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材料
1、職工的《醫療保險卡》、《大病醫療保險繳費卡》;
2、大病醫療費統籌基金撥付審批表(三張)(並加蓋公章);
3、出院診斷證明(緊急搶救應出具緊急搶救診斷證明)、大病統籌患者住院醫療費用結算清單、住院收費專用收據及住院費結帳單(住院報銷憑證);
4、特種檢查、特種治療或使用貴重藥品的應出具審批表
5、門診患者需出具診斷正明、大病統籌處方及北京市門診收費專用收據
6、轉院治療應提供由院方大病統籌辦公室出具的轉院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