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或物理等學科的公式,屬於"發明"還是"發現"?骨哥152018-01-31 17:09:39

我認為是發明。當然並不準確,但是意思上比發現貼切。

世間萬物遵循著客觀的的定理定律,而這些定理定律不是人類創造出來的。這是認為“發現”正確的主要理由。

然而人類總結出來的定理定律並不是定理和定律本身,只是對定律定律的描述。

公式就更明顯了,公式只是工具,它本身沒有意義,只有放在人類科學的體系下才有意義。應該說是發明出來的,而不是發現的。

數學或物理等學科的公式,屬於"發明"還是"發現"?科技袁人袁嵐峰2018-01-31 01:11:34

這是個有趣的問題。

乍看起來,答案無疑是“發現”,因為這些公式描述的是大自然的真理,不是人造的發明。

但是仔細想想,“發明”也並非毫無道理。畢竟,提出這些公式是需要很大的創造力的。而且,這些公式並不見得一定正確啊!

在數學當中,得到公認的公式後來被證明錯誤,這樣的事是非常少見的,因為數學有嚴謹的證明程式,透過公理體系、演繹法這樣一套操作證明的命題,正確性跟作為證明基礎的公理相同。

不過在物理、化學、天文等自然科學中,一個被尊崇很久的理論後來被推翻,這樣的事實在是太多了,簡直不勝列舉。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牛頓力學,在兩百多年的時間裡被作為完美的理論、科學的代表,通過了所有實驗的檢驗,在它的基礎上發展起來了不計其數的理論和應用。你如果問當時的人,牛頓力學有沒有可能是錯的?絕大多數人都會對你嗤之以鼻,認為這完全不可能。

數學或物理等學科的公式,屬於"發明"還是"發現"?

牛頓

結果到了二十世紀初,牛頓力學連續遭到兩記暴擊。

一個是光速的問題:既然地球在自傳和公轉,地球不同方向的光速是不是應該不同?有人做了這個實驗,一心要測出地球不同方向光速的差別。實驗的結果卻讓大家跌碎眼鏡:測不出任何差值!基於這個實驗,發展出了相對論。人們發現,牛頓力學只是相對論在低速情況下的近似,在高速情況下就不對了。

另一個是微觀結構的問題:為什麼原子中的電子沒有落到原子核上去?為什麼原子光譜不是連續的,而是分立的若干條譜線?為什麼光電效應只有在入射光的頻率超過某個閾值時才會發生,低於這個閾值時,無論光的強度多高,都不能從金屬中打出電子?……這些問題,都直接跟牛頓力學矛盾,傳統的物理學一籌莫展。基於這些實驗,發展出了量子力學。現在認為,牛頓力學只是量子力學在宏觀情況下的近似,在微觀世界就不對了。

因此,人們現在對於“真理”已經抱有一種遠比以前謙虛的看法,隨時準備在新的證據面前放棄傳統的理論。在這個意義上,說科學公式是人類“發明”出來的,又有何不可呢?

數學或物理等學科的公式,屬於"發明"還是"發現"?姚世龍2018-02-02 18:41:55

要回答這個問題,一定要弄清知識的本質是什麼?

數學或物理等學科的公式,屬於"發明"還是"發現"?

關於什麼是知識,雖然至今學術界沒有一個統一而明確的定義,但它作為人類在實踐中認識客觀世界(包括人類自身)的成果,應該是沒有疑義的。

任何知識都不是絕對的客觀事實的唯一反映,都或多或少夾雜著發現者或發明者個人的主觀愛好或偏見。

人們經常爭論的某一知識究竟是被發現的,還是被髮明的,其實就是對知識的這一本質認識不清所造成的。一般來說,“文科”知識比“理科”知識發明或創造的成分多一些,其中所包含的“客觀成分”則要少一些;而“理科”知識也並非是完全客觀的,完全靠發現建立起來的。(可關注頭條號姚世龍文章:理科與文科各有特點,你更適合考哪科?)

條條道路通羅馬,一題多解。人們解決同一問題的不同知識有時差別不大,有時則會“相隔萬里”。例如:

1。同樣是彩色顯示屏,現在所用技術和最初採用的技術就截然不同。

2。 由牛頓創立的微積分和由萊布尼茨創立的微積分在形式上就有所不同。

3。量子力學也分別有薛定諤、海森堡、費恩曼所創立的三種形式。

4。 牛頓對引力的解釋和愛因斯坦廣義相對論對引力的解釋儘管都屬於關於引力的科學知識,但卻有著本質的不同……

數學或物理等學科的公式,屬於"發明"還是"發現"?

因此,豐富多彩的物質世界雖然是客觀的,但作為對物質世界描述的知識並非完全是這種客觀性的反映,任何知識都是創立者個人對自己所擁有獨特經驗的組織和解釋,都帶有強烈的“個人色彩”。

任何一種知識,若包含的客觀因素較多,通常我們稱其為“被發現”的知識;反之,若包含的主觀因素較多,通常我們就稱其為“被髮明”或“被創立”。

數學或物理等學科的公式,屬於"發明"還是"發現"?包大人玩科學2018-03-20 16:35:58

發明數學或者物理公司的只能是上帝,因為這是自然的規律,人類只是發現。

牛頓有一個世人皆知的墓誌銘:

Nature and nature‘s laws lay hid in night;

God said “Let Newton be”

and all was light。

“自然和自然的規律隱藏在茫茫黑夜之中。上帝說:讓牛頓降生吧。於是一片光明。”

數學或物理等學科的公式,屬於"發明"還是"發現"?

即使像牛頓先生這麼前無古人來著可能也屈指而數的人物(也就愛因斯坦了吧),也只能是發現隱藏在茫茫黑夜中的自然規律,他自己臨終的時候也說:“我好像是一個在海邊玩耍的孩子,不時為拾到比通常更光滑的石子或更美麗的 貝殼而歡欣鼓舞,而展現在我面前的是完全未探明的真理之海。”

所以發明這個詞,應用的物件絕對不能是自然規律,而只能是我們人為創造的,像蒸汽機啊,電器之類的器件。。。

簡單的講,這就是科學家和發明家的區別:科學家是發現自然的規律,而發明家是應用自然的規律,發明創造一些自然本不存在的東西。所以發明家一般都是工程師更多一些,這就是愛因斯坦和愛迪生的區別。。。

愛因斯坦發現了相對論,發現了質能轉換的公式(最最有名的E=MC2),重新定義了時空,但是他並沒有發明任何東西。可是,原子彈是根據他的發現被髮明的,奧本海默領導了整個曼哈頓計劃,基於質能方程,發明了原子彈。。。

所以,總結來講,數學或物理等學科的公式,都是屬於“發現”。

數學或物理等學科的公式,屬於"發明"還是"發現"?言為心聲1242710912018-02-03 02:38:25

數學或物理等學科的《公式》是“發現”,不是“發明”!“發現”是指“弄明白了”客觀世界(某一領域、某一具體事物)的固有的規律而用語言和(或)公式將其表述出來而已;而“發明”是指在不違反事物間規則的創造!簡單地說――“發現”是“觀察”的結果;“發明”是“創造”的產物。舉例來說――牛頓第二定律的表示式F=ma是透過觀察(研究)“發現”的;愛迪生的電燈、瓦特的蒸汽機是透過創造“發明”的。被“發現”的,這個世界原本就有;被“發明”的,在“發明”之前,這個世界上不存在。

數學或物理等學科的公式,屬於"發明"還是"發現"?語境思維2018-02-01 02:37:11

這個問題很有難度。摘要我的前文,補充一些,先談兩類概念,然後回答本題。

數學或物理等學科的公式,屬於"發明"還是"發現"?

▲數學公理集與物理公理集,嫣然不同。

人類認識世界,命名太多概念。沒有這些概念,所有的主觀世界與客觀世界,都無所謂存在,都是空空如也,沒有任何意義。“概念的概念”不透徹,無法深度思維。

一,關於概念的定義

不同的語境有不同的概念,典型的有:①概念是“邏輯與思維”的基本工具。②概念是表示事物“特徵與特性”的名稱。③概念是反映事物“外延與內涵”的代言。④概念是描述事物“結構與功能”的術語。

二,關於概念的分類

概念分類是複雜的,我只講關鍵的兩大類:發現性概念,發明性概念。

(一)發現性概念,是透過感覺(含儀器)、知覺(簡單判斷)、統覺或直覺(綜合判斷),所發現的外界事物或客觀存在。

例如:宇宙、太陽、空間、真空、空氣、色彩、物體、物態、物質、動物、原子、電子、中微子、分子、氨基酸、礦物質、葉綠素、基因、病毒、細胞、細菌、精子、卵子、維生素、荷爾蒙(激素)、盤尼西林(青黴素)。

又如:運動、波動、熱運動、諧振子、震盪、旋轉、糾纏、擾動、衍射、磁場、引力場、疊加態、雙縫干涉、自干涉、自組織、自調節、混沌、熵增加、耗散結構、蝴蝶效應、馬太效應、窪地效應、紅移效應、電泳現象、視覺暫留、適者生存、用進廢退。

再如:菌落、部落、蟻群、社群、家庭、家族、氏族、宗族、民族、黨派、教會、幫會、公會、國家,團結、聯盟、鬥爭、戰爭。

顯然,這些事物的概念,是客觀存在的,與人類是否意識到,沒有實質性關聯,人類只是一個高階分析的攝像機。

(二)發明性概念,是為了深入研究事物內在的特性、屬性、功能、參量,所發明的名詞與術語,是概念的內涵與屬性,是思維加工的成果,是意識的主觀能動性。

物理屬性,諸如:時間/秒、長度/米、電流/安培、力/牛頓、能量/焦耳、質量/千克、頻率/赫茲、溫度/開爾文、速度、密度、黏度、功率、壓強、熱力熵、自由焓、內能、角動量。

數學屬性,諸如:周長、直徑、斜率、梯度、極限、集合、座標、間斷點、鄰域、絕對值、平均值、等高線、橢圓、空間曲線。

人格屬性,諸如:誠實、虛偽、膽怯、硬朗、果敢、自私、敏捷、靈活、保守、激進、內向、外向、多疑、輕信、愚鈍、精明。

社會屬性,諸如:群居、從眾、公平、義務、交際、國體、政體、制度、法律、人心向背、資本主義、基督教、獲得感、價值觀。

三,數學公式與公理,因為都來自抽象關係,無法直接對應現實世界,因此,可以認為是一種發明。這與專利法的定義有所不同。

四,物理公式與公理,因為都來自科學實驗,可以直接對應現實世界,因此,可以認為是一種發現。

五,疑似的物理公式,其實是數學推導,例如:反物質理論、引力方程、質能方程,可以認為是一種發明,其可靠性與可信度有待實證。

數學或物理等學科的公式,屬於"發明"還是"發現"?DrChi2018-01-31 21:26:42

數學毫無疑問是發現,這個我從小就知道,也算是基本常識了,物理屬於科學範疇,它是數學在現實中的應用,但科學本身是人為創造出來的方法,所以物理學只是人類對大自然科學性的研究所做的筆記,這包括期間所有創造出來的公式,所以這些公式當然不是被發現的,說發明又很牽強,因為寫出公式並不是最終目的,利用公式實現科學文明進步才是。

數學或物理等學科的公式,屬於"發明"還是"發現"?輝歌492018-01-31 09:28:14

這個是文字遊戲的問題。先把“發明”和“發現”說一下,發明是沒有的被創造出來,發現是已有的加以說明。

發明和發現一般針對是科技產品。現在移值到公式領域是否適用,還是得用其他公式檢驗其正確性,比如定義一個定律需得到公理的認可。否則發現或發明的公式適用場合很少。

有些物理定律就只為了表明原理,其驗證性或存在性都無法考證,但是由這個定律派生出來的定律活或公式且是能解釋一些物理現象的。

發明一個數學公式也是允許的,前提是需要無數定義。

比如我現在要發明一個表示人的靈魂的數學公式,我先得定義人的靈魂是啥,這個公式要表達啥。先定義人的靈魂是寄宿於人體的具有人類記憶和思考能力的無形物質的形態的泛稱,人體消失,靈魂隨之發生轉移。現在有了靈魂的定義了,定義靈魂用精神的英文首字母S表示,記憶用記憶英文單詞首字母在時間的變化函式為M(t)函式表示,思考能力用想像的英文首字母I和在思考問題的的維數L在記憶函式形成有序的組合。那麼個人類靈魂的公式就出來了,我願意當吃蟹第一人哈。

S=M(t)*∑(0,1)I(L)

數學或物理等學科的公式,屬於"發明"還是"發現"?如牛232018-01-31 13:29:26

我認為數學中的構造性數學應該是屬於發明出來的。

數學或物理等學科的公式,屬於"發明"還是"發現"?

數學或物理等學科的公式,屬於"發明"還是"發現"?綠水青山489361752018-01-31 09:48:41

合乎自然的規則的都算髮現,也就是大自然原本就是這樣運作的,比如牛頓四大定律,不合乎自然原理的都是人臆造發明的比如相對論就是典型,若有不服就回答愛因斯坦都尿褲子的問題吧!在相對論中有質速增大現象,現有兩個等質量的靜止的人互推對方就會等速分離運動併產生動質量增大,請回答他們增大的質量從何而來?是對是錯一目瞭然!

數學或物理等學科的公式,屬於"發明"還是"發現"?正在發現6662018-02-04 15:44:56

這個問題在語文考試中,我們得選擇“發現”,因為這是自然界客觀規律,但從物理數學的角度看這些公式其實是“發明”。為什麼這麼說,舉個例子,比如牛頓發現了萬有引力,首先萬有引力這個概念是牛頓發明的,否則我們只能描述為萬物間存在某種東西,當然萬有引力公式自然也是牛頓自己發明的,用來描述萬物間存在的這種東西,而這個公式目前來看符合我們看到的客觀事實和需求,實際上這種客觀存在的東西可能還有另外的一種或者更多種甚至是無數種描述方法,因此這裡可以看出來公式只是牛頓發明出來描述萬物間存在的這種東西的一種方式,而客觀世界永遠都是冷冷的在那裡,不同的物種不同的角度看到不一樣的東西,發明或構想出不一樣的概念來描述他們。

數學或物理等學科的公式,屬於"發明"還是"發現"?ProjectDD2018-02-22 09:43:57

數學是建立在公理上的邏輯,計算機可以計算已經證明了這點,他並不依賴人,只要給出公理,這就包括了,相關的定義和規則,那麼它就可以計算了,計算出的很多結果,可以認為是發現

比如推論,定理什麼什麼 這裡面就有很多公式,它是建立在公理基礎之上的發現,因為它可以並不依賴於人,按那一套規則進行計算後就能得出這樣的結果。所以是發現。但是公理呢?這個並不屬於單純的發現,也有發明的因素在裡面,比如平等線公理認定的不同匯出了,歐式空間幾何,和非歐幾何的兩大體系,在各自體系中他們都可以自圓其說,同時又維護了,含有互不相容矛盾的公理前提。又比如 虛數這個概念的提出 這些就有發明的因素在裡面了,虛數這個概念本身就是與其之前的數學概念完全相矛盾的,一個數的平方怎麼可能是-1呢?但是在解決3次方程的當時這個規則的無意間運用,卻有效的解決了解一元三次方程問題,這非常奇特,於是後來人們就總結了裡面的規律,提煉出了虛數這一概念。所以數學裡面是有發明的因素並且發明的因素一般和公理,以及解決問題的需求有關。公式什麼的,計算結果往往是發現。

數學或物理等學科的公式,屬於"發明"還是"發現"?天藏風2018-02-05 21:40:32

發現是對已有的事物的,發明是未有的,數學是一種發明,物理也一樣,任何一種學術科學也都是發明,是一種工具。

就拿萬有引力來說,你看到蘋果落地,這是一種現象,就是發現,牛頓利用科學方法和數學工具總結出的萬有引力就是發明。為什麼是發明呢?因為這不是直觀看到的現象,而是經過製造出來的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