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禁止電動車摩托車進入園區管理規定?楊家的養家男人2021-12-10 21:24:45

為規範公司電動車、摩托車的安全管理,給廣大員工車輛寄放、充電提供方便,確保電動車寄放、充電安全,公司本著“以人為本、關愛員工、安全發展”的宗旨,特制定本制度。

一、員工電動車、摩托車的寄放、充電及上下班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當地交管部門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二、公司員工的電動車、摩托車一律停放在公司門口的寄放處,禁止駛入廠區。

三、公司電動車、摩托車寄放處,只限本公司員工電動車、摩托車寄放、充電。

四、所有人員需要把電動車、摩托車寄放在車輛寄放處,必須由本人向公司行政部提出寄放申請,並填寫《車輛寄放申請表》。

五、行政部把透過稽核的電動車使用人員的姓名、車輛資訊、聯絡電話等資訊登記存檔,並提交一份給公司保安室,由保安監督執行。

六、嚴禁在公司內的車間、倉庫、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

七、車輛固定寄放、充電處,嚴禁一切煙火、電焊、切割等火源。

八、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更改線路、開關和插座,嚴禁一座多充現象。

九、員工必須使用合格的電動車和相配對的充電器,確保寄存、充電安全。

十、嚴格遵守“一電一充”,未經許可,不得私自使用他人充電器進行充電。

十一、充電員工在充電前應對充電器、插座、插頭、線路等進行檢查,確保連線緊密,避免連線處鬆動、接觸不良造成火災事故。

十二、嚴禁電動車及充電器淋雨或嚴重潮溼的情況下充電。

十三、禁止將衣物、護膝等可燃物放置在電動車上,特別是遮蓋在電池的位置。

十四、電動腳踏車按順序規範停放充電,以便其他電動車充電。

十五、員工上下班必須正確佩戴合格的安全帽

十六、由值班保安定期對車輛寄存、充電狀況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突發狀況進行應急處理及向上級領導彙報。

十七、車主和值班保安可以透過多看、多聞等方法檢查電動車寄放、充電是否存在異常,防止線路過熱、線路短路引發事故。

十八、車輛寄放處配備的滅火器等專用消防器材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挪動。

十九、任何人發現異常情況當即安全處理,無法處理的及時上報領導。

二十、公司給員工提供免費車輛寄放、充電場地,不負看管責任,如有損壞或丟失由車主自行承擔。

二十一、在寄放處,由於充電時間過長、充電器、電瓶、線路陳舊老化、電動車傾倒等原因引起的火災及其他傷害,從而造成的任何人身傷害及經濟損失均由車主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