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月工作日和月計薪天數?使用者58643997215492020-03-03 18:00:51

計算工資時以月計薪天數為準,兩者區別如下:

一:計算方法不同: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月計薪天數計算方法:

(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運用範圍不同

月工作日(20。83天)大多運用於醫療期的計算;月計薪天數(21。75天)用於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例如病假、事假、加班等情況下的工資計算。

擴充套件資料:

元旦加班工資計算舉例:

2017年1月1日,是法定假日,所以單位應當向職工支付的加班費為日工資的三倍,即當月應得工資÷月計薪天數(即21。75天)×300%;1月1日加班,收入除了300%的加班工資,還應當有基本工資。

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月2日,為公休日調休,單位應當向職工支付的加班費為日工資的兩倍,即當月應得工資÷月計薪天數(即21。75天)×200%。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月2日兩天是加班,只有加班工資。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