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人活著的目的是什麼?

我說:爽啊!

人活著,不就是為了——爽嗎?

這就涉及到一個前提,那就是——人是不是一定要活著?

人當然不是一定要活著的。

活得好了,就活。活不爽了,就死。

這才是快意的生活。

活著,並沒有什麼天然的合理性,也沒有什麼天然的必然性。

生生死死,死死生生,在宇宙的漫長曆史中,不過是一個白駒過隙般的瞬間。

所以,人要為自己而活,要活得快樂。

很多人以為,為自己而活,就是拼命去賺更多的錢,拼命去獲取更多的權力,拼命去爭取更多的聲望……

這不是為自己而活,這是為鈔票、權柄、名聲而活。

這樣活著,很累。

這是耗竭自己,來供給財富、權力、聲望,供給銀行卡上的一個冰冷的數字,一個眾人的吹捧,一個終將消逝的浮名。

這不是說,財富、權力、名聲,不重要。

而是,它們都是外在的,都是外物,不是你,不是最根本的東西。

你應該做它們的主人,而不是讓它們做你的主人。

要知道,人活著,最重要的是幸福。倘若放棄了幸福去追尋那些外在?那不是緣木求魚嗎?

如果當下可以幸福,那麼便當下幸福。如果當下不可以幸福,那就做一些調整的事情。

但是要切記,幸福才是目的,是目標。其它的一切,都是手段。

以很多人的生活狀況而言,當下幸福,是很簡單的事情。你要幸福,就立刻幸福了。

不信,你體驗一下?

妄心既定,天地即安。

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什麼是如來呢?就是你的本來面目。

是你的心之本體。

這個心之本體,是活潑潑、灑脫脫、快活活的。

讓它痛苦,很難。理論上來說,不可能。

因為它是向生的,是一股強烈的生命力量。

就像初生的嬰兒一樣,任何苦難都打不垮它,任何恐懼都動搖不了它。

因為它,我們才熱愛生命。

它一旦被慾望遮蔽,被對外物的渴求矇蔽,對生命的熱愛,便立刻消失了。

我們立刻感覺,生活不美好了,人生不美好了。

我們便立刻失去了活力,失去了激情,也失去了做任何事情的動力。

就連休息,都變得那麼沒有意思。

因為它,最初的那個心之本體,被遮蔽了。

所以,要光復它,恢復它,要讓它擺脫一切名識、成見、名利、誘惑的束縛。

擺脫外物的束縛,不是不再擁有外物了。反而擺脫外物束縛的人,獲取起外物來,比其他人更容易了。

這邊是“將欲取之,必先舍之。將欲得之,必先棄之。”

但我們不是為了取,也不是為了得。我們只是為了自由,只是為了幸福。

在這個過程中,取取捨舍,失失得得,不過是風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