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內容齊全
墓碑碑文由抬頭、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而內容基本上包括墓主的基本資訊(如姓名、籍貫等),立碑人以及立碑時間。
2、碑文須簡潔明瞭
碑文用來記述父母親的生平,看似簡單卻也不簡單。碑文忌繁瑣,宜簡潔。為自己的父母寫碑文,最好省去細節。縱然父母親的一生有很多值得銘記的地方,但能夠讓後人紀念的最好方式是記住他們的生平。
3、立碑人的資訊一定要完整
墓碑上有立碑人的資訊,目的是為了讓後代在看墓碑資訊時能夠了解逝者及其後代,這一點在很多地區特別的重要。
父母合葬碑文的樣式
父母合葬碑文的樣式及寫法會與單人墓碑碑文寫法略有不同。合葬墓碑碑文主要有碑名、逝者的生卒日期、立碑人、立碑時間等,這都是比較基礎的,需要注意的是碑文上名字的寫法。
父母合葬碑文一般會遇到一方在世,但是又想百年後給合葬,碑會先立著,這種時候,在世一方的名字可以選擇刻上去,或者不刻上去。刻上去的話,名字的顏色要區分開,生者的名字需要描黑。
大部分割槽域的習慣是,如果是生者一般名字不上色或者上紅色,過世的人名一般塗金色或者黑色為主,不刻名字則需要預留位置,方便後面雕刻上名字
故顯妣考(妣考左右並列)某(某為夫姓)母父(母父左右並列)某某某(母親全名)某某(父名)老(孺大)人之位。以上在墓碑正中位置豎寫
故顯侤(性)氏)公諱(名諱)大人之墓。(父)母為故顯妣姓氏老儒人之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