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外包不合法。
衛生部門明確規定私人個人是不可以經營承包120救護車營運的。120救護車是社會公共衛生保障體系配套設施。是一種公益性質的服務。救護車需要市醫院綜合排程。所以私人是不能採購救護車運營。私人救護車不能上戶,拿不到資質的。市面上我們經常看到的私人救護車是不合法的。都是踩著法律的黃線上戶的。救護車車輛屬於固定資產,報廢、更換得上交財政。不能過戶到個人名下。不能改變使用用途。
肯定不合法,外包就不是以本人為優先,生命為優先,有了資本介入,市場化,會對生命的莫視,對人格的生命權不尊重
合法,法律沒有明確規定
“這有點像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每個城市發展程度不一樣,所以不同城市有不同的救護車體系。我們這裡的救護車由120通知出車,但歸醫院管理,由醫院自負盈虧。”
不合法。救護車是特種車輛,國家有明文規定,醫院救護車屬於醫院救死扶傷專用車輛,是專門管理的,社會企業和人員是不能管理的,所以不能外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