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親69年下鄉 82年返鄉 但算工齡時卻說到78年結婚年止 請問這樣計算有問題嗎?

知青工齡如何計算procnecom推薦於 2019-09-26

知青工齡認定:以原知青部門認定的日期為準開始計算到1979年。

根據勞動人事部《關於解決原下鄉知識青年插隊期間工齡計算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凡在“文革”期間由國家統一組織下鄉插隊的知識青年,在他們到城鎮參加工作後,其在農村參加勞動的時間,可以與參加工作後的時間合併計算為連續工齡。

參加工作的時間,從下鄉插隊之日算起。返城後等待分配工作的時間,不計算工齡。工齡的起算時間,可以由原插隊知識青年現在工作的縣團級以上單位(含縣團級單位),根據本人檔案中履歷表和其他有關材料填寫的下鄉日期審定;對個別有異議的,可經所在單位調查,報縣以上勞動人事部門審批。

知青工齡如何計算

擴充套件資料:

1980年9月,在5屆人大第3次會議期間,多位人大代表建議透過法例來改正對待在城市就業的原插隊知青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事實上,與下放農場的知青相反,插隊知青在農村度過的時日一概不予考慮,不算工齡。這種歧視在1979年11月的那次40%的工資調整中表露無遺。

勞動人事部培訓就業局在1982年就提議所有知青的勞動時間都應該計算在工齡之內。但某些省市害怕經濟負擔太重,用了種種藉口抵制合理的計算。一直等到1985年4月胡耀邦出來表示要強制實施這項措施。

1985年6月28日勞動人事部頒佈23號通知,才把該措施作為法例定規下來,按新精神確定工齡後,一切工資福利待遇照新計算的工齡對待,但這次調整沒有追溯效力,過去的,就不再算老賬。

決定中一些比較特別的措施如何實施,由地方勞動局自己掌握,但直至1986年夏季很多地區還沒有即時公佈清晰詳細的規章條文,一份上海報紙還需要回答讀者提出來的有關問題。

在上海,不管知青在農村的工作是什麼,也不管接待單位是哪一類,規章能使他們全體都受益於這項措施。除了那些在下鄉期間曾經被判入獄的,獄中時間不可計算工齡,只能從他們重新開始工作之日算起。至於那些被判勞動教養的,只計算教養期以前及以後的時間。

工齡計算影響工資增長,一般來說,在農村勞動過一年,月薪可增加0。50元,就是說一個有10年農村勞動工齡的知青每個月可多得5。00元人民幣。

這項措施即便不能根本上改善有關知青的生活,但是具有象徵意義的重要性。從經濟角度看,那是一筆不可小看的數,因為牽涉到150萬人。

在那個時候,從全國來講還有5%的知青沒有返回原居城市,為數80萬左右。後來,他們之中一大部分想回城的也逐漸成功地離開了農村,也有一些沒能走成的。極少數的知青融入了接待地區,並不準備離開返城。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勞動人事部關於解決原下鄉知識青年插隊期間工齡計算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如何計算插隊知青的工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