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生意週轉資金困難,我向親朋好友為他借了100萬,後來我發現他經匿名使用者 2017-02-07

借錢給別人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呢?借錢原則一:視借錢物件而定朋友一般是借錢的主體,也是最容易引發糾紛的體。所以,借錢給朋友,最大的危險不是失去錢,而是永遠失去了情,做好事反而把人給得罪了。小劉今年就遇到了兩件朋友借錢的煩心事。年初,小劉忽然接到一個初中同學的,提出要婚禮,要借元錢。小劉和這個同學初中時關係一度非常好,但已經6年沒有了。小劉現在並不瞭解他的現狀,就猶豫了。回家徵求老公的意見時,被嚴詞拒絕了,理由是:“你們都6年沒,等於沒這個朋友,現在不借錢的後果也就是再不而已。”小劉於是以沒錢的藉口拒絕了同學的借錢,後來才聽說,這個初中同學現在嗜賭,已經向能借錢的物件都借過了,並且都是有借無還。年中,小劉一個好友要從去成都謀新職位。臨走時“囊中羞澀”希望小劉能借元,小劉二話沒說借了這位朋友元。這位朋友和小劉已經有4年的交情,關係一直不錯,關鍵是朋友人厚道又熱心,幫了她不少忙。所以,儘管小劉知道她的朋友一時半會兒可能也還不上這錢,還是多借了點。“就當幫朋友的忙,沒指望他還錢,就當股票虧了。”小劉這樣說。現在半年過去了,那位朋友依然沒還錢,但小劉“十一”去成都玩,這位朋友全程陪同,還自己花錢給小劉了往返火車票。經過這件事,小劉想跟大家分享的是:借錢物件很重要,有的人談借容易,卻從不講還的時間,或者拋給你一句“我有錢的時候就會還你”。如果你對他現在的情況不瞭解,不相信他,就不要借錢;如果你真心借,就應該給他一個信任的期限。借錢原則二:視借錢金額而定都生活,大多數人都是一介普通百姓,賺著上班打工的辛苦錢。幾十塊、幾百塊,失去了也是正常,但是一旦有人向你借成千上萬甚至數十萬的幣,你是不是覺得緊張了?為難了?李麗最近就遇到這樣一件麻煩事,她的男友要向她借錢,並且一借就是10萬元,理由是。10萬元是李麗工作5年的全部積蓄,李麗很犯愁,借吧,有點不捨得。不借吧,影響感情。她把這個疑慮發在上,回帖的網友很多,有勸借錢的,有勸不借的,甚至有勸分手的。最後她選擇一個折中的方法,借出了10萬元錢,但要求男友打了一個借條,規定一年內必須還錢。好在男友很痛快地理解了李麗,寫了欠條,並且承諾了不低於銀行的利息。由於大額借款風險極高,李麗認為,一般要發生在至親的人之間,甚至只有父母兄弟才能出借,而且一概要有欠條和利息。不過,“至親人” 要看每個人不同的理解,但是借款的金額越大,對於借款人和被借款人來說,開口的難度和事成的難度就越大,還是儘量向銀行借的好。借錢原則三:視借錢用途而定李本明是個生意人,生意上的朋友多,資金來往也多。親戚朋友的借錢,讓其煩不勝煩,於是他嚴格地按照借錢用途給自己規定了借錢的標準。簡言之,就是“救急不救貧、四借四不借”。不借錢的四類是:一、金融投資的不借;二、二套、屋、車的不借;三、結婚大操大辦、旅遊、購奢侈品的不借;四、賭徒不借。可以借錢的四類是:一、無錢上大學的;二、家有病人的;三、突發性變故比如火災、交通事故的;四、對自己有恩的人。李先生說,借出去的錢,也不打算要回來了,就當自己做了件善事。但是關鍵是要救急而不能救貧。有了這些硬標準,李先生果然清淨了不少,而他的這些原則也為他贏得不少尊重。高招四:沒錢怎麼辦?沒錢怎麼辦?方法當然是賺錢!不過,“人在江湖走”,肯定有手緊的時候。這時應該怎麼辦?的張小姐說,只借親人的,知根知底,打罵我也認了,堅決不向別人開口。小金額寧可。上海的楊女士說,一般的小額急用,我會先,實在不行就去典當行,速度比較快,也很方便,儘量不去借錢。東莞的胡先生說,廣東地區資金流通相對暢通,一般不找個人借,而是去銀行、等借,這樣雖然成本高一些,但是不用欠人情,也爽快。當然,每個人主動借錢和應對借錢都有各自不同的招,“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怎麼既能很體面地達到自己的目的,又能和朋友相處融洽,不欠人情,就看你自己的嘍!問別人借錢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都說借錢很尷尬,不知道怎麼開口,怎麼拒絕。所以,這借錢的經驗,你不妨學學。借錢,借的和被借的心態都要好,還有就是需要大概知道對方的情況、為人等。比方,問人借錢吧,起碼得了解對方的經濟狀況,拿不拿得出,會不會為難人家,他是不是大方,還有大概什麼時候還人家比較合適,交情是否夠硬,要不要給利息,還是請吃一頓飯就行。這也就是所謂的察言觀色,做到位了就不會碰一鼻子灰,弄得雙方都尷尬。而同事因為在一起工作,做個有心人,瞭解這些東西並不難,尤其是直屬的上司、下屬,關係並不比朋友親戚疏遠,有個合適的理由和態度,借錢就很自然。附一篇:余光中《借錢的境界》一提起借錢,沒有幾個人不膽戰心驚的。有限的幾張鈔票,好端端地隱居在自己口袋裡,忽然一隻手伸過來把它帶走,真教人一點安全感都沒有。借錢的威脅不下於核子戰爭:後者畢竟不常發生,而且同難者眾,前者的命中率卻是百分之百,天下之大,那隻手卻是朝你一個人伸過來的。 借錢,實在是一件緊張的事,富於戲劇性。借錢是一種神經戰,緊張的程度,可比求婚,因為兩者都是秘密進行,而面臨的答覆,至少有一半可能是“不肯”。不同的是,成功的求婚人留下,永遠留下,失敗的求婚人離去,永遠離去;可是借錢的人,無論成功或失敗,永遠有去無回,除非他再來借錢。 除非有奇蹟發生,借出去的錢,是不會自動回來的。所謂“借”,實在只是一種雅稱。“借”的理論,完全建築在“還”的假設上。有了這個大膽假設,借錢的人才能名正言順,理直氣壯,貸錢的人才能心安理得,至少也不致於毫無希望。也許當初,借的人確有還的誠意,至少有一種決心要還的幻覺。等到借來的錢用光了,事過境遷,第二種幻覺便漸漸形成。他會覺得,那一筆錢本來是“無中生有”變出來的,現在要他“重歸於無”變回去,未免有點不甘心。“誰教他比我有錢呢?”朦朦朧朧之中,升起了這個念頭。“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當初就是因為不足,才需要向人借錢,現在要還錢給人,豈非損不足以奉有餘,簡直有背天道了。日子一久,還錢的念頭漸漸由淡趨無。 久借不還,“借”就變了質,成為——成為什麼呢?“偷”嗎?明明是當面發生的事情,不能叫偷。“搶”嗎?也不能算搶,因為對方明明同意。借錢和這兩件事最大的不同,就是後者往往施於陌生人,而前者往往行於親朋之間。此外,偷和搶定義分明,只要出了手,罪行便告成立。久借不還——也許就叫“賴”吧?——對“受害人”的影響雖然相似,其“罪”本身卻是漸漸形成的。只要借者心存還錢之念,那麼,就算事過三年五載,“賴”的行為仍不能成立。“不是不還,而是還沒有還。”這中間的道理,真是微妙極了。 借錢,實在是介於藝術和戰術之間的事情。其實呢,貸方比借方更處於不利之境。借錢之難,難在啟齒。等到開了口,不,開了價,那塊“熱山芋”就拋給對方了。借錢需要勇氣,不借,恐怕需要更大的勇氣吧。這時,“受害人”的貸方,惶恐觳觫,囁嚅沉吟,一副搜尋枯腸,藉詞推託的樣子。技巧就在這裡了。資深的借錢人反而神色泰然,眈眈注視對方,大有法官逼供犯人之概。在這種情勢下,無論那“犯人”提出什麼理由,都顯得像在說謊。招架乏力,沒有幾個人不終於乖乖拿出錢來的。所謂“終於”,其實過程很短,“不到一盞茶工夫”,客人早已得手。“月底一定奉還”,到了門口,客人再三保證。“不忙不忙,慢慢來。”主人再三安慰,大有孟嘗君的氣派。 當然是慢慢來,也許就不再來了。問題是,孟嘗君的太太未必都像孟嘗君那麼大度。而那筆錢,不大不小,本來也許足夠把自己久想購卻遲疑不下手的一樣東西回家來,現在竟入了他人囊中,好不惱人。月底早過去了。等那客人來還嗎?不可能。催他來還嗎?那怎麼可以!借錢不還,最多引起眾人畏懼,說不定還能贏人同情。至於向人索債,那簡直是卑鄙,守財奴的作風,將不見容於江湖。何況索債往往失敗;失財於前,失友于後,花錢去絕交,還有更愚蠢的事嗎? 既然是這樣,借錢出去,就不該等人來還。所謂“借錢”給人,事實上等於“送錢”給人,區別在於:“借錢”給人,並不能贏得慷慨的美名,更不能贏得借者的感激,因為“借”是期待“還”的,動機本來就不算高貴。參透了這點道理,真正聰明的人,應該乾脆送錢,而絕不借錢給人。錢,橫豎是丟定了,何不磊磊落落,大大方方,丟得有聲有色,“某某真夠朋友!”聽起來豈不過癮。 當然,借錢的一方也不是毫無波折的。面露寒酸之色,口吐囁嚅之言,所索又不過升斗之需,這是“低姿勢”的借法,在戰術上早落了下風。在借貸的世界裡,似乎有一個公式,那就是,開價愈低,借成的機會愈小。照理區區之數,應該很容易借到,何至碰壁。問題在於,開價既低,來客的境遇窮蹇可知,身份也必然卑微。“兔子小開口”,充其量不過要一根胡蘿蔔巴。誰耐煩去敷衍一隻兔子呢? 如果來者是一個資深的借錢人,他就懂得先要大開其口。“已經在別處籌了七八萬,能不能再調兩萬五千,讓我週轉一下?”獅子搏兔,喧賓奪主,一時形勢互易,主人忽然變成了一隻小兔子。小兔子就算捐軀成仁,恐怕也難塞大獅的牙縫。這樣一來,自卑感就從客人轉移到主人,借錢的人趾高氣揚,出錢的人反而無地自容了。“真對不起,近來我也一——(也怎麼樣呢?“捉襟見肘”嗎?還是“三餐不繼”呢?又不是你在借錢,何苦這麼自貶?)——我也——先拿三千去,怎麼樣?”一面舌結唇顫,等待獅子宣判。“好吧。就先給我——五千好了。”兩萬五千減成一個零頭,顯得既豪爽,又體貼,感激的反而是主人。潛意識裡面,好像是客人免了他兩萬,而不是他拿給客人五千。這是“中姿勢”的借法。 至於“高姿勢”,那裡面的學問就太大了,簡直有一點天人之際的意味。善借者不是向私人,而是向國家借。借的藉口不再是一根胡蘿蔔,而是好幾根菸囪。借的物件不再是個人,而是千百萬人。債主的人數等於人口的總數,反而不像欠任何人的錢了。至於怎麼還法,甚至要不要還,豈是胡蘿蔔的境界所能瞭解的。

男朋友生意週轉資金困難,我向親朋好友為他借了100萬,後來我發現他經山上小野蒜 2017-02-07

你攤上大事了,先按兵不動,蒐集證據,錄音什麼的,然後等著上法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