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已知道錯了,就應該想辦法去彌補,決不能錯上加錯。
發現錯誤的承諾,如果再兌現承諾,就是一種傷害。知錯就改,才是一種擔當的承諾。
不要
馬上取消~~~
鄰居哥哥,長我八歲,當年他考上天津大學時,我還在小學。他不是村裡第一個大學生,但“天津大學”,這個級別的大學絕對是第一個。他真的成了人們口中“別人家的孩子”,村裡家長教育孩子,沒有那麼些複雜的方式方法,很簡單一句話“你看看人家xxx”。正趕上那年收成不好,因為幾個孩子的學費,湊不齊,父母吵了起來。那天我跟母親說,我不喜歡上學了,我想出去打工,去村辦工廠裡幹活。母親先是責罵,而後含著眼淚對我說,沒事,爹媽就是砸鍋賣鐵也要供你們幾個讀書。於是人生第一次跟母親說了一個承諾:我一定要考上天津大學。
時間不斷的流逝,我始終記得要好好學習,將來考上大學,但對於天津大學的憧憬卻漸漸的迷糊。直到高考前,才發現或許天津大學並不適合我,我對它一點都不瞭解,我只想考一所重點大學,只想實現自己的大學夢。在那個高考後估分填志願的年代,我按級別,填了好幾所大學,唯獨沒填“天津大學”。後來我和母親說時,她笑笑,沒有說什麼。
知錯就改啊,當初承諾時並不知道後面發生的實情。告知當事人緣由,知錯就改,不要再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承諾了,發現承諾是錯誤的,就看承諾的是一件什麼事。如果承諾要幫助別人,那就繼續幫助了,無所謂正確錯誤,畢竟我們不是神仙。如果承諾後發現是幫助別人作惡,那就要堅決拒絕了。如果是感情方面的承諾,這個很難界定,你承諾的時候覺得別人不錯,後來又覺得別人不符合你的要求了,其實也不一定是別人在變化,有可能你自己的審視角度等在變化,只是人更多時候把責任歸於別人,所以這方面的承諾是否遵守比較難下結論。
果斷回頭!
那不一定。儘管一諾千金,但是這個承諾一定要是對的。
自己選的路,跪著也要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