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媽媽的妹妹不是你的直系親屬,你對她沒有贍養義務,所以沒有合不合適,只有情不情願。你說了那麼多,不外乎就是不情願,那就請你父母親替你拒絕就行了啊。事事本不可能兩全,想表現情深義重就必然要付出(不論內心願不願意),想以自己利益為重必然就要學會拒絕。
有第一次的妥協就有第二次第三次
如果不想為以後留下隱患,趁早拒絕
得罪就得罪了,沒有兩全的辦法
都有自己的生活,我不知道她是怎麼考慮的,是沒女兒還是請不起護工?讓你去的理由是什麼?你父母怎麼考慮的?這種親戚,呵呵,好事從來想不起來你的。。。
那是你媽媽的妹妹,也就是你小姨。
陪床這個事情,是個麻煩事。
可還得有人陪,怎麼辦?琢磨來琢磨去。
護工又貴又不貼心,自己的孩子又怕累著。
這不就想到你了嗎。
又不是自己孩子,使喚起來不心痛,還不花錢。
別去,開了這頭,以後沒完沒了。
當然,話要說好聽些,要考試,要工作,要兼職,忙,實在沒辦法,也就推脫過去了。
我的姨姨,我們一年也見不了幾回,換位思考下,如果是我姨姨要求我去,我一定會去的。沒有什麼原因,就衝她是我媽媽的妹妹吧。我這個人比較護短,感覺人家肯叫我,就是把我當自己人,自然也就去了。無非就是跑跑腿累人的事情,年輕人也是能熬過來的。當然主要還是不想自己媽媽太累,如果自己不去,累的肯定是自己母親吧?
可以適當去看一下,但是陪床不要,堅持自己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