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落款中,如果需要留下地名,可以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是直接寫現在的地名,如xx書於貴陽;
二、寫地名別稱、古稱,如:xx書於築城(貴陽簡稱“築”)、xx書於林城(貴陽是國家林業部首個命名為“林城”);
三、可以根據地名來結合古詩文,如xx書於白雲生處(書寫地在貴陽市白雲區,與古詩《山行》句“白雲生處有人家”相映成趣),四、可以與當地歷史名人相聯絡,如:xx書於茫父先生故里(姚華,字茫父,貴州省貴陽市人)等等。當然,落款位置大小,作品用於什麼地方等都是下筆落款前需要一併考慮到的。
答:書法落款常識之地名篇
寫古雅的地名能讓作品生色不少,常見的在下面這些
揚州——廣陵 南京——金陵 棗莊——蘭陵 吳江——松陵
廣州——羊城 濟南——泉城 成都——錦城 武漢——江夏
九江——潯陽 西安——長安 蘇州——姑蘇 杭州——臨安
上海——雲間