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一個多月,矽谷職場性別歧視這件事情炒得沸沸揚揚——華裔女高管鮑康如因受到性別歧視而把自己的前東家告上了法庭。它被《紐約時報》稱為“記憶中矽谷最受關注的案件”,因為它發生在一個最強大、性別最不平衡的行業中,最有代表性地反映出如今女性在職場中的尷尬狀態。這話題聽著有點嚴肅,可只要你需要上班工作,它就與你息息相關。

所以玲瓏這次請到美國科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前創新工場法務和基金負責人裘伯純來做這期的沙龍主人。

關於所謂女性“職場天花板”、國內的性別歧視案例等,他都給出了詳細解釋和回答。在此之前,先看看玲瓏整理的關於矽谷這場風波的背景文章。

職場的性別歧視不是女人們的大驚小怪

整理|玲小瓏

“鮑康如”事件是怎麼回事?

看法|職場歧視,真不是女人們大驚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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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康如(Ellen Pao)曾是著名風投公司凱鵬華盈(Kleiner Perkins)一名合夥人。

最近矽谷最引人注目的官司不是侵犯智慧財產權,也不是觸犯反托拉斯法,而是一樁性別歧視案,這很能說明問題。原告鮑康如(Ellen Pao)控告凱鵬華盈在她任職期間及最終被解僱之時,存在性別歧視。

凱鵬華盈是科技行業中最著名的風險投資公司之一。這樁案子的核心在於,鮑康如稱凱鵬華盈的一名已婚同事向她施加壓力,讓她陷入婚外情,而當她結束這種關係後,對方為了報復她,不讓她參加會議和電子郵件討論,這影響了她的工作表現。

看法|職場歧視,真不是女人們大驚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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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鮑康如在敗訴官司後接受媒體採訪。圖:Reuters

鮑康如現任Reddit臨時執行長,在這宗訴訟中,她還做出了一種更廣泛的描繪:凱鵬華盈是一家男性享有特權的公司,這裡女性合夥人被排除在與企業家會面的晚宴之外,因為她們會“掃興”。凱鵬華盈迴應說,鮑康如得到了表現不佳的評價,她缺乏在風險投資業獲得成功的素質——“領導別人,建立共識,開展團隊合作。”該公司還表示,他們長期以來都對公司和行業中的女性予以支援。

法庭的裁決令凱鵬華盈在這起案件中全面勝訴。斯坦福大學法學教授德博拉·羅德表示,儘管鮑康如敗訴了,但是她的案件成功推動了科技及風投行業中女性角色的討論。

“該案基本上向矽谷,尤其是風投行業,發出了一個強有力的訊號,”羅德說。“在法院上成為贏家的被告,有時在法庭外會變成輸家。”

鮑康如最後離開法庭時向陪審團揮了揮手,臉上掛著微笑。她在簡短的新聞釋出會上表示,“如果我在一定程度上為風投行業的女性和少數族裔贏得了公平競爭的環境,那這場鬥爭就是值得的。”

看法|職場歧視,真不是女人們大驚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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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吸引科技界的目光,不僅是因為它包含的個人細節,也因為它在一個最強大、性別最不平衡的一個行業中的一個最強大、性別最不平衡的角落捕捉了時代狀態。在目前階段,女性要待在科技界往往並不容易,這不是什麼秘密。

誰歧視?通常是男性

男性的不端行為經常成為新聞,無論是工作場合的性別歧視還是性騷擾,抑或對女性的貶損態度。

矽谷的這種狀況,在風險投資公司尤其嚴重。研究表明,天使投資者中女性僅佔19%,風險投資公司合夥人中女性僅佔6%(1999年時還是10%)。這造成了可以預見的後果:男性投資者不願把資金投給她們,給出的理由不是陳腐得可笑,就是隱晦得可疑。(有個男性投資者告訴兒童活動應用RedRover的創始人凱瑟琳·塔克:“我不喜歡女性的思路。”說話這麼直截了當的男性應該很少。)即使在歧視不是很明顯的時候,她們也遇到了更難以言說的障礙。與她們共事的男性風投者和女性在一起時經常顯得不自在,對待她們更像是潛在的征服物件,而不是同行。

看法|職場歧視,真不是女人們大驚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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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風險投資領域,男女比例失衡尤其嚴重。

紐約的創業者格舍·哈斯在去年夏天就說出了自己的遭遇,她在德國參加業內活動時遇到了捷克的天使投資者帕維爾·可達。會議結束後,哈斯收到了可達發來的郵件,郵件寫道,“嘿,G,不把你上了我是不會離開柏林的。成交嗎?”

在得知可達給另一名參加會議的女性發送了同樣的郵件後,哈斯在網上公佈了這封郵件,但抹掉了他的名字。部落格網站Valleywag的一名部落格作者和她取得聯絡,稱他知道是誰發出的郵件,並想在一篇文章中提到哈斯的名字。哈斯最近告訴我,她同意了,儘管她“驚恐萬分”。但她表示,自己獲得了很多支援,可達被三家創業加速器(透過提供指導獲取股票的機構)解僱,他曾在這些機構供職,為創業者提供指導。可達公開向哈斯道歉,稱“我犯了一個大錯,我很後悔”。

但女性也不要歧視自己

2015年福布斯全球100最佳創投人榜把李宏瑋排到了第十,100人中一共只有5位女投資人——這是美國風投行業的正常比例。42歲的李宏瑋現駐上海,她在2015年福布斯全球100最佳創投人榜排到第十。

她一直以來都是“少數派”,如今中國VC行業女投資人的比例在10%到15%(比美國強多了);她在紐約讀電子系,班裡100多個工程師裡女生不到10個;畢業後她在新加波國防部做戰鬥機升級,男女比例9:1。但是提到女性與職場性別歧視的關係,她在接受《部落格天下》的採訪中也給出了自己的說法——

“在科技、創投等男性主導的公司,女性可能成為同事追逐的焦點,但有時候也會有遭受性騷擾的危險,女性要學會保護自己,被欺負或騷擾時需要勇敢地站出來。如果工作環境不好,可以選擇離開。

在某些公司的文化裡,女性可能只能在某一個位置不斷學習,卻沒有很多晉升的機會。不要覺得‘因為我是女性,我待20年也升不到合夥人的位置’,如果你有理想和足夠的能力,為什麼要等20年換一個投資經理呢?你可以在一個地方學3年,然後自己出去創立自己的天下。

也總會有人來質疑你的成功,八卦你一個女人是怎麼樣爬到這麼高的,這也不是性別歧視——有很多人愛雷軍,但也有很多人對他不滿。人們總說‘一個成功男人背後總有一個支援他的女人’、‘一個成功男人領導的企業背後總有女性員工在實現互補’,可為什麼女人總要在背後呢?女性可以走到前面來,甚至可以比她們支撐的人走得更好。”

——以下為本次沙龍實錄,會有一些看起來枯燥但是很砸實的法律知識——

1、@echo

職場中女性歧視的現象到底有多嚴重?有具體數字可說明嗎?然而很多已經很成功的女性並不會認為自己的職業生涯存在玻璃天花板,這又怎麼解釋?

A(以下A均為裘律師回答):

因為我的創投律師背景,主要從法律和高科技行業角度來回答。美國前100名高技術公司的董事會只有14。3%的董事是女性,特別考慮到美國40%的MBA畢業生是女性 ,中國的數字應該不會比這個好。

另外,美國只有14%的工程師是女性(2012年數字)。當然也看行業,比如生物醫藥行業的女工程師就比機械工程的多。關於玻璃天花板,厲害的女CEO如Yahoo!前CEO卡羅爾·巴茨,和Facebook的現COO, 桑德伯格都建議女性學會在職場拉關係和爭取應得的權益。

看法|職場歧視,真不是女人們大驚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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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社會觀念的轉變要幾十年的過程,先把不透明的天花板(也就是可以透過訴訟或行政執法解決的歧視)打破就已經很不錯,現在因為80後在職場的成熟和90後進入職場,這種案例已經越來越多,但總的來說還是比較讓人氣餒,比如2014年底判決的女大學生起訴杭州西湖區東方烹飪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起訴該校招聘性別歧視,雖然勝訴了,但杭州西湖區法院居然只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2000元。這錢恐怕根本不值原告投入的時間,更不用說律師費。原告最初的索賠也只要5萬元。但能勝訴本身還是個小小的勝利。如果有很多人同時發起訴訟,至少這行業就會開始重視性別歧視這事。

2、@王月~

在職場上,女性到底在哪裡輸給了男性?如果理由是結婚生子,那我是拒絕接受的。而又是怎樣的女性會被職場所認同。

A:

似乎在好的公司都不會因為生小孩而導致職場受挫。在公司裡的高層有各種背景,但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他/她們都是好的銷售。他/她們往往需要持續與客戶溝通維持關係,各種加班和犧牲週末,還有出差。

看法|職場歧視,真不是女人們大驚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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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張芳

女性如何能更好的發揮自己的優勢?

A:

女性似乎沒有特別的優勢,男性也沒有。

4、@hanyu214

女性自身被男性歧視,這是普遍的現象。但是很多時候,都是女性自身歧視女性,不會以績效、事實來看待問題,而是以相貌、身材這些男性視角來看待女性自身。這種,是否算歧視麼?如果算,是有何種權利保護措施呢?

A:

很多歧視屬於文化、道德範疇,與法律無關,也不適合透過法律解決。如果嚴重了,可以透過技術手段,比如整容和健身,或者換個公司。

5、@易大星

我在一個男性比較多的公司工作,男同事們常常在開會或一起吃飯的時候,互相之間會開女員工的色情玩笑,每次到這個時候,我會覺得很不舒服,但是如果一本正經提出來又會覺得太煞風景,怕得罪同事。請問這種語言上的挑逗,算性騷擾麼?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A:

如果在美國,職場性騷擾的有兩種情況會導致公司被告,分別是(1)“一物換一物”(quid pro quo),比如“和我上床,你就可以加薪”;和(2)“不友好的環境”(hostile environment)。這裡提到的可以算後一種情況。在中國就我所知還沒有此類案例或立法,嚴重了可以起訴精神傷害,要賠償,但收集證據和法院的效率是比較大的問題。

6、@酸葡萄

當你拐彎抹角獲知與男員工同工不同酬,並向上司提出異議,他們即使態度友好但主題就是,你不能接受就走人,反正不愁招不到能接受同樣薪酬的人。這時女性該怎麼辦?是會有人說如果你有無可替代的技能,就不愁沒有談判籌碼,那麼難道“普通人”就不值得被公平對待嗎?

A:

在美國這會導致公司被起訴和/或公司的公關危機,法律依據主要是1964年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第七條(discrimination based on race, color, religion, sex, or national origin),除了民事訴訟,執行該法案有專門的聯邦機構,EEOC(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

該機構的現任主席是一個華裔女性,Jenny Yang。(參見: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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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美國總統奧巴馬正式任命華裔女性Jenny Yang為均等就業機會委員會主席。

但在國內,連就業性別歧視案子的立案和受理,或者尋求任何行政作為都還很困難(參考2012年曹菊民事案;以及2013年北京、上海等8個城市的女大學生集體舉報267家涉嫌在招聘中性別歧視的企業一事),可以想象“同工不同酬”案件更困難。雖然我國多部法律均明確規定,“各單位在錄用職工時,除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但最後都要看法律如何被執行,這需要未來多年的爭取。

在美國到現在也有同工不同酬的問題。最近這幾年,大型投資銀行以及沃爾瑪這樣的企業都有因此被起訴,像這樣的案子通常最後會和解,條件通常包括企業支付給所有受害人賠償,加起來是很大一筆錢,這樣的案例,即使只是和解,也會讓公司對同工不同酬這事越來越敏感,因此儘量避免。

美國公司無法忽視“普通人”的原因之一,是法律制度有“集團訴訟”機制 -有典型意義的受害者,可以在其他受害者不必出現的情況下(這個是重點),就同一個公司的同一個侵權行為,比如性別歧視,要求該公司對所有受害者進行賠償。這樣一來,潛在的賠償數額就大了,大企業不喜歡這個制度,但有了這個制度,個別受害者就可以找到厲害的律師願意來代理這樣的案子,包括暫時不用支付律師費的風險代理(representation on a contingency fee basis)。因此一些制度上的改進,可以對維權有特別的作用。這樣的制度在中國還沒有,而且任何有組織的維權會有政治敏感性。

7、@難難

那裘律師關注鮑康如的案子了嗎?她敗訴了,是鮑本人對於職場歧視的反應過於敏感嗎?您對這件事兒怎麼看?

A:

加州的州法律對職場不得性別歧視這事規定的很嚴,比聯邦法律如1964年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第七條的規定還要嚴,這也是鮑在舊金山的當地州法院(Superior Court)起訴而不是去聯邦法院的部分原因。

看法|職場歧視,真不是女人們大驚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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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敗訴的主要原因似乎確實是因為陪審團認為她自己有問題,她提出被歧視的那些事情,至少單個看似乎都是雞毛蒜皮的事,比如同事回贈給她一本禮物書但裡面有性內容,或者把她升了普通合夥人但不是senior partner。即使把這些事情全加起來,也難以對抗同事的口供,他們(部分男女)都多少同意鮑的性格比較刻薄因此難相處。另外,雖然她所在的創投行業女性確實明顯太少了,只有5%左右,但是被她起訴的KPCB已經算“優等生”,無論該基金還是基金投資的創業公司,女性已經算多的。

8、@道道小姐

裘律師有經手過關於職場的性別歧視的案子麼?根據你的觀察,中國最常發生的職場歧視一般是什麼情況?

A:

沒有經受過,也只是看新聞。可以被起訴的歧視主要是違反法律規定,招人時不要女性,還有“同工不同酬”。

9、@蘇格姐姐

裘律師你好,作為一個即將邁入職場的應屆生,想問問您,您覺得職場女性應具備怎樣的素質才能比較自如?以及根據您的經驗,剛入職場的女性,普遍受到歧視的表現有哪些(特別是那些被經常被我們忽略的),謝謝。

A:

我本人沒有直接經驗,而且過去團隊(法律)一直是女性比較多。但印象深的是常有女性朋友抱怨面試時被問是否有計劃生小孩,希望這種情況越來越少。

10、@papa

裘律師,國外有什麼防止性別歧視的條例嗎,總覺得這就跟種族歧視一樣,因為出臺了條款,搞得男同志們也要生活得緊張兮兮的。

A:

美國1964年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第七條(discrimination based on race, color, religion, sex, or national origin)禁止性別歧視,差不多同年國會撥款專設了聯邦機構EEOC(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來保護職場的公平。另外,過去幾十年一系列的案例使得美國公司怕被起訴性別歧視或者職場性騷擾,因此有一系列內部規定,乃至社會文化上的轉變。現在在美國無論大小公司,已經幾乎所有人都自覺不講黃色笑話,至少知道這樣做政治不正確。

11、@馬里奧的鬍子

您對女性職場的“天花板”怎麼看呢?除了生育子女通常還有什麼因素會影響到女性的晉升的?

A:

還有人會錯誤認為女性比較容易“感情用事”(emotional),恐怕很多女性也這樣認為。關於“天花板”,要判斷一下哪些是可以透過法律、媒體來爭取的,哪些是需要等慢慢改變的社會習俗,這就是智慧。

----以下是後臺大家的一些小心得----

12、@郭公子

我每次看到 職場性別歧視與潛規則的 就會想起 Emma那句 “I think I should be able to make decisions about my own body。”

13、@麗塔熊

有時候職場性別歧視發生在同性之間,我曾有過類似經歷,對方是個中年婦女,我為她感到可悲。

14、@默默Strong

我是個姑娘。這是為了接下來吐槽姑娘而不被認為是性別歧視做準備。我覺得至少在很多方面,很多姑娘嬌氣任性無擔當而自己抹黑了自己,這樣的姑娘,我也是歧視的,即便我是姑娘。

15、@兔

職場歧視,感同身受。我在男女比例也蠻失衡的建築行業,目前就職於某國企建築單位,男女比例大概8:1,不尊重女性的髒直男超級多就不細數了。我想說的是別以為歧視女性只有男人會做,這事兒某些女人也樂此不疲,曾經一女性領導在開會時詬病女人是頭髮長見識短,覺得如果下屬是女性會拖她後腿。

16、@花生gia

很棒!最近也在尷尬的換工作期間。年齡個人狀況和行業讓人疲憊而堅強。

我們能在能力上競爭,無法在性別上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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