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街頭摩托車活活拖死金毛犬,拖狗者墊付兩千賠三千,你認為結果合理嗎?penguinonline2018-03-25 22:30:46

我認為應該退還那三千塊,要這個施虐的保安償命!

溫州街頭摩托車活活拖死金毛犬,拖狗者墊付兩千賠三千,你認為結果合理嗎?

溫州街頭摩托車活活拖死金毛犬,拖狗者墊付兩千賠三千,你認為結果合理嗎?99隨便2018-03-25 10:05:31

99隨便語:拖死金毛犬賠五千,這是民事糾紛,只要雙方你情我願都合理。

地點:浙江溫州

時間:3月23日

事件:金毛犬走失,遭男子騎摩托車拖拽致死

(1)家住溫州龍灣區的大奕,兩年前開始養一隻金毛犬,取名小Q。今年3月3日,小Q被人偷走,大奕想盡一切辦法,也沒能找到。

(2)3月23日晚18時許,溫州大道一家汽車4S門口大街上,一名身穿保安制服中年男子,騎摩托車拖一條金毛犬奔跑,金毛力竭癱軟在地,男子並未停下摩托車。

兩名路人上前攔下,並報警。

這隻金毛遭解救時,由於受到摩托車拖拽,腳掌的皮全部磨破,胸口和左前肢有十幾釐米長的傷口,不時吐出一攤血水,身下也滲出血跡。

溫州街頭摩托車活活拖死金毛犬,拖狗者墊付兩千賠三千,你認為結果合理嗎?

(3)遭摩托車拖拽的金毛犬小Q,當晚被送往寵物醫院治療,最終死亡。寵物醫生介紹,這條狗身上遍佈外傷,但死因卻是由於劇烈運動引起的熱衰竭。

(4)據悉,騎摩托車拖狗者姓王,36歲,來自安徽,目前是龍灣一家保安公司的員工。王某表示,這條金毛是當天下午在附近發現,於是他就把狗抓了起來。

王某對於自己拖死金毛犬的行為,表示“認栽”。

王某墊付醫療費2000元,經調解由於金毛犬死亡,又賠償了3000元。

【簡單一句話,保安王某拖死金毛犬,賠了5000元。】

溫州街頭摩托車活活拖死金毛犬,拖狗者墊付兩千賠三千,你認為結果合理嗎?

99隨便觀點:

第一,從法律上講,打死,虐待狗狗並不是犯罪。

雖然現在養狗的越來越多,但狗與人不同,目前在法律上,並沒有相關規定,對虐待或者打死狗的人,給予刑事處罰。

甚至於,虐待或打死狗的行為,通常也不構成違法,更多時候只需承擔民事責任。

比如溫州這起事例中,王某騎摩托車將狗拖死,假如他拖拽的是一個人,將是一起嚴重刑事犯罪,但現在拖的是一條狗,並不屬於違法犯罪。

王某隻需對狗主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二,王某共計賠償5000元,是否合理?

民事賠償問題,如果是雙方以調解方式結束紛爭,沒有合理或者不合理的說法,這是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也就是說,只要雙方你情我願,不觸犯法律規定,都可以。

王某墊付兩千,賠償三千,金毛犬主人大奕也認可。

從法律上講,隨著這筆賠償的支付,王某與大奕之間,關於金毛犬之死的糾紛,也就結束了。

第三,是否需要立法保護寵物的權益?

事發後,很多人建議應當立法保護寵物,對盜竊、虐待、遺棄寵物的人,進行處罰,以此來顯示“寵物”與其他普通動物之間的區別。

目前,我國僅對列入國家保護動物名錄的動物,有嚴格的監管與保護,對野生動物,也有一定的規定。對於家養的狗,貓這一類的寵物,並沒法律方面的特殊保護規定。

那麼我們是否需要對於寵物,單獨立法保護呢?

結束語:愛狗者肯定希望立法,因為在一個愛狗者眼中,狗狗這種動物與其他動物不同,需要特殊保護。

反對者或許並不那樣認為,狗不過是狗,現在狗咬人事件越來越多,先完善狗咬人的法律責任,才是關鍵。

目前,到底該首先立法保護寵物,還是先完善法規,解決狗咬人的危害?

溫州街頭摩托車活活拖死金毛犬,拖狗者墊付兩千賠三千,你認為結果合理嗎?談劍冷覺秋2018-03-25 14:15:35

我不是愛狗人士,雖然我也喜歡狗,如果我看到這一幕,也會上去攔住他,因為在我們的社會絕不能允許公然實施如此殘忍的行為,不是因為拖的是狗,就是一頭豬也不行!

溫州街頭摩托車活活拖死金毛犬,拖狗者墊付兩千賠三千,你認為結果合理嗎?寵你一生2160710262018-03-25 15:15:33

人是什麼,人是動物,人是高階的動物。狗是什麼,狗也是動物,也是人們常說的畜生。有的時候有些人幹些畜生乾的事。做出這樣事的人不是心理變態就是心狠手辣,無情無義的畜生。應該受到制裁,不然以後說不定就是傷害人們的罪犯。應該反對任何對動物或者對人的暴力和殘忍行為!

溫州街頭摩托車活活拖死金毛犬,拖狗者墊付兩千賠三千,你認為結果合理嗎?虎哥hbcd2018-03-25 15:44:10

建議國家進行立法,立法不僅僅是對動物的保護,同時也是對人類的保護,一部完善的動物保護法可以明確對動物保護的同時也明確了養殖動物的人的責任與規範,這樣可以規避一些人隨意丟棄寵物導致過多的流浪狗或是流浪貓,也可以規範養寵物人的一些行為(比如遛狗不栓繩,街邊商鋪及小區裡隨意放養狗狗等),有了規範的管理也可以避免一些動物造成的傳染病毒或瘟疫等。只是個人的一點觀點,歡迎大家在評論中發表不同意見。

溫州街頭摩托車活活拖死金毛犬,拖狗者墊付兩千賠三千,你認為結果合理嗎?湊會熱鬧2018-03-25 14:55:56

真的是不願意再看到類似的訊息了,有錢就可以無法無天了嗎?狗命不如人命金貴。難道就可以隨意踐踏嗎?只能寄希望於我們的國家,來保護這些弱小的動物,最起碼不能這麼簡單賠錢就完事~

溫州街頭摩托車活活拖死金毛犬,拖狗者墊付兩千賠三千,你認為結果合理嗎?豆花奶爸2018-03-25 20:05:19

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規來講是合理的,但是這個男子既然騎著摩托車拖死金毛狗的話,應該是在公共場合虐殺的動物吧。在公共場合虐殺動物,只要出錢就能了事,大家覺得合理嗎?

溫州街頭摩托車活活拖死金毛犬,拖狗者墊付兩千賠三千,你認為結果合理嗎?

首先宣告我從不認為人是什麼博愛的物種,但是我們雖然和其他食肉動物一樣殺死並食用別的動物,可是這與以虐殺取樂的變態行為是完全沒有關聯的。有一些人強行把虐殺、虐待行為與屠宰雞鴨豬之類的家禽行為相提並論,這本身就是一種錯誤的類比,這個保安虐殺狗的行為就是一種暴力的、變態的行為。

溫州街頭摩托車活活拖死金毛犬,拖狗者墊付兩千賠三千,你認為結果合理嗎?

我們這個社會很有意思,每當公共場合有個小情侶有時親吻、摟抱一下,一群“道德高潔”、“關心子女”的人跳出來說:“公共場合,還有孩子呢,教壞小孩子怎麼辦?”。但是這樣的在公共空間虐殺動物的行為,有的人就不怕小孩子看到這樣血腥、殘忍的場面了。甚至表示“誰讓狗主人不看好的,就該殺”、“弄死狗還犯法?到底是狗重要還是人重要?還有沒有天理了”,當然了有些鍵盤俠也就是痛快痛快嘴而已,也不是不好理解。

人類所謂的“高貴”不在於能隨意的處置生命,更不是以虐殺其他動物來彰顯的,而且在這樣殘忍、暴力的行為裡我也看不出任何作為高階物種的“高貴”之處。只能看到一個膚淺的、殘忍的人藉以對一個比自己弱小的動物施加暴力,以滿足自己變態的心理或者生理上的需求。這樣的人如果不加以懲戒和管制,難保早晚有一天他們的變態、暴力行為對方不會指向同類。

溫州街頭摩托車活活拖死金毛犬,拖狗者墊付兩千賠三千,你認為結果合理嗎?

關於虐待、虐殺動物入刑已經是吵了好多年的話題了。

網上的網友大約分了3種觀點

支持者認為:生命應該有最低限度的尊嚴,狗狗可以從事、治療犬、導盲犬、緝毒犬、搜救犬等等工作,家庭寵物貓狗也是主人情感上的陪伴,與其他動物是有區別的,值得被區別對待。

反對者認為:狗就是狗,就是個動物,我是不養狗不喜歡狗的人,在我眼裡狗就是可以隨便怎麼殺、怎麼吃都行的畜生。狗能上飛機、還要給動物立法保護就是本末倒置,狗都要跟人一樣地位了。

吃瓜群眾:我不虐貓狗、也不吃貓狗,也不養貓狗,只要不影響我的生活,隨便怎麼搞。

溫州街頭摩托車活活拖死金毛犬,拖狗者墊付兩千賠三千,你認為結果合理嗎?

因為我個人覺得貓狗主人棄養、不文明飼養也是一種虐待行為,所以我是支援虐待、虐殺入刑的

。一來可以懲戒題目中這樣的暴力、變態行為的人;二來可以根絕棄養、不拴繩遛狗等等不文明飼養行為,從根本上減少城市流浪動物的產生。其實更多的還是為了保持人性的底線,消除一些社會潛在危險。社會規則的完善和進步是思考和討論的結果,理智的處理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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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街頭摩托車活活拖死金毛犬,拖狗者墊付兩千賠三千,你認為結果合理嗎?樸實柑桔sj2018-03-25 19:48:17

太少了,如此殘忍對待“同事”這保安太萬惡了!他不如狗,哥搬磚都不幹這種職業。雖然說社會主義國家只有分工不同,沒有高低貴賤之分,但沒病身體不殘疾幹哪,又行出如此萬惡罪惡滔天罪大惡極罪不可赦的暴行,這渣渣快點死去吧快

溫州街頭摩托車活活拖死金毛犬,拖狗者墊付兩千賠三千,你認為結果合理嗎?文明之旅506060080162018-03-26 12:19:10

當亍用摩托車活活殘忍拖死無辜可憐的金毛犬,這不是簡單用奌錢就能介決問題的!這種性質太惡劣!有傷社會風氣,有損社會文明,影響太壞!太殘忍!太血腥,恐佈!而且非常邪惡!雖然這些可憐的狗狗,人類最忠實的朋友在我國玌在未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也不能將他們的生命當作兒戲,當亍對動物進行暴力示範,任意受人殘害,無辜失去生命,使人厭惡,不滿!影響觀賞,有反文明意識!雖然狗狗現在未受到我國現行法律的保護,構不上刑事犯罪,最起碼應該用治安處罰條例進行嚴厲懲罰,以平民憤,以絕後患!!!

溫州街頭摩托車活活拖死金毛犬,拖狗者墊付兩千賠三千,你認為結果合理嗎?咔哇奇一世2018-03-26 09:06:52

這種人就是讓他掉隻手腳也不要心疼,心這麼毒,別說三千,三萬都算少的了。現在被抓到時候裝死,在沒抓到的時候也不知道幹過多少壞事。要是沒有法律法規約束著,象他這種人什麼都幹得出來!這次被抓是寡不敵眾,要是當時在深山老林無人煙的地方你信不信連你一塊綁車上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