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 交強險標誌ABC保險網 2020-07-27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交強險的責任限額(即每次保險事故的最高賠償金額),全國統一定為6萬元人民幣。在6萬元總的責任限額下,實行分項限額,具體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5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元和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此外,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分別按照上述限額的20%計算。交強險的基礎費率共分42種,家庭自用車、非營業客車、營業客車、非營業貨車、營業貨車、特種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等八大類42小類車型保險費率各不相同。但對同一車型,全國執行統一價格。交強險是我國第一個法定強制保險,2006年7月1日之後,未按規定投保交強險並張貼或攜帶交強險標誌的機動車不得上路。2006年7月1日起全國統一開始實行交強險了,它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簡稱,是一份機動車輛必須購買的強制保險,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以上是法律條文,個人感覺交強險是我國在無責賠付上的一次嘗試,但是缺陷也很明顯,很多地方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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