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詩歌的創作,每一個字都是詩人自己的,每一個字就是詩人血液的每一滴血,不可隨意竊取,比如《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禁拿群眾一針一線。
沒那麼嚴重吧!在頭條平臺上都是公開互相分享和娛樂一下而已,也給人們展示自己的才智,同時也找回閒暇之餘的快樂和興趣,個人認為是這樣的。[呲牙]
床前無月光,
疑是有來霜。
舉目望天高,
低目踢地樁。
(你說這不是李白的詩,難道是俺訛他的詩!哈哈哈!i
常言道:原味的熱菜味道好,剩了再加料也比不上原味好。謝謝你的邀請!
就看作者怎麼想——我現在就有剽竊的嫌疑——新華字典裡面的字詞,語文課本里華麗的句型,還有現在人所說的一些“心靈雞湯”……
這肯定是剽竊!
判斷是不是剽竊最根本的判斷方法肯定是看相同內容的比例,一般來說相同內容達到百分之八十以上,就已有明顯的剽竊傾向,若相同內容達到百分之九十或以上,基本上可以界定為剽竊!
儘管就目前情形而言對剽竊的判定尚沒有客觀的、統一的標準,主要來自主觀判斷。這並不妨礙人們對剽竊的基本認知。如題主所說的情況肯定屬於剽竊!但如果作為對聯,如為七字聯更換了一個關鍵詞,而且所表達意思或語境差異巨大,那則不應算作是剽竊!
當然對剽竊界定見仁見智,難有客觀標準,但公道自在人心,剽竊者最終只能做到形同而質難同!
我認為算剽竊!
總共才八句詩,某人刪改了2句及一個字便竊為己有,未免太恬不知恥、卑鄙下流了!
學做詩詞,不僅要有一定的文學功底,還要有較為豐厚的生活閱歷。
幾十個字的詩詞,既要表達作者的人生感悟,對世間萬物的精確描述,且還要有昇華有意境;更要有韻律,才能使人從思想上產生共鳴。從而引起人們嚮往生活、熱愛生活、追求生活、珍惜生活的慾望。
也就是說寫成一首詩詞,作者是需反覆推敲易稿,並耗費了不少心血才成。
古人也有借用他人詩句的(或一句中變動一、二字),但亦僅僅借用一句作始,以此延伸擴充套件自己的詩情意境。
八句詩中變其二句再刪改另一句中一字者,實是厚顏無恥,貪天之功為己有!
一首詩,如果去掉後兩句和換一個字成了他的詩,算是剽竊嗎?至於這個問題,我認為原詩如果經他刪改後更好,未嘗不可。證明他水平還高,能看出問題。但最多隻為是聯合完成的作品。
如果改得不怎麼的,甚至還爛,最好不必要去修改,還是尊重原詩的味道。
在這裡我給大家講一個我看到的故事:聽說慈禧太后叫一個書法家在她的扇子上題詩,書法家寫了一首《涼州詞,把黃河遠上白雲間的間字沒寫,慈禧大怒:汝等戲弄皇上,犯欺君之罪,斬了!書法家靈機一動:稟報老佛爺這是我寫的一首詞應為:
黃河遠上
白雲一片
孤城萬仞山
羌笛何須怨
楊柳春風
不度玉門關
老佛爺:哦原來這樣,恕你無罪。
那時沒寫標點,再把原詩改成了詞,也算書法家才思敏捷,逃過一劫。
當老師說到這個問題時,我們要曲別對待。
這樣雖然也不太好,儘量避免引起爭端。
但是隻要不涉及產權,金錢,和法律,寫讚美的詩句也沒有什麼。
遇事曲別對待
天熱感覺涼快
謝謝
△△當然算啊,八句有六句是別人的原意,佔比很大啊。
△△剽竊與否其實並不複雜,一是看文字,二是看文意,若二者大部相同自然就算剽竊,若二者小於等於百分之三十自然就非剽竊。
△△當然,這裡我只說明我個人的意見,所以我必須說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