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形下需要進行屍檢?使用者1104539930212020-01-20 17:36:42

1、法醫不能屍檢的情況只有一種:沒有報案,而且公安機關不知道!(比如在家裡病死,家屬沒有報案)報了案,那就必須進行屍檢的,這是法醫的職責和義務。家屬拒絕檢驗而產生的法律後果由死者家屬承擔!

2、法醫不能解剖屍體的情況是:透過屍表檢驗,死因明確,排除他殺,而且死者家屬不要求解剖屍體。

3、如果死者僅僅是與法醫認識的人,不夠成申請回避的條件。 迴避的理由因案件的性質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法定範圍內的人員,如果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迴避:(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2)與本案有其他直接利害關係;(3)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鑑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4)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迴避方式有兩種自行迴避與申請回避。

什麼情形下需要進行屍檢?使用者44827702239402019-10-28 13:29:30

出於破案需要,並取得家屬同意,公安局有權進行屍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