後,組成名詞性短語。

將藏之於家,使來者讀之,悲予志焉。 (《〈指南錄〉後序》)

用葉者取葉初長足時,用芽者自從本說,用花者取花初敷時,用實者成實時採。

(《採草藥》)

(二)放在一個詞或一組詞後邊,起提頓作用:先用“……者 ”提出要說明的事物,稍微停頓一下,然後說明或論斷。

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 (《五人墓碑記》)

古之讓天之者,是去監門之養而離臣虜之勞也。(《五蠹》)

(三)放在時間詞之後,起語助作用,可不譯。

今者項莊拔劍舞,其意常在沛公也。(《鴻門宴》)

(四)放在數詞後邊,可譯為“個”“樣”之類。

此數者用兵之患也,而操皆冒行之。(《赤壁之戰》)

十八,之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

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作《師說》以貽之。(《師說》,代人,作賓語。)

人非生而知之者。(《師說》,代事理,作賓語。)

(二)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為“這”,通常作復指性定語。

均之二策。(《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作助詞,也分幾種情況:

(一)結構助詞,定語的標誌。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

有的可不譯。

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師說》)

(二)結構助詞,補語的標誌。用在中心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為“得”。

古人之觀於天地,山川,草木,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

(《遊褒禪山記》)

(三)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誌。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後,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

譯時應省去。

宋何罪之有 (《公輸》,即“宋有何罪”)

(四)結構助詞。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也可省去。

師道之不傳也久矣!欲人之無惑也難矣!(《師說》)

悍吏之來吾鄉,叫囂乎東西。(《捕蛇者說》)

(五)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

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

強於百萬之師。(《毛遂自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