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與城鄉建設局權職能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4-12-08 回答

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房地產開發、住房體系保障建設、人防管理與建築業、建材業、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進行建築、房產、人防等行業管理;推進全區重點工程專案建設,並負責區直建設檔案建檔工作。

2、承擔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負責轄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檢查和執法檢查;負責受理和調解本轄區內工程安全生產的投訴;負責建築工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負責起重機械裝置登記備案工作;負責轄區建築安全資料統計上報工作;參與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設專案安全報監備案工作;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費評價工作;負責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建立工作。

3、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監督管理全區建築活動;參與轄區建築市場秩序整頓規範工作;承擔轄區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勞務分包的監督管理職責;承擔轄區內清理拖欠工程款職責。

4、參與轄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竣工驗收監督等工作;負責受理和調解本轄區內工程質量投訴工作。

5、負責本轄區內新建房地產開發專案社會評審工作;負責本轄區內建築企業季度統計報表收集上報工作。

6、貫徹執行建築企業資質管理相關規定,對本轄區內施工企業資質申請與市城鄉建設局共同進行現場核查。

7、貫徹執行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承擔推進建築節能職責;負責建築節能減排檢查工作;指導各類房屋牆體材料革新、散裝水泥及預拌混凝土、幹混砂漿推廣工作;組織實施建築材料應用情況檢查工作。

8、組織實施轄區內非市政府投資的房屋和市政工程專案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區政府投資建設工程專案的招投標工作。

9、承擔規範和指導全區村鎮建設職責,組織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擬訂全區村鎮、牧場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

10、負責區政府投資工程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重點對工期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投資控制等進行監督管理。

11、參與轄區內市政府投資的市政工程(道路、橋樑、廣場、供熱、供水、排水、燃氣、汙水處理、垃圾處理廠及其他市政設施工程等)監管工作及其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負責轄區內市政工程的指導、監督工作,檢查計劃的執行;負責轄區內市政工程的管理、統計、推進工作;負責與市城鄉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委、市交通運輸局等對口單位的業務來往工作。

12、負責轄區內通村公路建設的協調推進工作。

13、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轄區初級中學開展“三防”教育,負責人民防空通訊警報建設的實施與管理、人防工程使用管理、人防費用收繳等工作。

14、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住房與城鄉建設局權職能 天王老子 1級 2014-12-08 回答

一、貫徹執行有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法規、政策;制定城鄉建設行業發展那規劃,擬訂城鄉建設規範性檔案。

二、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建築活動,貫徹執行建築施工、裝飾裝修、建設監理的法規、規章,擬定工程建設、建築業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制定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對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三、承擔規範勘察設計諮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勘察設計諮詢質量的責任。執行勘察設計發展、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制度和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政策,組織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抗震設計規範,組織工程建設標準設計的推廣應用。

四、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編報材料指導價格,組織釋出工程造價資訊,組織實施建設專案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引數、建設工期定額、工程造價管理制度。

五、指導城市建設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城市建設(含城市房屋徵收拆遷)和管理工作中的各項法規、政策,負責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指導城市供水、排水、汙水處理、垃圾處理、園林、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市容環境綜合治理等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的綠化工作和風景名勝區的建設和保護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

六、承擔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擬定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七、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責任。貫徹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制度,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貫徹執行建築業技術政策。

八、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和行業科技發展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建築節能的政策,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專案,組織實施重點科級專案的研究開發。

九、承擔推進牆體材料革新的責任。組織新型牆體材料的確認和推廣應用;組織重大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開發。

十、承擔各類房屋建築及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裝置的安裝專案和市政工程專案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責任。指導規範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擬定建築市場招投標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稽核從事各類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資格。

十一、擬定城鄉建設行業培訓規劃。監督實施全市建設行業職工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十二、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如果你們當地沒有單列的規劃局和房管局的話,住建局還負責城鄉規劃的編制及實施,房屋產權的登記和管理、房地產市場監管、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