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上的地址是可以改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規定: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申請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專案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髮新證。
因此,如果身份證上資訊損壞或者出現錯誤資訊,是可以去當地派出所申請並補發新的身份證的。
擴充套件資料:
身份證地址修改需持本人房產證,到房子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住址變更即可。身份證資訊依據戶口資訊製作。未滿十六週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髮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專案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參考資料:搜狗百科—身份證
身份證上只能寫現戶籍地址,如果你沒有遷戶是沒得改的。如果遷戶了,就去辦理身份證的地方重新辦理。
這個是可以修改的,但是要本人帶著身份證和戶口簿去當地公安局辦理!
可以更改。比如戶口遷移的情況下,就需要重新改變原來身份證上的一些基本資訊,這個就需要去公安就關申請解決的,攜帶戶口本、身份證件等材料前往。
身份證上的地址不可以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