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瀝青的壓實度,一般來說要求達到95%;
2、瀝青的厚度,允許偏差為+20——5MM;
3、彎沉,路寬小於9米,2點20M,9-15米的4點20M,大於15M的6點20M。彎沉值不小於設計規定;
4、平整度,魚汛偏差為5MM;
5、寬度,允許偏差範圍為-20MM;
6、中線高程,允許偏差為20-負20MM施工上基本的要求是,到場瀝青溫度不得低於110度,經過攤鋪機攤鋪後,用12T—15T壓路機碾壓,達到設計及當地的施工規範要求
允許偏差為-5至+15mm。
在鋪築水泥穩定碎石底基層之前必須對下承層進行嚴格的檢查和驗收,特別是在路床的驗收上要增大檢驗頻率按10m一個斷面,每個斷面4個點進行(即距中線1。0m、4。0m、7。0m、11。0m處)。
驗收的內容包括平整度、縱斷高程、中線偏位、寬度、橫坡、壓實度等,以上交驗合格後再對下承層進行徹底清掃,並灑適量的水使底基層保持溼潤。
市政路面的允許偏差是設計厚度的(﹢10,﹣5mm)
瀝青路面寬度要求不小於設計值。如車行道路面寬為15m,實際施工驗收路面寬度需大於等於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