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救命和讀書,一律不借!
兄弟姐妹親戚借錢五六年了不還,無非有兩種情況,一種呢是他們確實手上沒錢,沒有能力嘗還借款。另一種呢遇到了渣人,自己有錢自己花,從來不想還你的錢。我也遇到過這種情況,要了幾次無果,就沒指望他們還了,只當然是為他做貢獻了。其實我在借錢就有他不還錢的心理準備了,像這種言而無信之人,下次再也不會借錢給他們了。
我基本不借錢給別人。不管是姐妹兄弟和親戚。非借不可時就預了可能不還。
如今的社會,人心變了,親兄弟姐妹又能怎麼樣,借了不還,你能把他們怎麼樣,都是無賴,……
我有一個親戚就是把錢借給別人好幾年估計沒還他,不過我沒覺得那個人就是好人,他借錢給別人,然後偷用我們的東西,我都覺得他借出去的錢一部分是我們的錢,親戚不還他錢最好,因為他借出去的錢根本不全是他的錢
認清人的品質,就當交了學費。
差八萬買房,只好借姊妹的,我省吃儉用兩年就償還了,總感覺借錢見別人都不好意思。誰沒有個應急的,但是要講信用,有借有還再借不難嗎?別人的錢也不是風颳來的,天經地義借錢該還
如果是題主所述屬實,即借款人已經借款五、六年,至今為止沒有還款,那麼借款人就可以不必再去還款了!這是因為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出借人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有效期限為二年),人民法院將不會受理此案。
綜上所述,建議大家,今後凡是親屬之間的借貸,必須要有借款手續,並且一定要註明還款日期。同時也要注意儘量不要在親屬之間借款,減少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以致於損害親情關係。
問啥呀!您趕緊的掙你的錢吧!如果您真的不急用,就別想那些錢了,那些錢就不是您的,還想它幹嘛,如果是您的一定會回來的,不想了工作還不分心呢,想起了又不能要,只要您要一下親戚也沒的做了,最後還不是人也沒有了,錢也沒有了,所以呢你就別想那些錢了,有了那個時間還不如趕緊多上幾個班,掙點加班費呢,看看這個,地球在銀河系都不算啥,你那點錢算啥呀!該放的就放下,不給就當買的教訓,給了那是他們的人品,哈想開些,阿彌陀佛,
我小姨子二十年前借我一萬多,我媳婦是家中老大:弟弟妹妹都幫忙,從很窮的孃家把他們都帶出來,沒有一個念好的,借的錢也沒有還,氣的我春節酒後在老丈人家大罵一群白眼狼,喂不熟!
什麼也不說?
太好了!
我經與過有人問我借錢。
二十年後,聲淚俱下當面訴說當時借錢的尷尬。
本人至今弄不明白當時該不該借錢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