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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什麼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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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邀請!個人認為不算私刑。小孩子都需要教育!大部分老師都還是不錯的,老師要管好學生,必須給老師管理和懲罰的權利!世界有好多行業,誰能說出那個行業沒出過壞人和敗類,所以說那個行業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以點概面都把老師當壞人這是非常不合理的事!常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要老是對別人吹毛求疵,對自己的要求就放鬆了。總之一句話,對得自己的良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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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打不聽話的孩子,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善意的警告,打只是象徵性的。另一種就是帶有惡意懲罰的暴打。孩子成了出氣筒,老師在別人哪受的氣,或有不順的事都發洩到了孩子身上,有多大勁用多大勁。這種情況必須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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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在於為什麼要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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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算!老師是高素質的教育者,決不會有私心暴打自己的學生!打罵也是象徵性的嚇嚇而以,目的是讓學生有深刻印相,產生一種抗壓能力,適度的懲戒不聽話的皮學生相當必要!相信老師決不是瘋子拿自己的學生出氣吧?但決不準虐待學生這個是國法所不允許的,這個紅線誰都不準碰。把戒尺還給老師吧!這裡是中國!利大於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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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是個幼師,對此我深有體會,孩子在家摔一下,碰一下,都沒事,在學校就是天大的事了,因為是老師沒有看好孩子,是孩子受傷的,老師要付全責,反過來說如果孩子在家出事,即使流血也不是什麼大問題,可以想一想,一般家庭一個孩子或者兩個孩子,都不能保證不磕不碰,何況在學校幾十個孩子,老師的眼睛從來不敢離開孩子,不能避免的事有時候還是發生了,這個時候老師最害怕,害怕孩子出什麼大問題,害怕家長找麻煩,請大家理解老師的苦衷,老師最不願孩子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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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

只要是理性的家長都應該允許老師對孩子動用戒尺!

戒尺是教具!不是刑具!

適當利用戒尺對孩子是有絕對益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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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用戒尺打學生,算不算對未成年人的私刑?

這個不好回答,為什麼呢?

首先,學校不是工廠,沒有一個標準的員工操規程。即老師課堂紀律管理規程,這樣一個手冊,老師對違反課堂紀律學生的管理自由發揮。算不算私刑沒法介定。假如有這有這麼一個:課堂管理制度,老師依照這麼個規定,對一邊返課堂紀律的學生進行懲戒,肯定不等動用私刑。比如:規定了老師允許用戒尺打學生,就不算私刑了。規定不能打,老師打了肯定是動用私刑。

有了這麼規程,老師也知道尺度在那裡,學生也明白,違反課堂紀律的學生就會變少,老師呢?也不會因為動用私刑,搞得師生關係,教師和家長關係緊張。

所以,國家應該透過一個對教師行業教育學生的規定。透過生理,心理的,法律,法規的,及道德倫理介定,科學做出一個制度,有個明文的制度在全國統一實行。

這個規定肯定不是普通的道德規範,靠與論,批評來維持。你想有道德就有德,你想設道德就沒有。這肯定不行,必須要高過這個標準,必須尊守。但是不能超法律的尺度,不能對學生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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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頭條越來越稀奇古怪了,整天就是老師沒師德,工資高,收禮受賄,補課撈錢,侮辱學生人格,體罰和變相體罰,用腳踢學生,用戒尺打學生,還有什麼留了家庭作業,家長天天為學生寫作業,家長意見大,為什麼要讓老師享受寒暑假,等等,不一而足。

我之前說過全國一千五六百萬教師,有害群之馬是肯定的,應予清理,絕不姑息養奸。但是僅就改革開放以來這一批批教師培養了多少人才,這些人才論德論才是個什麼狀況你自己去評估一下,如果如某些人所說,德才均已淪喪的老師能培養出這麼多國之棟樑嗎?說得不客氣點,老拿老師說事,試圖挑起社會對老師的仇恨,是直接破壞教育事業。

頭條上關於老師如何,學校怎樣有不少是捕風捉影的,比如今天有那麼一條,校長把教師伙食補助挪用了,老師們沒有一個說知道有伙食補助這回事,因為在現有工資結構中就無此項補助,如果極個別地方有此補助又被校長挪用,你來頭條說什麼,舉報查他不就完了。

頭條瞎討論老師如何,實在無事生非,毀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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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實在話,這位家長提出的這個問題,或者說社會人士提出的這個問題。一個工作23年的老師,有一個名詞,到現在為止我從來沒見過,就是您所說的戒尺。

從開始參加工作到現在為止,見到最多的就是教杆,通常是自己製作的,經常丟失,所以說也是換來換去,沒有一個班級的教杆是能夠用超過半年的。

剛參加工作的時候在農村農村是沒有樓房的,都是一些平房平房的,外面種了很多樹,有時候孩子不完成作業或者上課不聽講,生氣的時候我自己到樹上披根杆子。

當時也有打孩子屁股的這種行為,現在想想真是害怕不過,到了縣城之後,從來沒對任何一個孩子動過書,最多就是拿著課本使勁的敲桌子,因為城裡的學校連一根教竿都沒有。

所以說全國的老師可能見過戒尺的,真不多。

我能夠拿出戒尺打孩子,說明這個老師是有師承的,是有教師家庭的淵源的。

用戒尺打孩子,這是封建糟粕,不值得提倡,魯迅先生在拿來主義的文章中已經提醒過我們,許多東西我們要批評的利用,所以如果有戒尺的話,還不如收藏著,或許能值很多錢,萬一打孩子打壞了,很容易出事情。

不知閱讀文章的各位看官是否見過真正的戒尺,如果見過的話,不妨發張圖片上來,讓大家都欣賞一下。

老師拿戒尺打學生算不算對未成年人動用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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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私刑言重了,這算不上私下動用刑罰,只能說是懲罰。因為觸碰到身體所以也叫體罰。如果沒出事,那就過去了。如果出事兒了,你就違反了《義務教育法》。

這讓現在的老師很尷尬。因為教育除了批評教育,還需要適當的懲戒,但是老師沒這個權利。而很多家教不好的學生,是需要適當的體罰來懲戒的。

我上小學時給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老師是唯一體罰過我的一位老師,當時感覺,哇,老師這是關心我的學習。很多人在懷念以前遇到過的老師,都對那些沒有太大痛感的體罰心存感激。當然過度體罰不在此列啊。可惜孩子懂的東西,立法者不懂。

在歐美一些國家,包括美國、英國。還有社會治安好的亞洲的新加坡,都明確規定可以體罰以及體罰的形式和程度。但是我們這個人口大國,卻對孩子如此縱容。在師道尊嚴被衝擊的時代,我們要為將來埋下多少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