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的角度出發,兩個孩子連部分行為能力的年齡都遠未達到,他們的家長沒有盡到監護義務,應該承擔相應責任。墜樓的位置沒有看到照片或影片,如果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有管理責任。
感性的角度出發,見過不少“心大”的不可思議,或者換句話說叫完全不配做家長的人。既然帶他或她來到這個世界,就應該給他們無微不至的關懷,就應該為他們遮風擋雨,至少要為他們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
帶小孩子有個重要原則:無論有什麼情況,都必須讓孩子始終在你的視線之內!
無論!必須!始終!
悲劇不要再重演!
我的天這個輿論走向是要嚇死我啊。這類比能這樣玩的?
我要說吧這件事最大責任在於父母,其次在於物業、最後才是那個小男孩。
父母的parental responsibility最重要的不就是protect and maintain the child嗎??(➡️
https://www。
gov。uk/parental-rights-
responsibilities/what-is-parental-responsibility
)
這女孩的父母怎麼放心把她交給兩個比她大不了多少的小孩,這在哪個國家都構不成合理的保護啊。
你請babysitter,那最小也得是十五六歲的。另外兩個孩子一個五歲一個九歲,五歲的那個自己都照顧不好自己,哪能負起責任照顧一個兩歲的孩子。
兩歲的小孩,你把她單獨放在家裡都不安全,還讓她在外面跑。
兩歲啊我的天哪。
我看有人說“就算她墜樓是意外事故,但把她一個人扔在十八樓也會有走失的風險。”
說得對啊!那當然啊!她兩歲啊!把她一個人扔在哪裡沒有走失的風險啊?連個陌生人都能想到的風險,這女孩的父母沒想到嗎?
兩歲啊,多麼小啊。
那是你的孩子啊。
然後說物業。
物業是否有責任取決於出事的那段欄杆符不符合當地的安全標準,這我就不說了。據說之前是有玻璃的,那麼玻璃碎裂了應該及時修補,在修補完成之前應該用明顯的警示標誌和障礙物圍住。
最後再說孩子,我也討厭熊孩子。但這件事上全怪那個孩子是不公平的。
我知道,現在的流行趨勢是罵熊孩子。現在熊孩子都變成萬能標籤了,只要是個孩子,是個活的,都能給人糊上一個熊孩子的稱呼。
他把那個女孩一個人送上電梯按下十八樓確實談不上好意,但肯定也不是想害死她。送上十八樓和摔死之間沒有必然聯絡。除非十八樓電梯門一開外面就是萬丈深淵,否則這連過失殺人也說不上。
這跟熊孩子劃車/熊孩子放火/熊孩子把小孩抱起來往樓下扔這些事情的性質都完全不同。這哪能這樣類比的。
在這件事裡,
這個男孩不可能合理地預料到他的行為會導致這個女孩的死亡。而他的行為本身也沒有違反任何法律。
就像我朋友不喜歡看X電影,我死拽著我朋友陪我去看X電影,結果電影院火災了。我後悔歸後悔,但我並不覺得自己需要承擔殺人的責任啊。
我看了這條微博,下面全是惡毒的攻擊這個五歲孩子的。偶爾有個評論提出父母沒有盡到監護責任,立刻就被一群人詛咒,甚至還有人說“按你的理論那穿的少就該被強姦咯?”
…………我的天哪???這是什麼類比????這是一回事嗎????什麼意思???啊???
What??????邏輯在哪裡???
死亡的這名兩歲兒童的父母沒有盡到監護責任。這個是事實。
雖然我同情他們的痛苦,但他們確實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之前那個一手抱一個孩子,結果沒抱穩,孩子從樓上墜落的家長判了沒有?
現在生活節奏快,壓力大,工作忙,有很多家長疏忽大意,對孩子疏於監管。這實際上也是熊孩子現象的一個很大的成因。
年幼的生命是一種很脆弱的東西,需要好好保護。
拜託了,父母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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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小時後
看了幾條評論,別的不說,現在我已經從“給熊孩子洗地”變成“熊孩子殺人的幫兇”了。
好了好了,答主感到十分害怕。
行。按“熊孩子”派的說法,這事多簡單啊。不是家長的錯,畢竟他們工作忙,只有時間生孩子沒時間監護,多正常啊。兩歲的孩子放出去,不會有什麼危險的。沒事的沒事的。這次只是個偶然。
當然也不是物業的錯。沒錯雖然頂樓欄杆有安全隱患,但物業也沒想到會有人上去。雖然十八樓沒封上隨便誰都能進去,但物業絕對不會想到會有人去的。而且你看物業態度多好,物業太無辜了。不要罵物業。
於是罵一罵熊孩子,滿足地各自散去。明天仍然是美好的一天。也沒什麼好吸取的教訓。畢竟都是熊孩子他一個人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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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後
統一回複評論。
很多評論我看著真挺頭疼的,以下是幾個評論中經常出現的問題。
常見問題1:
熊孩子小就該原諒他?聖母婊!
請返回上文再讀一遍答案。
在這篇答案裡我說了很多,但我從頭到尾沒說過“我們要原諒他”,更沒說過“因為他年齡小所以我們要原諒他。”原不原諒,我們說了不算。
而且我最不懂的是!!為什麼評論裡很多人罵我聖母(加不加婊字隨機),還有很多人罵我冷血??到底是哪個?你們能不能先下去商量一下究竟罵我什麼比較好啊??
常見問題2:
2歲的孩子即使沒有墜樓也有走失的風險。
請返回上文再讀一遍答案。
常見問題3:
新聞裡說熊孩子幹什麼幹什麼幹什麼幹什麼了,所以——
我小時候拿刀扎過人(
這條真的有點嚇人啊我看到的時候
),我小時候鄰居家小孩幹什麼幹什麼幹什麼,所以——(這種歷數自己小時候幹過的噁心事的評論最後得出的結論通常還會帶上一句:孩子都這樣,所以答主小時候肯定也這樣。)
請返回上文再讀一遍答案。如果實在無法看懂那就大聲朗讀出來,可能會幫助理解。
常見問題4:
說什麼主觀客觀的,沒那個必要,我只懂結果。殺人償命。
……這種評論說白了不就是“我不聽我不聽我不聽。”
還有評論裡認為邏輯性分析問題是在故意裝逼的……這個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反應。
常見問題5:
答主一定是覺得自己以後會教出熊孩子才在給熊孩子洗地。
啊?
常見問題6:
在評論裡提出“活該被強姦(輪姦)”的類比的。
請返回上文再讀一遍答案,或者兩到三遍答案。
常見問題7:
在評論裡詛咒我及我家人的,包括詛咒我未來小孩摔死的。
你們就不要再讀答案了。
我沒有每條評論都看,但我看到的類似評論我都舉報了,而且都舉報成功了
。
麻煩知友如果看到漏網之魚幫我點一下舉報謝謝。
作為答主,我是可以直接摺疊不友善評論的。但是我舉報了。但是下次我要是再看到可能就直接摺疊算了。
我打算多攢一點,然後集中拉黑一波。
最後再說幾句。
評論和私信很多人建議我關評論,或者表示心疼答主,然後告訴我有些人是講不通道理的,因為他們根本不會聽。
首先,謝謝。我看到的類似評論很多,我看到的我都點讚了,那是我在說謝謝。
本來我是說會考慮關評論,沒決定啥時候,但
我在整理以上常見問題的時候突然覺得,哎還是關評論吧。
我都替自己覺得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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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過父母的應該都能理解,放兩歲的小孩離開成年人的監管會是什麼後果。
很多人感覺自己直接就長到二十來歲呢,沒做過小孩?失憶了?實際上我小時候就一肚子壞水,專門玩弄那些比我年紀小的。
小孩必須得管,必須得教育,甚至必須要適當的體罰。
家長也得跟著體罰,最不負責的就是“去去,跟哥哥姐姐玩去”,實際上這些哥哥姐姐都一肚子壞水,欺負年紀小,不會說話,行動能力和心智弱的。
如果沒有監控,保不齊對方家長“我家孩子那麼乖,不會做這種事的!”,感謝監控,讓人們看到了人之本惡,教育的重要性。
就醬。
不管是2歲的孩子還是5歲的孩子,都不應該離開監護人的視線。
即使生活艱辛,搵食不易,沒有辦法做到時刻陪伴孩子,請至少至少把孩子鎖在一間排除了全部危險的房間裡,而不是放出去野。別說孩子了,哪怕是把寵物貓狗放出去散養,也要做好它們可能出去了就再也回不來的思想準備啊!
也就是在中國,父母不負責還能扯出理由來辯解,最終也不會受到處罰。在美帝的話,讓12歲以下的孩子離開成人的監管,即使只是幾個小時,只要被鄰居舉報了,這孩子就別想要了,執法機構會剝奪父母的監護權,把孩子帶走。
爹媽們,長點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