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奇怪!!這種問題,應該問法律怎麼規定,而不是問大家怎麼看
從法理上講是這樣,中國巜民法典》就有如此的規定。但中國是一個人情社會,人情是維繫社會關係的一個重要方面。我們在講法理的時候也無必要決絕地排斥人情。在現實生活中依據個人的能力、條件給公婆或岳父母以真情關愛,使老人家能夠享受一些生兒育女所帶來的幸福快樂,這確是一件積福積德的好事,是一件有利於文明和諧社會構建、有利於幸福溫暖生活營造的好事。大量的事實證明,富有仁愛之心的人福壽綿長。衷心祝我們的社會溫暖明亮春風盪漾!!
我不知道這個世界是進步了,還是沒了人性了。夫妻既然結婚了,就要共同生活,贍養老人,善待兒童,現在竟然有不善待老人一說!誰之悲哀?難道難道夫妻的父母都不是嘔心瀝血把自己養大成人的嗎?
最精簡的述文:這是一種難以表達的悲哀。
在道理講,可以這麼說,在傳統上,兒媳婦不孝敬公婆有人指責,女婿可以不聞不問卻正常。如果一個家庭男主外,女主內。那麼兒媳婦就有義務照顧公婆,因為這是夫妻的家庭分工,。
法不溶情!民法典真的是這樣規定的,兒媳不養公婆,女婿不養岳父母真的不違法!但合法不合情!愛w及w,自己愛人的父母不養能對得起心愛的人嗎?法雖有規定,相信大部分人會盡善養義務的!
法律上沒義務。親情在,會贍養。
其實都是不負責任的託詞,女人嫁入婆家,就在婆家生兒育女,孝敬公婆,女婿如果岳父母有兒子,也沒你多大事,走親戚勤快點,孝敬豐厚點就行,如果岳父母就一愛好,你就是岳父母的依靠,怎麼說沒義務呢!
按這個邏輯,兒子女兒也可以不養自己的父母。中國的儒家文化傳統就破產了。完全是不切實際的思維邏輯,也和中華文化傳統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